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实行劳动合同制.docx

7页
  • 卖家[上传人]:奇异
  • 文档编号:236045056
  • 上传时间:2022-01-06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70.29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实行劳动合同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施劳动合同 制度的若干规定》、《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以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劳动合同制度是企业与全体职工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法律形式 确定劳动关系,保障双方合法的权益,建立新型的用工制度第三条木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及所属企业的全体固定职工及新招用 , 调入的各类人员第四条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根据本办法制订的劳动合同的组 成部分其中,办公守则、人事管理制度、职工岗位责任制,奖惩 条例等制度,以及每年下达的经营管理任务和指标直接作为劳动合 同的附件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书而的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企业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需要, 根据本 人的情况和意愿,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合同期 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其中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分为一、三、五、八年第八条签订不同合同期限的条件一、下列人员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 1 、经公司领导同意,职 工本人自愿不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合同的; 2 、 因业务水平、 工作能 力等原因,上一年度完不成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 3、受行政警告 以上处分或经常违反劳动纪律不听劝告的; 4 、工作表现、工作态度 差的; 5 、临时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新录用的临时合同职工,试用 期为一个月,其人事档案企业一律不予管理。

      三、下列人员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职工连续工龄十 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初次签订劳动 合同时,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签订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及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 次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本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 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职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 十年),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职工提出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 、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九条职工凡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 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执行第十一条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继续实行岗位聘用第十三条为避免出现无效劳动合同,双方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时, 由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予以鉴证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续订、终止、变更和解除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 同续订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2、 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的;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四、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工有正当理由提前退休、退养时,应办 理终止手续。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1、 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的;2、 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3、 经上级批准,本企业的工作任务和经营方向发生重大变化的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1、 职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患慢性疾病、传 染性疾病、精神方面疾病,累计休病假两个月以上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 前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 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 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九条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 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30 H 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 员。

      第二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木办法第十九条、 第 二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 按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1、 经公司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2、 在试用期内的;3、 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4、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二十二条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公司第二十三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 合同第二十四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征求工会意见,如工会 认为不适当的,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公司应充分考虑工会意见第二十五条公司依据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彳 - 一条、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精神〃(劳动部发 1994 年 477 号和 481 号文 件)和公 司的有关规定精神,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第四章职工在合同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二十七条公司对签订五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在聘任、升级、住 房、培训等方而,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第二十八条职工在合同期内,根据岗位劳动和贡献大小,享受岗 位工资待遇第二十九条职工在合同期内, 享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公休假、 婚 丧假、探亲假、独生子女待遇、各种补贴和北京市统一规定的养老、 失业、医 疗、生育、工伤、住房公积金等保险福利待遇第三十条合同期内职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 行第三十一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从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之日起 , 根据国家规定按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医 疗期医疗期按劳动部和本公司《关于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 期规定》执 行1、 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 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 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 , 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2、 职工在医疗期内应继续交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3、 实行劳动合同制时,己经领取病假工资的职工,从签订劳动 合同之日起,计算医疗期4、 职工因故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活动、违反公司有关规 定而致伤、致残者,其医疗费用全部自负5、 职工在医疗期内的待遇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职工违约的责任第三十二条职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 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在经济赔偿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 问题正在 被审查期间,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三条由企业出资培训的职工, 在合同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解 除劳动合同时,须按有关规定缴纳培训费第三十四条国家统一分配的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合同期未满 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向企业缴纳违约金(研究生 8000 元 , 木科生5000 元,专科生 4000 元,中专生 2000 元),每服务一年按 违约金总额的 20% 递减第六章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第三十五条企业成立由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组成 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行使劳动争议的调解职能具体按公司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办理第三十六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 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所在地区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提出仲裁中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若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相抵触时, 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实施办法和《劳动合同书》文本及其附件,经职工 大会 讨论通过后施行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