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管理(3).docx
7页细则九:院系两级管理后勤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九:院系两级管理后勤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学院院系两级管理办法的实施,本着“安全、节约、科学、服务”的原则,加强对水、电、资、能源及办公日常用品的科学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强化各单位的节水、节电、节源观念和成本核算意识,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和水资源,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用水用电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学院按照“全面计量,分类管理,指标核定,全额收费,奖罚分明,自负盈亏”的原则,实行水电经费和日常办公用品经费包干到各院系的管理办法 学院所属各系(部) 、科室室、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与职责一、管理部门与职责 (一)总务科是学院水、电、资源、能源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负责全院各单位用水、用电等各项指标制订与费用收缴;负责学院内资源、能源的分配及监督检查工作二)凡涉及学院内用水、用电及水电改造变更,资源使用、能源的需求,必须向总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待学院审批后方可动工学院赋予各系的办公场所及教学资源、能源设备可自行支配与使用,未经许可不得转借租赁他人使用,因工作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学院领导批准。
二、两级管理方式二、两级管理方式 (一)水电管理与维修 1、预算水电使用指标由学院核定并下达,并将水电经费下拨给个系(部) ,按照水电使用性质,实行分类管理(日常教学预算指标;实验实训预算指标;学生宿舍预算指标) 2、各系(部)水电经费实行指标化管理,单独核算,超指标水电费由使用者自负,余留水电费由各责任单位累积下月管理使用 3、预算指标根据学生人数和各系(部)教学设施面积多少来计算,指标另行下发 4、学院在遵循《小工程项目维修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各系(部)办公、教学场所、级学生人数,每年划拨一定数额的维修经费,将水、电、门窗等维修自主权交予各系管理,各系(部)要与总务科签定维修责任书,各系可市场化运作,成本核算,专款专用,超支自负 5、各系(部)水电设施等需要改造有自主选择建设单位,但改造建设方案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执行,必须提交总务科审核,报学院批准后方可动工 6、学生宿舍水电使用预算指标由学院核定并下达,超指标使用水电,费用自理学生用电量定额为每人每月 3.5度,用水量定额为每人每月 3 吨 7、凡是属于学院辖区范围内的水电用户均应在每一个受水点和受电点安装水电计量表箱(包括校内教职工宿舍) ,每一个水、电计量表作为一个计费单位,难以分装水电计量表计的,经双方协商可用其他办法解决,每月由总务科水电组抄表汇总用量报往财务处收缴费用。
8、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负有空调及电热设备管理使用的责任,严禁因私人目的在办公室、教室使用大功率设备及电热设备,严禁私拉乱扯线路、严禁公电充私人电动车 (二)资源、能源管理 1、房产、公物财产管理: 1)根据学院规划总务科统一将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场所分配予各系(部) ,并按照学院规定的配置标准,一次性配备齐办公所需家具和教学用具及相关设备,各系(部)要建立健全本系(部)的资产管理台帐2)各系(部)对所配置的房产、公物财产有管理权、使用权、维修选择权、内部分配权,但无租赁权、无变卖全、无处理权、无变更主体权 3)公物财产损坏造价赔偿,正常耗损、报废要有书面申请上报学院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置4)后期如需要购置办公机具及家具,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上报审批5)各系(部)对所配置的房产、公物财产必须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整洁,必须确保所属场馆卫生、洁净,对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的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6)各系(部)对所配置的房产、公共设施、公共财物等校内资源,未经批准不得转借他人使用、转让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办公用品管理:1) 、各系(部)办公用品预算经费指标,每年由学院核定并拨付与各系,各系可自行采购或从总务科处采购。
2)办公用品主要指:纸张、文具、档案袋、信封、胶带、剪刀等等 3)办公经费专款专用,结余可累加到下一学年使用 3、保洁服务管理: 1)学院总务科负责向各系安排保洁人员,负责各系教室、办公室、教师休息室、会议室以外的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各系有权对保洁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评和撤换建议权该人员工资由学院核发2)各系(部)卫生工具预算经费指标(包括学生宿舍和教室使用卫生工具) ,每年由学院核定并拨付予各系,各系可自行采购或从总务科处采购,后勤不再统一发放3)各系(部)应把所管辖的卫生区考评纳入到每月的班主任量化考核内,并在系(部)内定期展开评比、公布总务科对各系(部)进行监督评定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4)办公经费专款专用,结余可累加到下一学年使用 4、维修服务与工程建设管理: 1)各系(部)对所管辖的楼宇、场所、设施,教室、宿舍,实施自主管理,可以自由选择维修服务对象 2) 任何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未经总务科同意,不得在学校辖区内的管(线)上接水接电,私搭乱盖建筑物,改造房屋整体结构,一经发现,学院将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并于一定行政和净额处罚 3)用户如需更换、移位、拆除、停用和新装、改装水电管线及设备,必须按水电申请程序提出申请,经总务科审核,并报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施工完毕后,由总务科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申报手续不完整和水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供水供电,不予报销,并处一定罚款 4)凡人为造成供水供电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除对肇事者处以经济赔偿外,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三、其他要求三、其他要求 (一)严禁窃水窃电行为对查获的窃水窃电者,应予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水或供电窃水窃电者应按所窃水电量补交水电费,并承担补交水电费十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二)各系(部)各单位应加强节能管理,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开展水电设备的节能改造,使用节能产品 (三)各系(部)各单位应管理好属于本单位的水电设施,发现跑、冒、滴、漏应及时自行处理;发现私拉乱接电线及窃水窃电等行为应及时举报四)各系(部)各单位应加强科学管理和宣传教育,要切实发挥管理作用,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并采用制度约束等手段治理浪费现象同时,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对节约水电措施不力、浪费现象严重的部门和单位予以曝光,通报批评 (五)由总务科按年度核拨定额指标给各定额指标管理用户,根据水电管理中心每两个月的报表进行核查,年末考核时,所剩余的定额指标根据用户要求可转入下年度使用,反之,各单位的水电用量超过定额指标,超过部分的费用需由用户从其他经费开支。
(六)本办法规定的水电定额指标以及收费单价,如遇政策价格调整,相应适时调整七)水电用量定额指标管理的奖惩办法另行制定四、本细则由总务科负责解释四、本细则由总务科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