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47编号幼儿园体弱儿童管理制度.pdf
15页一、 体弱儿童对象: 1、 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110 克/L(克/L 均登记在册, 落实管理措施:100 克/L 应建立个案 2、 佝偻病活动起:有佝偻病症状及体征 3、 营养不良:轻度:年龄测体重P10 身高测体重P10 中度:年龄测体重 血红 蛋白<110g/L 幼儿应登记在册,落实管 理措施 2、 营养不良:轻度:年龄测体重或身高测体重 生长迟缓多做牵拉运动,机械刺激骨骼 生长,有利于身高增长 6、 贫血儿原则上在原来饮食基础上增加优质 蛋白和铁丰富的且吸收率高的食物,如 鱼、瘦肉等,多食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补充 Vc 促进铁的吸收, 少食过粗纤维的 食物血红蛋白100g/L,除饮食治疗 同上外,再加药物治疗,按医嘱选用铁 剂、Vc 7、 营养不良患儿如热量不足以保证进食量为 主,如蛋白质不足应增加动物性食物及 豆制品等 8、 生长迟缓、先心、反复呼吸道感染者多食 含 Va 及钙丰富的食物, 冬春季可服鱼肝 油及钙剂,增加呼吸道抵抗力 9、 单纯性肥胖儿以控制饮食为原则,在保证 儿童生长发育的前提下逐渐减少体脂, 适当控制热能, 严格限制高脂高糖饮食, 改变进食顺序,先吃汤、蔬菜再吃饭及 荤菜 四、随访及结案 1、 贫血:轻度治疗 12 周,复查时血红蛋白 110g/L 一次可以结案,中度每月复查 血红蛋白,两次稳定在110g/L 以上可 结案,但需巩固治疗 48 月 2、 营养不良:定期体格检查,重度每月一次, 轻度 23 月一次结案应根据年龄测体 重或身高测体重P10 三次方可结案, 不能在发病同一年龄段结案 3、 生长迟缓:每 23 月测身高、体重一次。 结案:身高超过年长速 4 厘米以上,半 年复查骨骼<2 个标准差以内 4、 反复呼吸道感染 : 发病次数减少,减轻,冬春季 12 次/季为好转 5、 单纯性肥胖儿:好转:肥胖程度减轻,如 从中度到轻度结案:达到超重,一次 可结案 一、体弱儿童管理对象 1、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110 克/L 2、佝偻病活动期:有佝偻病症状及体征 3、营养不良:包括轻度和重度 4、生长迟缓:身高低于平均身高两个标准差或第三百分位以下 5、反复呼吸道感染:一年呼吸道感染超过 6 次或患肺炎 2 次以上 6、纯性肥胖:参考上海地区体重超过标准 20%以上 二、管理要求 1、专册登记 2、全面关心体弱儿童的生活、保健、护理、治疗 3、向家长宣传保健护理营养知识,取得家长积极配合 4、针对不同病种,采取不同食疗方法 5、根据不同体弱儿情况,适当加强护理工作 三、随访及结案 根据不同病种,每 13 月复查一次营养不良连续三次可结案; 贫血一次(中度两次)正常可结案 : 生长迟缓身高年长速超过 4 厘米 可结案 四、个案记录与小结分析 营养不良、生长迟缓、中度贫血、中度以上肥胖应认真作好个案记录, 观察记录两周记一次,小结分析与随访同步。 丹东市体弱儿管理办法丹东市体弱儿管理办法(试行试行) 体弱儿筛查及管理是儿童保健工作的重点,对体弱儿矫治工作的开展直接关系到儿童身体 健康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职责,落实中国儿 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年)目标,进一步做好体弱儿管理工作,以保证儿童健康,结 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体弱儿管理对象和范围:一、体弱儿管理对象和范围: (一)对象:丹东市范围内 0-6 岁儿童中筛查出的所有体弱儿 (二)范围: 1、早产儿 2、低出生体重儿 3、活动期佝偻病 4、中重度营养不良 5、中重度缺铁性贫血 6、生长发育监测中的低体重、消瘦、生长发育迟缓 7、反复呼吸道感染、哮喘、单纯性肥胖、先天性缺陷、器质性疾病等 二、收案标准:二、收案标准: (一)佝偻病: 1、腕骨 x 线检查有活动性佝偻病征象 2、X 线正常或无条件检查,有血生化检查异常,并有一项佝偻病症状及体征 3、X 线检查及血生化检查均正常,或无条件检查时,可根据以下条件收案: (1)3 个月以上的婴儿,具有典型的颅骨软化 (2)1 岁内婴儿,有两项佝偻病症状及一项主要体征或两项次要体征。 附:佝偻病的症状及体征: 1、佝偻病症状:多见于 2-3 个月后 (1)多汗:头部易出汗,有酸臭味,每睡必浸湿头发或枕巾,出汗与室温、季节、衣着 无关 (2)、夜惊:无任何刺激或极轻微的刺激就惊醒,醒后常常哭闹 (3)、非特异神经精神症状:如易激惹、烦躁、好发脾气、失去正常小儿的活泼性 2、佝偻病体征 (1)主要体征: 颅骨软化:多见于 0-6 个月婴儿,于顶骨和枕骨中央部分,有压乒乓球样感觉3 个月 以上婴儿有诊断意义 方颅:多见于 7-8 个月以后,额骨和顶骨双侧骨样组织增生呈对称性隆起,严重时呈鞍 形或十字形颅方颅应与前额宽大的头形区别 肋膈沟:多见于 1 岁以后,因肋骨受膈肌牵拉向胸内凹陷成一横沟,应于仰卧位检查, 不能在坐位检查 肋骨串珠 : 多见于 1 岁左右,肋骨与肋软骨交界处的骨样组织增生所致,呈钝圆形隆起, 上下排列呈串珠状,以两侧第 7-10 肋最显著 鸡胸 : 多见于 1 岁左右,胸骨与第 7-9 肋骨相连处软化内陷时,胸骨柄前突,呈鸡胸状, 但应除外先天畸形 漏斗胸:多见于 1 岁左右,胸骨剑突部向内凹陷呈“漏斗”状,但应除外先天畸形 手、脚镯 :多见于 7-8 个月后,腕踝部骨样组织增大,呈椭圆形隆起。 “O”、 “X”形腿 : 见于会走路的小儿 下肢形成严重膝内翻 (“O”形) 或膝外翻畸形 (“X”形) 须鉴别生理性弯曲 脊柱后突或侧弯:检查时应注意体位以免误诊 (2)次要体征: 囟门增大:1 岁内小儿前囟门3cm3cm,1 岁后小儿前囟门2cm2cm 囟门闭合延迟:1 岁半前囟仍未闭合 囟门边软:触摸囟门边缘,感觉变软变薄 枕秃:头发因汗水刺激,睡时经常摇头致使枕后脱发成环形 出牙迟缓:1 岁后仍未出牙,排除口腔疾病所致 3、实验室检查: (1)血碱性磷酸酶:正常时40,异常时降低 4、腕部 X 线检查 (1)初期:临时钙化带模糊变薄,干骺端稍增宽 (2)激期:临时钙化带模糊消失,干骺端稍增宽,边缘不整,呈云絮、毛刷、杯口状, 骨骺软骨加宽 (3)恢复期:临时钙化带重新出现、增宽、增浓 (二)营养不良: 凡中重度营养不良均应收案重点是中重度低体重、消瘦和生长发育迟缓 1、营养不良的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年龄别体重、年龄别身高、身高别体重 (2)评价参考值:卫生部推荐的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三项指标的参考值 2、营养不良的分类和分度: (1)体重低下:小儿的年龄别体重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变异范围。 低 于中位数减去 2 个标准差, 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数减去 3 个标准差为中度 ; 低于中位数减去 3 个标准差为重度此指标可反映急性和慢性营养不良 (2)发育迟缓:儿童的年龄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值的正常变异范围低 于中位数减去 2 个标准差, 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数减去 3 个标准差为中度 ; 低于中位数减去 3 个标准差为重度此指标主要反映长期慢性营养不良 (3)消瘦:儿童的身高别体重低于同性别、同身高参照人群值的正常变异范围低于中 位数减去 2 个标准差,但高于或等于中位数减去 3 个标准差为中度;低于中位数减去 3 个 标准差为重度此指标反映急性营养不良 (4) 严重慢性营养不良(极度消瘦):儿童的年龄别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参照人群 值的中位数减去 2 个标准差,并且身高别体重低于同性别、同身高参照人群值的中位数减 去 2 个标准差,既发育迟缓+消瘦 3、营养不良的症状和体征: (1)最早表现是体重不增,随后体重下降 (2)消瘦、皮下脂肪减少或消失、肌肉松弛、皮肤毛发干枯 (3)久之出现发育迟缓、营养不良性水肿、反应迟钝、智力落后等,并易患各种疾病 (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凡 6 个月以下婴儿血红蛋白低于 100g/L ;6 个月以上小儿血 红蛋白低于 110g/L 均应收案管理。 1、贫血分度:血红蛋白为90g/L 者属轻度,60g/L 为中度,30g/L 为重度, <30g/L 克为极重度 2、症状和体征: (1)长期食欲不振 (2)精神萎靡、易烦躁、注意力不集中 (3)面色、口唇、甲床、睑结膜及手掌呈苍白色 (四)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1、早产儿:孕满 28 周至未满 37 周出生的新生儿 2、低出生体重儿:出生时体重低于 2500 克的新生儿 (五)反复呼吸道感染:每月感染 1 次,连续 3 个月或每月呼吸道感染 2 次 (六)哮喘:医院有明确诊断 (七)肥胖:身高别体重大于同性别同身高组 20%或中位数加上 2 个标准差以上; (八)先天性出生缺陷以及器质性疾病:每发现一例收案一例 三、结案标准:三、结案标准: (一)佝偻病: 1、症状消失、体征减轻或消失 2、血生化检查指标恢复正常 3、X 线检查正常或仅有临时钙化带增宽、密度加厚 (二)营养不良: 1、按年龄别体重达到均值减去 1 个标准差以上,且症状、体征消失,并维持 2 个月 2、如经指导、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但体重仍未达到均值减去 1 个标准差以上者,可 采取按身高别体重已达到均值减去 1 个标准差以上即可结案。 (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1、血红蛋白上升至正常,并维持 8 周不下降 2、贫血症状及体征消失 (四)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 1、 体重达到正常, 按年龄别体重或按身高别体重达到均值减去 1 个标准差以上, 并维持 2 个月无变化 2、生活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