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座.ppt
50页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讲 座行财科 目 录第一讲 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第二讲 总则和附则〔1,11〕 第三讲 单位预算管理和结转结余管理〔2,5〕 第四讲 收入与负债管理〔3,7〕 第五讲 支出管理 〔4〕 第六讲 资产管理 〔6〕 第七讲 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9,10〕﹝ ﹝第8章 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变化不大,略﹞﹞第一讲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3(一)适应和体现财政改革的需要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三)促进行政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需要 4一、《规则》修订的背景(一)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二)反映改革成果,体现改革方向三)保持框架体系,充实完善内容5二、《规则》修订的基本原则三、《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6原《规则》主要对行政经费进行规范,对行政 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外事经费、社会保障经费 等未纳入《规则》规范范围实施部门预算改变 了原来按经费性质编制预算和进行财务管理的模 式,行政单位所有的财务收支都纳入《规则》的规范范围。
7(一)扩大了《规则》规范的经费范围1.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地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2.将“结余留用”修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8(二)完善了行政单位的预算管理办法一是删除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的内容 二是增加了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第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9(三)规范了行政单位收入管理一是规范了行政单位支出的分类原: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新: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二是强化了支出管理的要求支出绩效管理;票据管理等)*10(四)强化了行政单位支出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 理的规定,将原《规则》第五章“结余管理”修改 为“结转和结余管理”考虑到中央和地方关于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 具体方式存在差异的实际情况,《规则》对结转和 结余资金的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即“财政拨款结 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 行”11(五)明确了行政单位结转和结余管理(1) 调整了资产的分类 (2) 提高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 (3) 完善了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规定特别强调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 使用的国 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国 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4) 鼓励行政单位开展资源共享、装备共建*12(六)加强了行政单位资产管理将原《规则》第七章“应缴款项和暂存款项的管理”修改为“负债管理”13(七)引入了负债的概念一是修改了财务监督的内容二是明确了财务监督机制三是增加了外部监督的有关规定14(八)充实了行政单位财务监督的内容第二讲 总则和附则*15本讲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一、《规则》的适用范围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四、行政单位财务活动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 管理五、行政单位设置财务机构的问题六、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规则》的 关系问题七、关于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的问题*16主要内容(一)《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 组织(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二条)(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适 用问题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三)不执行《规则》的情况第六十一条第 二款)*17一、《规则》的适用范围1.执行规则的行政单位范围: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18(一)《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和政党 组织的财务活动依照《规则》执行的单位2.依照《规则》执行的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 。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使用行政编制或由中央机构 编制部门直接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 公务员法进行管理2)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 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组通字[2006]28号)1.中华全国总工会;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4.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5. 中国作家协会;6.中国科学技术协会;7.中华全国归国 华侨联合会;8.中国法学会;9.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0.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11.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 谊会;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13.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1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15.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6.黄 埔军校同学会;17.欧美同学会;18.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 究会;19.中华职业教育社;20.中国计划生育协会2.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行政单位的有关资金筹 集、分配和使用等活动,具体包括:行政单位的预 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 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 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财务机构设 置和财务人员配备等。
行政单位开展财务活动必须 依据《规则》的规定进行21(一)《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单位的 财务活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适用《规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 另行规定原因: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情况复杂二是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保持一致*22(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单位财务制度适用问题《规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单位所属独立 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不执行本 规则23(三)不执行《规则》的情况《规则》第三条规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 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 ,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与原《规则》相比,《规则》在行政单位财务管理 的基本原则中增加了降低行政成本的内容,更加突出 了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目的和要求24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则》第四条规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有六项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 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 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 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 实行内部核算办法。
25三、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规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 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26四、行政单位财务活动必须由单位 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规则》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政单位应当单独 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 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 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27五、行政单位设置财务机构的问题《规则》第六十条规定:“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 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 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8六、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 规则》的关系问题正确理解此条规定,应把握以下三点:第一,行政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是单位财务的重要组成部 分,财务活动应遵守《规则》的原则要求第二,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应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 设财务管理的专门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第三,行政单位财务信息应包含基本建设财务信息,以 便统一、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活动29六、行政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 规则》的关系问题2《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办法。
30七、关于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实施办 法的问题第三讲 收入与负债管理第三章 收入的管理 第十五条 收入的概念分类 第十六条 依规取得、分项核算 第十七条 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一)收入的概念与分类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包括财政拨 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二款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预算资金第三款规定: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 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 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收入的管理(总体要求)第十六条规定: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 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 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 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收入的管理:四个必须 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必须加强财政拨款收入的监控 必须区分不同科目和不同性质的经费分别核算管理 必须将全部收入全面真实准确的进行核算其他收入的管理:三个必须 来源必须合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管理必须合规:全部纳入单位预算. 纳税必须依法: 应当缴纳税金的管理必须合规: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第七章 负债管理(一)负债的概念第四十三条规定: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 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 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等(二)负债的内容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包括罚 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 入等 罚没收入,是指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非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 的变价收入等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 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 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 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为支持某项公益事业发展,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 用途的财政资金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或核 销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国有资产的出售收入、出让收入、置换差价收 入、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等。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是指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 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收入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 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应付款项,是指行政单位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 的各种款项,是行政单位在结算中发生的一种负债 ,如行政单位购买材料、设备、货物已经验收入库 但货款尚未支付或全额支付形成的应付款项,应付 未付的单位职工工资、福利费等三)负债的管理要求1.分类管理,即行政单位应对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负 债分别进行管理 2.控制规模,即行政单位应严格控制负债规模 3.及时清理,即行政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负债 进行清理第四讲 支出管理 《规则》第四章“支出管理”共有七条,主要规定了支 出的概念和分类,明确了支出管理的要求 与原《规则》相比: 一是修改了行政单位支出的定义和分类 二是删除了有关自筹基本建设支出的内容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