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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稀释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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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小**
  • 文档编号:94022102
  • 上传时间: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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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稀释简介一、 增资导致股权稀释方案案例:假定甲公司原始股份100万股,原有老股东A、B以1元1股分别注资60万股、40万股,各自股权比例为60%、40%现甲公司有新股东C要加入,增资导致原老股东股权稀释方案如下:(一) 假定原始股本不变1. 老股东不增资、新股东增资(股权转让)1) 如保持原始股本100万股不变,引进一个新股东C,C想要占10%如股东A、B各自转让5%的股份给C,C以2元每股共从老股东A、B购买10万股,则A、B的股权稀释程度如下:A:1-55%/60%=8.33%B:1-35%/40%=12.5%转股后,老股东A、B分别可以获得1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值股东A、B、C股权比例分别为55%、35%、10%2) 如直接约定由股东B单家转让10%给C,C以2元每股从老股东B购买10万股,则A、B的股权稀释程度如下:A:无稀释B:1-30%/40%=25%转股后,老股东B可以获得2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值股东A、B、C股权比例分别为60%、30%、10%2. 设立干股(分红协议)由于《公司法》规定出资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要素出资,因此干股一般没有法律地位,不能进行股权表决,对公司没有控制权,但尽量不要工商登记,一旦登记后有可能要求干股股东缴纳出资额并获得合法地位。

      干股主要表现为分红权,原股东A、B可以与新进干股股东签订《分红协议》如甲公司拿10%的干股给新股东C,如当年产生利润100万元,则干股股东C可以分配10万元红利二) 假定原始股本增加1. 老股东不增资、新股东注资如甲公司老股东A、B不增资,想要股本达到120万股,可以约定新股东C按2元1股注资20万股,即公司增加20万的实收资本(20*1=20)和20万的资本公积(20*(2-1)=20))则A、B的股权比例变为:A:60/120=50%,B:40/120=33.33%则A、B的股权稀释程度如下:A:1-50%/60%=16.67%B:1-33.33%/40%=16.67%新股东注资后,股东A、B、C股权比例分别为50%、33.33%、16.67%2. 老股东增资、新股东注资老股东A、B增资,新股东C也注资,如想要股本达到120万股1) 老股东A、B以各自占股比例按1元1股共增资10万股,新股东C按2元1股注资10万股,即公司增加20万的实收资本(10*1+10*1=20)和10万的资本公积(10*(2-1)=10)则A、B的股权比例变为:A:66/120=55%,B:44/120=36.67%。

      则A、B的股权稀释程度如下:A:1-55%/60%=8.33%B:1-36.67%/40%=8.33%2) 如老股东A、B各自按1元1股分别增资10万股、5万股,新股东C按2元1股注资5万股,即公司增加20万的实收资本(15*1+5*1=20)和5万的资本公积(5*(2-1)=10)则A、B的股权比例变为:A:70/120=58.33%,B:45/120=37.5%则A、B的股权稀释程度如下:A:1-58.33%/60%=2.78%B:1-37.5%/40%=6.25%二、 把握公司控制权途径1. 确保我方股权占比在51%以上2. 公司章程约定我方可以派出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董事长由派出董事的其中一人担任,甚至约定总经理的产生办法3. 签订委托投票权:通过股东间协议约定,将部分股东投票权委托给我方行使4. 一致行动人:通过协议约定,公司部分股东就特定事项与我方采取一致行动三、 股权生命九条线介绍1. 67%: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重大决策2. 51%:相对控制权,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3. 34%: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4.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5.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6. 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7.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8. 3%临时提案权,提前开小会9. 1%: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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