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区 八年级政治 第2课 树立宪法意识(1) 课件.ppt
15页1、什么是法律?,2、法律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3、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我国法律的本质是什么?,4、为什么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复习:,第2课 树立宪法意识,,第一框:至高无上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首要位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二框:人民权利保障书 宪法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第三框:崇尚宪法 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团体和组织及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树立宪法至上、宪法至尊的观念,1、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重点) 2、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一、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制订和修改的程序不同,宪法同普通法相比,从内容是看: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进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国家的根本法,返回,,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效力高于,,,,普通法律,行政法规,组织规章,公民的行为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立法的基础和依据。
宪法的规定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全面性的特点,其他法律则是宪法的具体化,具有派生性、微观性、具体性的特点第二,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就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提出修正案,通过修正案,修正案生效,,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严于普通法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生活中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议一议,材料一:我国现行宪法对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材料二:我国已颁布的刑法、民法通则和其他一些法律都写明本法“以宪法为依据”五届人大在通过宪法的同时,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等其他法律进行了修改,使得这些法律符合宪法规定 材料三: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按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即可 阅读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1)上述三则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2) 三则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3)问题(2)的答案,对我们青少年提出了怎样的要求?,说一说,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异同,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国家、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依据宪法制定 具有一般的法律效力,比普通法律严格,宪法与普通法律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一般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