
人身伤害赔偿谈判技巧.docx
10页人身伤害赔偿谈判技巧【篇一:人身损害赔偿技巧大全】〖人身损害赔偿技巧大全〗目录1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2 、何谓赔偿权利人?3 、法定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4 、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哪些人?5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致伤(未致残、死亡),谁作为赔偿权利?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请求?6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致残(未死亡)的,谁作为赔偿权利?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请求?7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致死的,谁作为赔偿权利人?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请求?8 、胎儿能否作为赔偿权利人?9 、何谓赔偿义务人?10 、酒店、宾馆、餐厅等未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1 、教育机构作为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2 、精神病院作为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3、法人、其他组织作为职务侵权行为的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4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谁作为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5、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谁作为赔偿义务人?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收听聚法实务 ,积累法务经验 116、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需要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7 、无偿帮工人因帮工活动致人损害或者自身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哪些赔偿责任?18、建筑物致损(物件致损),谁是赔偿义务人?19、人身损害赔偿由亲属参与纠纷处理并代替签订赔偿协议的行为是否有效?20 、赔偿义务人能否提起确认之诉 ,请求法院确认赔偿额?21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如何获得赔偿?22 、相约进行户外集体探险或者自助旅游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应当如何承担民事责任?23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24 、共同加害行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25 、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属于共同危险行为?26 、对共同侵权行为如何提起损害赔偿诉讼?27 、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28 、医疗费如何计算?29 、误工费如何计算?30 、护理费如何计算?31 、交通费如何计算?32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如何计算?33 、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34 、残疾辅助器具费如何计算?35 、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收听聚法实务 , 积累法务经验 236 、丧葬费如何计算?37 、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38 、如何破解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 “同命不同价 ” 问题?39 、人身损害赔偿应当如何给付?聚法实务”腾讯彳^博: 欢迎收听!☆1 、什么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结果,赔偿权利人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侵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 )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侵害客体是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 )造成损害结果是伤、残、死亡以及其他损害(如精神失常等);( 3 )损害赔偿当事人是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 4 )赔偿请求权内容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两个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七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1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3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4 )水上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收听聚法实务 ,积累法务经验 3( 5 )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6 )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7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还包括以下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 1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 2 )高度危险作业损害赔偿纠纷;( 3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包括大气、水、噪声和放射性污染侵权纠纷);( 4 )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5 )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6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7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8 )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9 )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10 )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11 )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12 )义务帮工人受害赔偿、补偿纠纷;( 13 )见义勇为人受害赔偿、补偿纠纷;( 14 )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等。
聚法实务提示】①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a.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 1 年;b. 因产品质量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 2 年;收听聚法实务 , 积累法务经验 4c. 因环境污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 3 年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a. 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b.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聚法实务”腾讯彳^博: 欢迎收听!☆2 、何谓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 ” 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权利人 ” 包括两类三种人:第一类直接受害人( 1 种人 ) ,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致伤、残或者其他损害(未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直接受害人是当然的、唯一的赔偿权利人;被扶养人和近亲均不是赔偿权利人,无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第二类间接受害人(2种人),是指①法定被扶养人(见 3、法定被扶养人包括哪些人?)和②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详见 4、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包括哪些人?)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致死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直接受害人因死亡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间接受害人(法定被扶养人、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是赔偿权利人;间接受害人也只有在直接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才能充当赔偿权利人。
聚法实务提示】①赔偿权利人包括直接受害人和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法定被扶养人和其他近亲属) ②赔偿权利人只解决哪些人可以成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人范围问题;赔偿权利人并非都是适格原告具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格原告应当根据请求赔偿的项目以及民事诉讼法第 108 条规定的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 的标准进行审查确定收听聚法实务 ,积累法务经验 5【篇二:交通事故谈判技巧和方法】交通事故谈判技巧和方法 交通事故谈判的原则:一、以客观事实和双方责任为基本条件首先应该搞清楚双方责任过错与承担责任的比例,并按照赔偿标准算出数额,但倾听双方不同说法,理解双方的不同观点,正确客观对待事实是避免对抗并营造和谐的气氛的第一要素,有利于达成和解二、纠正偏见心平静气调解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而当事人常常因为文化水平、世俗偏见等原因,害怕自己的利益被侵害,甚至在调解之前带上了 “有色眼镜在调解时应当要规范的做好调解笔录,并在调解之前将相法法律规定告之,有条件的要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赔偿办法张贴上墙,让当事者明白调解是 “公事公办 ” ,都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办理的。
同时最佳的调解结果既省时又省力,有利于事故双方尽快从交通事故的噩梦中摆脱出来使双方心平静气进行调解而诉讼却是漫长而复杂的,是万不得以才采用的方式三、重点要放在履行赔偿义务调解过程一定要注意赔偿一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同时还要注重履行方式四、换位思考保证双方利益引导事故双方在认识和考虑利害关系时,建议双方 “换位思考 ” 即劝导双方当事人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同时,退一步思考一下,也要设想对方是怎样考虑他的利益调解的方法和技巧 :(一) 调解时间的选择和调解的提出:调解则应该尽可能选在交警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完毕,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经过正式评估机构评估,人身受到伤害的等伤口完全愈合并进行法医鉴定之后提出较好, 提出的方式也要注意,应由交通事故相关办案人员主动通知双方,如有一方想调解,也应向办案人员提出请求,由办案人员通知对方二)调解地点的选择调解的地点最好在交警队,需注意的是,调解地点一般不能够选择到一方当事人家里 (三)调解参加人员 由各方当事人选出一至两名代表参加谈判,其他无关人员应该劝离谈判现场,以免影响谈判的正常进行谈判小组的人员结构 (指当事人只有两方时的情形 ) 以三至五人为最佳,即双方当事人本人,再加上其代理人或懂法律事务的亲朋好友一名。
篇三:工伤谈判技巧】职场技窍之六工伤理赔谈判指南【导言】工伤是人力资源的六大法务问题之一,是劳动关系的热点和难点;涉及工伤的劳动争议已超劳动争议仲裁的三成;随着工伤认定政策的宽泛化,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工伤争议分为工伤认定争议、劳动能力鉴定争议及工伤待遇理赔争议三项工伤争议往往因赔偿金额高、涉及项目多成为劳动争议中较具含金量的业务,可以说稳工伤纠纷则可安劳动争议之天下关于工伤待遇是否可以私了?有观点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是法定的,各地按《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本地的工伤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必须享有的、法定的最低合法权益,也是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必须履行的义务私了协议破坏了国家关于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属于无效这个观点无论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中未有明文规定,同时在目前的仲裁和诉讼实践中未被完全印证,因而有了本文探讨的意义2014 年度总结《一起工伤事故的蝴蝶效应》:/rz/13417082.html ,一文发表后,不少网友对此起工伤的处理过程充满了兴趣由于工伤理赔谈判涉及的政策透明度高,在操作余地很小的情形下全身而退,确实是门不折不扣的技术活;新入门的 hr如遇到老练的对手,基本就晕头转向了。
基于此,笔者斗胆起笔,集十多年的处理经验,以作为 hr 入门人员处理工伤理赔的指南第一部分 工伤理赔谈判的难点在工伤争议的所有业务中,工伤理赔是最为棘手,基本有下述原因:1. hr 对工伤业务的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尚未上阵便心生怯意2. 企业由于支付能力的问题,领导想以较小的代价处理工伤理赔,导致 hr 与工伤职工协商的余地很小3. 企业在不授权的情形下让 hr 与工伤职工协商,导致 hr 举步维艰4. 个别职工把工伤作为改变命运的砝码(在工亡事故中尤为突出)第二部分 工伤理赔的核心能力自 2004 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参与了用人单位所有工伤待遇的理赔谈判,采取边处理边学习的方法,通过与工伤职工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