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管理规定.doc
5页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的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锡林郭勒盟行政区域内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备案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以下简称备案文件)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在招投标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的文件、资料和光盘、优盘等第四条 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招投标工程所有备案文件资料的管理工作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的 5日前向招投标管理部门申请招标备案,填报《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备案登记表》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进行备案,填报《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表》第五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具体包括: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概预算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3、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 3 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否则一律委托有招标资格的企业代理招标第六条 备案文件 资料应符合“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资料”(见附件)的规定要求存档的备案文件资料应当包括纸质文件资料和与纸质文件资料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或电子优盘第七条 备案文件资料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反映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内容及过程,便于利用和保管电子存档资料可以采用扫描、数码照片、电子文稿等形式,要求安全、可靠、完整、真实、清晰、易查第八条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的备案文件应当分别组卷第九条 招投标监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保管备案文件,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中标工程项目,备案文件保管期限为:自工程中标备案之日起,纸质备案资料保存 3 年,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存档资料保存 15 年;其他中标工程项目的备案文件保管期限为:自工程中标备案之日起,纸质备案资料保存 2 年,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存档资料保存 10年第十条 招标投标备案文件属于企业机密,各地应建立健全查阅制度凡查阅招标投标备案文件的,必须经备案文件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保密规定和纪律,查阅招投标备案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在场,招标投标备案文件不得外借第十一条 备案材料除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情况报告备案表外,其余材料由各承发包交易中心存档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文件资料清单目录1、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备案登记表;2、项目立项批文;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招标人、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证明文件;7、招标代理合同;8、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申请表;10、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确认函;11、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12、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13、开标情况确认单;14、投标企业原件提供登记表;15、投标企业资信审核表;16、评标专家抽取结果确认表;17、评标打分表;18、评标报告;19、开、评、定标情况一览表;20、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21、中标公示;22、中标通知书;23、招投标情况备案报告;24、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