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doc
21页附件1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指导手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五年一月目 录1 普查目标和依据 11.1 普查目标 11.2 普查依据 12 普查范围及内容 22.1 普查范围 22.2 普查内容 22.2.1 基础信息普查 22.2.2 事故隐患排查 23 普查前期工作 23.1 组织机构 23.1.1 普查领导小组 23.1.2 普查办公室 23.1.3 专业工作组 33.1.4 管线权属单位 33.2 项目立项 33.2.1 项目建议书编制 33.2.2 立项申请 33.3 技术准备 33.3.1 总体方案编制 33.3.2 资料准备 43.3.3 管线总长度估算 43.3.4 普查经费预算 43.3.5 现况调绘 43.3.6 技术标准编制 43.4 人员培训 43.5 建立管理制度 43.5.1 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制度 43.5.2 建立工作职责、制度和规范管理 53.6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 53.6.1 探测技术标准 53.6.2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53.6.3 监理技术标准 53.6.4 计算机成果数据标准 53.6.5 信息共享标准 53.7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定 63.7.1 探测作业队伍选择 63.7.2 探测工程监理公司选择 63.7.3 系统开发和数据建库公司选择 63.7.4 项目招投标 63.7.5 合同签定 64 信息共享与协调管理 74.1 信息共享模式 74.2 协调管理 74.2.1 统一组织 74.2.2 分工合作 74.2.3 统一标准 74.2.4 资源共享 75 普查主要技术工作 75.1 管线探测 85.1.1 探测内容 85.1.2 技术设计 85.1.3 信息采集 85.1.4 数据处理 85.1.5 管线图编绘 85.2 事故隐患排查 85.3 探测工程监理 95.4 系统建设 95.4.1 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开发 95.4.2 管线数据建库 95.5 软硬件平台建设及系统集成 95.5.1 软件平台建设 95.5.2 硬件平台建设 105.5.3 系统集成 106 普查组织实施 106.1 项目启动 106.2 管线探测实施 106.2.1 选择作业模式 106.2.2 作业工作程序 106.3 事故隐患排查实施 106.4 探测工程监理实施 116.5 系统建设实施 116.6 软硬件平台购置及系统集成 116.7 设计文件审批 116.7.1 审批探测技术设计书 116.7.2 审批监理文件 116.7.3 审批系统技术文件 126.8 样区试验 126.9 作业组织与队伍管理 126.9.1 管线探测 126.9.2 软件开发 126.9.3 工程监理 126.9.4 管理措施 127 普查成果检查、验收和归档 137.1 成果质量检查 137.1.1 探测单位质量保证 137.1.2 监理单位的监理检查 137.1.3 权属单位核查 137.1.4 数据入库检查 137.2 普查成果验收 137.2.1 验收目的 137.2.2 验收形式和要求 137.2.3 验收内容 147.3 成果资料归档 147.3.1 归档资料内容 147.3.2 归档资料要求 148 保障措施 148.1 组织保障 148.2 规章和制度 148.3 工作制度 148.4 质量技术保障 158.4.1 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 158.4.2 检查与验收 158.5 资金保障 158.6 有关要求 158.6.1 加强组织领导 158.6.2 加强协调配合 158.6.3 加强监督考核 159 信息动态管理 159.1 建立机构 159.2 更新维护 169.3 信息共享 169.4 管理资金 16IV1 普查目标和依据1.1 普查目标全面查清城市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的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情况和存在的事故隐患,明确管线责任单位,限期消除事故隐患。
各城市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动态管理更新机制;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1.2 普查依据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4、《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陕西省人大公告[十二届]第一号)5、《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导则》(RISN-TG011-2010)7、《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1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11、《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1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规范》(安监总厅规划(2014)97号)13、《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2 普查范围及内容2.1 普查范围普查范围:城市规划区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2.2 普查内容2.2.1 基础信息普查基础信息普查应查明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沿线地形以及附属设施等信息2.2.2 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3 普查前期工作3.1 组织机构3.1.1 普查领导小组城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牵头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安监以及市政公用、电信、广电、电力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统一领导,推动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重大问题决策,工作协调,完成各自职责工作3.1.2 普查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兼任,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线普查日常工作管理,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地方普查标准规范、普查工程实施管理、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移交等工作3.1.3 专业工作组管线办可设管理组、技术组、质监组和管线联络员,分别负责协调管理、技术、质量监督和与管线权属单位的联络等工作,便于普查工作的开展。
3.1.4 管线权属单位管线权属单位即所属管线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普查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和完成各项具体工作包括:所属管线现况调绘;所属管线事故隐患排查;所属管线普查成果的管线图审核3.2 项目立项地下管线普查应进行项目立项和编制项目建议书3.2.1 项目建议书编制应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线工作专家作指导,对城市地下管线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国内先进同行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管线普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分析、建设方案、项目组织机构组成、项目进度计划、投资预算等3.2.2 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将建议书作为主要附件,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报告应包括:立项理由、主要目标、总体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内容3.3 技术准备3.3.1 总体方案编制编制总体方案是普查前主要的技术准备工作,其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总体目标、工作内容、基本要求、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工作流程、组织方式、实施计划、质量监控、时间安排、经费预算、主要成果与验收、数据管理和应用模式等3.3.2 资料准备包括资料收集、资料分析和资料提供等3.3.3 管线总长度估算进行管线总长度估算,为总工程量测算、制定普查工作计划、拟定工程进度和预算工程总经费等提供依据。
3.3.4 普查经费预算 经费预算应包括管线探测费、探测工程监理费、系统开发和数据建库费、GIS平台和数据库平台及硬件设备购置费、建立控制网费用、测绘带状地形图费用、工程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3.3.5 现况调绘管线权属单位应按管线办下达的调绘任务、范围和要求,组织熟悉管线情况的专业人员进行地下管线调绘工作,调绘完成后,应形成管线现况调绘图,并将现况调绘图提交管线办3.3.6 技术标准编制广泛收集国家和省相关行业技术标准作为执行的技术标准,同时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基本需求,编制与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或补充规定3.4 人员培训包括基本培训和专题培训基本培训主要是对普查工作基本情况、资料调绘相关要求、测绘数据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专题培训主要是根据不同对象的特殊需要,对管线管理、权属、测绘等单位开展培训3.5 建立管理制度应建立管线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规范管线管理3.5.1 制定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制度应对地下管线档案的管理范围、管理体制、查询制度、告知制度、竣工测量制度、专项预验收制度、移交报送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和服务制度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要求3.5.2 建立工作职责、制度和规范管理 应对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过程和建成后的管理,包括规划、设计、建设、施工、信息管理、信息服务、竣工测量等建设流程,建立相关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流程,使地下管线的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3.6 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应在现有国家和省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城市实际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普查工作和统一技术要求3.6.1 探测技术标准应在国家和省现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对管线探测的范围、内容、取舍标准、数据要求和数据格式等问题进行细化,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可以采用补充技术规定的形式3.6.2 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业特点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供管线权属单位排查具体情况时执行3.6.3 监理技术标准应依据《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导则》 RISN-TG011-2010编制城市管线普查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3.6.4 计算机成果数据标准应依据《陕西省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对管线探测数据采集、数据建库、系统开发和动态管理进行数据管理3.6.5 信息共享标准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内容包括系统平台、通信协议、互操作协议、共享框架、分类标准、版权管理、数据安全和保密分级等3.7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定地下管线普查项目应根据工程类型和专业性质分成若干子项目进行招投标工作,分为管线探测、探测工程监理、系统开发和建库、软硬件平台购置等子项分别招投标。
为了保证公正的选择作业单位,应该进行公开招投标同时为保证工程质量,并从作业流程起到互相监督作用,探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