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监控管理办法.doc
17页—1—西安铁路局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安全监控管理,规范施工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依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 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 号)、 《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铁安[2009]16 号)及《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西铁安[2010]27 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一、施工安全监控组织机构及职责路局施工安全监控办公室(简称路局监控办)是全局营业线施工(含临近营业线施工,下同)安全监控的主管部门,与路局各相关业务处对营业线施工分别实施安全监控和专业监控各站段是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的责任主体,受路局监控办及业务处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1.路局监控办组织机构及职责:路局监控办设在局安监室,受主管安全副局长领导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工作人员 3 名主要职责:(1)负责全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和监督检查及协调、组织工作2)检查、指导各单位施工安全监控及管理工作—2—(3)监督检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及设备管理单位对部、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4)对违法及严重违章违规施工的单位,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对违章蛮干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纳入信用评价5)参与调查因施工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并对违法单位实施行政处罚6)定期通报施工安全情况,协调、督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7)组织施工安全监控队全过程监控Ⅱ级及以上营业线施工;监控、监督检查重点 Ш 级 (成组更换道岔;基建、大修工程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1 小时以上的施工;较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影响正线 1 小时及以上)营业线施工8)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制度落实和内部考核9)定期对施工监察进行业务培训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路局监控办下设六支施工监控队伍:—3—一是现有安全监察大队(四个监察队)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西安、宝鸡、安康、汉中四个辖区内的营业线 II 级及以上施工、重点 III 级施工实施现场监控施工监控工作受路局监控办领导二是新组建两个施工安全监控队(简称监控队)施工安全监控一队和施工安全监控二队,分别设队长 1 名、副队长 1 名、监察 8 名受路局监控办领导主要职责:(1)对全局营业线 II 级及以上施工、重点 III 级施工实施全过程监控2)检查各单位施工安全管理及监控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Ⅲ级施工、临近营业线建设工程施工,监控设备管理单位现场安全监控职责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设计、施工、监理、建设、设备管理单位对部、局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4)参加Ⅱ级及以上、重点 III 级施工会议5)纠正施工违章违规行为对严重问题下发《安全监察通知书》;对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顿;对—4—违法施工的,报西安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监管办)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在监管办组织下,协助参与事故调查6)有权查阅和复制施工各相关单位有关案卷、记录、报表、簿册,调用必要的工具及仪器7)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8)监 督 检 查 不 同 施 工 等 级 监 控 干 部 到 岗 和 现 场 监 控 情 况 9)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各 项 工 作 任 务 2.局各相关业务处安全监控组织机构及职责:局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管处设施工管理科(简称施工科)对本系统施工进行专业管理、专业指导和专业监控主要职责: (1)负 责 本 系 统 营 业 线 施 工 专 业 管 理 、指 导 与 监 控 2)负 责 审 定 涉 及 本 系 统 的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安 全 组 织 措 施 ,审 查 本 专业 相 关 的 施 工 计 划 。
3)负责本系统Ⅱ级及以上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4)负责制定本系统营业线施 工 安全监控措施和本部门周施工监—5—控计划等5)监督、指导本系统各单位的营业线施 工 ,优化施工组织,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6)按施工等级分类监控规定,全过程监控Ⅱ级及以上施工,抽查Ⅲ级施工7)负责制定、提报本部门各级周施工监控计划;审核、汇总并提报本系统周施工监控计划、临近营业线施工周安全监督监控计划等8)纠正施工违章违规行为对施工问题下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顿;对局外施工单位严重安全问题,有权下发《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单》9)监 督 检 查 本 系 统 单 位 监 控 人 员 盯 岗 及 责 任 落 实 情 况 10)督促本系统各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3.各运输生产站段、工程指挥部(西平公司)安全监控组织机构及职责:各运输生产站段、工程指挥部(西平公司)设施工管理办公室(简称施工办)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及监控工作承担管理责—6—任受路局监控办及主管业务处施工科业务指导 主要职责:(1)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及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上报本单位各级周施工监控计划、临近营业线施工周安全监督监控计划、 “天窗”点内维修作业周监控计划3)按照部、局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单位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制度、标准、办法等4)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责令停止整改5)组织限期整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二、施工安全监控施工安全监控分为施工作业安全监控和维修作业安全监控一)施工作业安全监控1.监控人员组成Ⅰ级施工:路局主管副局长,主管业务处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车务及设备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合单位副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路局监控办监控人员Ⅱ级施工:运输处副处长,主管业务处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主—7—管人员,车务及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配合单位负责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路局监控办监控人员Ⅲ级施工:车务段(站)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遇集中修等特殊情况,可由单位负责人指派副科职及以上胜任人员担任),配合单位主管人员(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管人员)下列重点Ⅲ级施工主管业务处主管人员、路局监控办监控人员必须到现场协调、指导、盯控:(1)成组更换道岔2)基建、大修工程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1 小时以上的施工。
3)较大型电气化改造施工影响正线 1 小时及以上纳入临近营业线安全监督计划的施工,由设备管理单位安排监控人员现场监控2.周施工作业监控计划⑴各业务处、站段、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监察大队、施工监控队,根据路局施工办发布的周施工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依据路局监控办确定的周施工监控计划、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监控计划统一格式,分别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周施工监控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监控计划,各站段、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监察大队、施工监控队于每周五 12 时前报主管业务处(室),各业务处(室)审核、汇总后于每周五 18 时前报路局监控办⑵路局监控办根据各业务处(室)提报的周施工监控计划和临近营—8—业线施工周安全监督监控计划,分别编制全局周施工监控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周安全监督监控计划,于每周六 18 时前发布执行3.监控方式(1)全过程监控:Ⅰ级施工,路局主管副局长,主管业务处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车务及设备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合单位副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路局监控办监控人员实施过程现场监控;Ⅱ级施工,运输处副处长,主管业务处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主管人员,车务及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配合单位负责人(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路局监控办监控人员实施过程现场监控;Ⅲ级施工,车务段(站)负责人,设备管理单位负责人(遇集中修等特殊情况,可由单位负责人指派副科职及以上胜任人员担任),配合单位主管人员(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主管人员)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控。
2)重点监控:路局主管业务处主管人员、路局监控办人员,对重点Ⅲ级施工组织监控或重点监督检查3)随机监控:路局监控办以及各业务处、各站段监控检查人员,采取抽查、暗查等方式,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控制、干部盯岗、人员监控等情况4)专项监控:路局监控办以及各业务处、站段监控检查人员,对惯性、阶段性突出问题和施工安全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单位,组织专项检查5)添乘监控:路局监控办及各业务处、站段监控检查人员,对临—9—近营业线施工、点外作业、天窗修、机具路料管理等实施添乘动态检查4.监控程序(1)收集资料施工前,收集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电报、会议纪要等有关施工资料2)熟悉情况监控、检查人员提前进行现场调查,熟悉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情况3)制定方案确定监控检查重点及卡控关键,明确监控、检查人员、位置,形成监控方案4)现场监控监控、检查人员依据监控方案、 《施工安全重点内容检查表》及有关规章制度实施监控、检查,并将监控、检查情况填入《施工安全监控检查表》5)问题处理各级监控、检查人员对局内单位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下发《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安全监察通知书》(安全监察专用),并纳入路局“安质效”考核系统进行考核;对局外单位下发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安全监察通知书》(安全监察专用)或《营业线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单》。
6)问题反馈各级监控、检查人员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严格按照“谁发现、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责任单位及本单位(部门)反馈,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整改、销号—10—(二)维修作业安全监控维修作业分为“天窗”点内作业和“天窗”点外作业 “天窗”点内作业实行现场安全监控制度1.监控人员段级监控:段施工办、业务科、安全科人员车间监控:车间干部班组监控:工长、班长2. 周维修作业监控计划⑴各站段根据每周车务部门确认的周维修“天窗”计划,制定本本单位的周维修作业监控计划,于每周六 18 时前下发执行,同时报主管业务处核备⑵周维修作业监控计划,应按段、车间、班组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编制,明确具体监控人员和监控重点,确保监控计划落到实处⑶各站段要制定维修作业安全监控管理细则,严格执行“天窗”点内、点外作业凭证(命令票、工作票、派工单)制度,对监控方式、监控程序、监控内容、问题闭环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现场作业有序可控三、各级施工监控人员的权力1.各级施工监控人员,对发现的施工安全问题,除对局管各单位进行“安质效”考核外,有权下发《营业线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安全监察通知书》(安全监察专用)、 《营业线施工安—11—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单》。
2.下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时,须经检查人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报路局监控办核备责任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填发单位组织复查,确认达到整改要求后,方可复工3.下发“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单”时,须经检查人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向责任单位书面下达(一式四份,责任单位 2 份,自留 1份,报路局监控办核备 1 份),并经责任单位签字每月 25 日前,由各部门、各单位将责任单位反馈回来的“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单”汇总后报路局监控办实施考核四、施工安全问题考核1.对局属单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主管业务处)的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问题,严格按照路局各系统制定的安质效词条,纳入安质效考核2.“黑施工”按《西安铁路局杜绝“黑施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考核3.对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按照《西安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中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4.对路外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安全问题的考核,按照《西安铁路局路外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