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与使用1.ppt
96页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与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及常用 药物 ·有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法律法 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使用的 最新规定麻醉药品§ 定义: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 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品等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 麻醉药品→麻醉性镇痛药减轻、缓解疼痛不影响意识、触觉、听觉等缓解精神紧张、烦躁不安等情绪连续多次应用可成瘾麻醉药(剂)全麻药 →可使机体功能广泛抑制→意识、感觉、反射消失→骨骼肌松驰→无成瘾性局麻药 →局部感觉、痛觉消失→无成瘾性麻醉药品的双重性医疗用→优秀的镇痛药滥用→精神依赖性→毒品药物滥用非医疗目的的大量使用,具有依赖性的药物,使滥用者对该药产生依赖状态(无止境地追求用药),从而带来严重的健康问题和社会问题——构成社会公害药物依赖性nWHO的定义:由药物与机体作用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表现 出一种强迫性或定期性用药的行为和其它反 应身体依赖性(生理依赖性)精神依赖性(心理依赖性)身体依赖性身体依赖性≠成瘾常发生于疼痛治疗中,表现为长期用 阿片类药物后对药物产生一定的身体依赖性 ,突然中断用药时出现“戒断症状”。
疼痛病 人对阿片类药物产生身体依赖性,是病人对 镇痛治疗的需要,不影响继续合理使用阿片 类止痛药精神依赖性精神依赖性=成瘾(由滥用而引起)使人处于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对毒品产生强烈渴求,追求“欣快”效应,出现觅药行为和频繁使用毒品,进而产生身体依赖性 ,若中断使用毒品将会发生严重反应称为“戒断症状”疼痛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极少成瘾n当疼痛的伤害性刺激沿着传递疼痛的神经 通路上行的过程中,疼痛患者体内生成特 殊的阿片受体这些受体散布在已有阿片 类物质中间,分散了进入体内的缓解疼痛 的药物n而没有疼痛的个体并不存在这些特殊的受 体,此时任何进入体内的阿片类物质大部 分都直接与脑内的受体结合,造成阿片类 药物浓度突然增高,增加了药物成瘾的可 能疼痛病人精神依赖发生的可能性 有多少?n1、回顾性调查24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镇 痛的患者(无药物滥用史),发现只有7例 成瘾,占0.029%(Fredman DP,1990)n2、调查12000例使用阿片类药物的中度到 重度终痛患者,发现有4例产生精神依赖性 ,占0.033%(Porter J,Jick H,1980)n精神依赖性才是人们说的“成瘾”n“成瘾”与否的界定;用药目的不同。
如何避免成瘾w合理应用强阿片类药物:★控释、缓释——降低了“欣快”效应多瑞吉(芬太尼透皮贴剂):72小时硫酸吗啡及盐酸吧啡控释片:8—12小时★复方制剂——降低了大量滥用的可能如何避免成瘾w成瘾的发生率与药物的给药方式有关w慢性疼痛:×注射给药:血药浓度突然增高→成瘾√控、缓释制剂:血药浓度相对保持恒定w在正确使用时,成瘾的风险不存在或极少见精神药品w定义:直接多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吗啡针 片 美菲康控(缓)释片美施康定即释片哌替啶(杜冷丁)可待因芬太尼针贴剂(多瑞吉) 布桂嗪(强痛定)第一类精神药品w利他林(哌醋甲酯)w丁丙诺啡w三唑仑w氯胺酮第二类精神药品w地西绊(安定)w艾司唑仑(舒乐安定)w咪达唑仑(咪唑安定)w苯巴比妥w异戊巴比妥w安钠咖w咖啡因w麦角胺咖啡因国食药监安[2005]514号: 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事宜的通知 ●布桂嗪、复方樟脑酊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标签用至2006年3月30日●已上市品种在药品有效期内用完●盐酸丁丙诺啡舌下含片——第二类精神药品1987年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988年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993年卫生部:《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2002年 第二版) 国药监安[1998]160号:癌痛病人使用吗啡无 极量限制 国药管安[1999]48号:癌痛治疗使用醉药品 有关问题 国药管安[2000]60号:麻醉药品(片剂)、一类精神药品“备案”制 国药监安[2002]99号:癌症患者申办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 国食药监安[2004]432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国务院[2005]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食药监安[2005]481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执行日期:2005、11、1卫医发[2005]436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号:《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管理规定》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2005、11、1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管理政策的改变医疗应 用醉药品政策逐渐放宽n实行“限量供应”制管理(1994之前):—根据床位数限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用量 。
n实行“计划供应”制管理(1994-2000年):—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计划 数购买麻醉药品n实行“备案供应”制管理(2000年以来):—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购买麻醉药品,年底备案WHO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推荐吗啡作为缓解重度终痛的代表药物§以吗啡的消耗量作为评价对《癌症三阶梯止痛方案》贯彻力度的一项重要指标§首选无创途径(口服、经皮等)给药口服:无创、方便、安全、经济其它无创性途径给药:透皮贴剂、直肠栓剂等轻度中度重度强阿片类药物±非甾体类镇痛药±辅助药物弱阿片类药物±非甾体类镇痛药±辅助药物非甾体类药物 ±辅助药物疼痛全球吗啡人均消耗量(mg/人)§发达国家 17.79mg/人 §发展中国家 0.38mg/人 §中国 0.11mg/人 §全部国家 4.55mg/人以上数据表明中国癌痛的治疗处于 非常落后的状态,大多数癌痛病人每天 还在忍受疼痛的煎熬国药监安[1998]160号 关于癌症病人使用吗啡极量问题的 通知●对癌症病人镇痛使用吗啡,应由医师根据病情需要和耐受情况决定剂量,即不受药典中关于吗啡极量的限制。
医疗机构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l卫生部:全国l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辖区内主管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用麻药和精神药品开展教学、实验活动,需省、直辖市药监部门批准使用单位l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l执业医师培训、考核→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处方资格医疗机构为癌痛和其他危重 患者开具麻药和一 类精神药品名单及变更情况定 期报送市卫生主管 部门及药监部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① 定点批发企业 医疗机构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逐步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③入库双人验收 货到即验,至最小包装入库验收专薄记录采 购送货银行转帐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l专库或专柜:专库有防盗设施和报警装置专柜用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防盗设施l专人负责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l专用帐册 ①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②帐、物、批号相符③保存:自药品有效期满不少于5年储存l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登记造册,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 5日内到场负责监督销毁储存l门诊、住院药房可设周转库(柜),每天结算。
l门诊药房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专人负责调配l使用专用处方l医师开具专用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l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具专用处方调配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l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仔细审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l对专用处方进行专册登记l保存期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调配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l专用处方(医疗机构按规定样式统一印刷)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精一精二l有处方权的医生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①亲自诊查患者②建立相应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③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④要求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l麻醉药品注射剂:l ①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②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至患者家中使用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l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带出医疗机 构外使用时,患者或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有处 方权医师方可开具处方:①二级医院以上开具的诊断证明②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③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应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用量:l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一次用量其他剂型:≤3日用量 控缓释制剂:≤7日用量l第二类精神药品:≤7日用量;某些特殊情况,用量 可适当延长,医师注明理由。
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l处方用量:l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处方:注射剂:≤3日用量其他剂型: ≤7日用量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用量:l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一次用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使用盐酸哌替啶(杜冷丁):一次用量医疗机构内使用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宜采用的药物治疗杜冷丁:人工合成阿片类药物理由:杜冷丁的止痛作用仅为吗啡的1/8,它止痛作用维持时间为2.5-3.5小时,若要得到与每4小时注射吗啡10毫克相等的止痛作用,就必须注射哌替啶100-150毫克,每3小时一次不宜采用的药物治疗杜冷丁在体内代谢成去甲杜冷丁,具有 中枢神经毒作用 ,其止痛效能为哌替啶的一 半,神经毒作用却是哌替啶的两倍,而半衰 期又是哌替啶的10倍左右,因此,大剂量重 复使用或连续输注,必然造成去甲哌替啶积 聚,促使出现神经中毒症状,如震颤、抽搐 、股痉挛、意识障碍和癫痫发作故杜冷丁 只可用于短时的急性疼痛,对需要长期连续 应用的慢性疼痛或癌痛应属禁忌处方保管:v麻醉药品:≥3年v精神药品:≥2年处方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实施。
为了提高疼痛及相关疾病患者的生存质量,方便患者领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和精神药品),防止药品流失,在首次建立门诊病历前,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士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三)由委托亲属或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受理投诉卫生行政部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二、患者及其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义务:(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二)如实说明病情及是否有药物依赖或药物滥用史;(三)患者不再使用麻醉和精神药品时,立即停止取药并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建立门诊病历的医院(四)不向他人转让或者贩卖麻醉和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三、重要提示: (一)麻醉和精神药品仅供患者因疾病需要而使用,其他一切作他用或者非法持有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您触犯刑律或其它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违反有关规定时,患者或者代办人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以上内容本人已详细阅读,同意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医疗机构(章): 患者(家属)签名:经办人签名: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法律责任v有麻药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①违反规定开具麻药、一类精神药品处方②未按要求使用麻药、一类精神药品所在医疗机构取消 其麻药处方资格吊销其执业证书③未按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④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二类精神药品法律责任v未取得麻药处方资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