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理工大学缴费通知.doc
3页浙江理工大学 2011/2012 学年缴款须知为 方 便 同 学 们 缴 纳 学 费 , 学 校 决 定 继 续 使 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的 代 收 学费 系 统 收 缴 学 费 现 将 相 关 事 项 告 知 如 下 , 请 各 位 同 学 务 必 遵 照 执 行 1、 缴 费 时 间 : 2011 年 7 月 20 日 至 2011 年 9 月 1 日 2、 2011/2012 学 年 应 缴 费 用 及 缴 费 情 况 查 询校 外 :http://218.108.82.163:8818/EducationManager; 校 内 请 通 过学 校 内 部 网 计 财 处 网 页 登 录 用 户 名 : 学 号 或 通 知 书 号 密 码 : 通 知书 号 或 学 号 后 4 位 类 型 请 选 择 “学 生 ” 请 按 系 统 显 示 金 额 缴 费 , 不要 将 生 活 费 及 其 它 费 用 汇 到 学 校 帐 户 3、 缴 费 方 法 : 1) 银 行 缴 费到浙江省省内工商银行储蓄网点办理缴费手续, 填 写 现 金 收 费 凭 条 ,缴 纳 应 缴 费 用 。
样 表 如 下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浙 江 省 分 行 现 金 收 费 凭 条科 目 : ( 贷 ) ××××年 ××月 ××日 交 易 代 码 :银行填写客户填写用 户 姓 名 : 学 生 姓 名 编 号 : 学 号缴 费 金 额 ( 大 写 ) ¥ 缴 费 单 位 : 浙 江 理 工 大 学 (业 务 编 码 12020704)缴 费 种 类 : √ 学 费 备注:省外学生到浙江省后至工行各网点缴费,也可至学校计财处缴费(到学校缴费可能会人员较多,需排队等候,建议至各工行网点缴费)在 缴 款 过 程 中 银 行 碰 到 技 术 问 题 ,请 银 行 经 办 人 向 工 行 杭 州 高 新 支行 咨 询 ,电 话 : 0571-89961226, 金 额 方 面 的 问 题 回 校 到 计 财 处 问 询 2) 网 上 缴 费我 校 收 费 平 台 已 开 通 网 上 缴 费 功 能 凡 在 浙 江 地 区 开 户 且 开 通 网 上 银行 功 能 的 同 学 , 请 登 录 ->个 人 网 上 银 行 登 录 ->输 入 你 已 开 通 网 上 银 行 的 卡 号 及 登 录 密 码 及 附 加 码 - > 缴 费 站 - > 学 校学 杂 费 ( 选 择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 - > 点 击 浙 江 理 工 大 学 学 费 - > 输 入 本人 的 学 号 ( 或 通 知 书 号 ) - > 输 入 取 款 密 码 及 缴 款 金 额 即 可 完 成 网 上 缴费 。
注 : (1)该 功 能 要 求 缴 费 户 名 与 学 生 本 人 姓 名 一 致 (2)进 入 工商 银 行 时 请 直 接 输 入 进 入 , 不 要 通 过 其 它 链 接 进入 (3)对 于 网 上 缴 费 功 能 有 疑 问 的 请 到 工 商 银 行 柜 台 办 理 缴 费 业 务 4、 收 费 标 准 如 下 : (单位:元/人·年)年级 类型 专业 住宿 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业学费标准学分学费标准1、艺术类 4000一、浙江理工大学 2、其它类 140075 元/学分二○○八1、服装设计工程 10000 二、浙江理工大学中美合作办学 2、艺术设计类 16000二○○九1、艺术类(2010级以前) 艺术设计 12000二○一○服装艺术设计及表演与营销 140002、其它类(2010级以前) 9000三、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3、2010 级1000- 120030150 元/学分 服装艺术设计 14000艺术类 13000其它类 10000应 缴 费 用 = 专 业 学 费 +学 分 学 费 标 准 ×40 学 分 +( 10/11 所 选 学分 -40 学 分 ) ×学 分 学 费 标 准 +住 宿 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2011/2012 学 年 为 30 元 ( 缴 费 标 准 为 每人 每 年 120 元 , 其 中 学 生 个 人 缴 纳 30 元 , 财 政 补 贴 90 元 , 详 见《 在 杭 高 校 大 学 生 参 加 城 镇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实 施 办 法 (试 行 )》 ) ,学 生 自 愿 购 买 保 险 。
应 缴 费 用 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费学生为上年度自愿参保学生学 分 数 以 教 务 处 提 供 的 学 分 数 为 准 , 如 与 同 学 实 际 选 课 有 差 异 的 , 请下 学 期 开 学 后 直 接 联 系 教 务 处 注 意 : 07 级 建 筑 学 和 08 级 除 建 筑 学 外 的 学 生 , 学 校 在 最 后 一 学年 收 费 时 先 结 算 清 每 位 学 生 前 几 个 学 年 的 学 分 学 费 , 再 按 最 后 一 学 年 的专 业 学 费 和 每 位 学 生 本 学 年 第 一 学 期 预 选 课 的 学 分 数 加 上 本 学 年 第 二 学期 毕 业 环 节 必 修 的 学 分 数 总 和 预 收 , 即 不 再 按 本 学 年 专 业 学 费 和 年 均 40学 分 的 学 分 学 费 预 收 对 学 分 制 收 费 制 度 尚 不 清 楚 的 , 请 于 上 述 网 站 通知 栏 查 看 相 关 规 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