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城建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doc
4页1北京城建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和集团科教兴企战略,加快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几年来集团开展了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活动,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全面推广,取得良好的技术经济效益为提高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活动的管理水平,扩大推广范围,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二条 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活动由集团科技委员会领导,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技术中心办理第三条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在集团内实行两级管理,即集团和各施工公司每年各公司建立公司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集团在其基础上建立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并择优申报建设部及北京市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各公司科技部门负责对本公司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包括列为公司、集团、北京市和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的管理;集团技术中心负责列为集团、北京市和建设部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项目的管理第三章 立项程序第四条 申报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建设规模较大(一般房建工程在 2 万平米以上,市政工程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 ,技术含量高、资金到位、施工条件具备、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工程。
由公司填报集团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 ,经集团公司批准,列入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计划项目2第五条 土建公司建立公司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每年不少于 2 项(立项条件可参照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项目) 每年由公司选 1 项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项目计划第六条 经批准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项目应由公司科技管理部门与工程项目部签订协议书,明确示范工程达到的目标及责任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协议书一式三份(公司科技部门、项目经理部各一份、抄报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一份) 第七条 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立项后,由集团技术中心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拨给工程项目经理部(10000 元~20000 元)启动基金,用于技术准备,总结、交流及验收等费用列入公司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各公司也要建立相应的启动资金第四章 项目管理第八条 凡列入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项目,必须制定详细的科技推广计划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推广内容应编入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实施第九条 集团级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工作要求和达到的目标一)科技推广项目不少于 10 项,所达到的经济效益应不少于施工产值的 1.5%二)编写工程技术推广总结。
三)编制企业工法四)按合同工期完成工期进度五)工程质量达到集团总公司以上优质标准3(六)推行计算机管理第十条 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项目由集团组织检查,每半年一次公司所辖科技示范工程由公司组织检查,每季一次承担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项目经理部,应按示范工程确定的工作内容提供实施的记录和资料,如实向检查小组汇报第十一条 对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检查后,应对检查情况作出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第五章 验收第十二条 凡被列为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项目的,工程竣工时应先通过公司级审核,然后申报集团验收第十三条 申报集团验收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必须在验收前将各项技术资料报集团技术中心办公室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一)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申请表二)科技推广示范工程总结三)推广技术成果效益的证明四)工程质量验收及工期证明第十四条 集团技术中心在组织验收时,要听取推广工作汇报,检查工程完成情况,签署验收证书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要指出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第六章 奖励第十五条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经过验收并确认达到示范工程计划目标后,作为集团科技奖励的一项内容,由集团科技委员会评定科技推广示4范工程奖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奖分一等奖、二等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发给证书和奖金。
其中个人荣誉证书:一等奖五人,二等奖四人各子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奖励办法,由子公司制定并实施第十六条 对不按照本办法或未达到科技推广示范工程计划指标、验收不合格的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不予评奖,并对该工程项目追回科技示范工程启动基金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技术中心解释附表(格式):1.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2.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暂行规定3.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证书4.集团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奖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