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光车课件.ppt
11页观光车安全使用管理,2018年4月龙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定义,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以下简称观光车辆),包括观光车和观光列车 观光车,是指具有 4 个以上(含 4 个)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车和内燃观光车6到23人,速度不大于30km/h) 观光列车,是指具有 8 个以上(含 8 个)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由一个牵引车头与一节或者多节车厢组合的非封闭型自行式乘用车辆,包括蓄电池观光列车和内燃观光列车一般技术要求,(1)观光车辆的设计应当符合安全和使用场所环境的要求; (2)观光车辆车身的技术状况应当能够保证驾驶人员的正常工作条件,并且具有良好的视野; (3)观光车辆的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置于观光车辆的显著位置; (4)观光车辆的轮距不得小于 1.15m; (5)观光车辆乘客座椅上表面最低点(H 点)距地面的高度值不得小于 660mm; (6)观光车辆所有车轮上均应当设置行车制动装置,并且由驾驶人员直接操纵; (7)观光列车的牵引车头及每节车厢的车轮数,均应当大于或者等于 4 个使用路况和标志,观光车行驶路面应当平坦硬实;行驶路线中存在陡坡、长坡、急弯、窄道、深沟等特殊路况时,应当设置保护设施、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等。
警示标志和限速提示 向左急弯路 上陡坡 堤坝路 限制速度 必要时,还应设置轮胎墙、护栏、转角镜等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1)每个座位上应当配备安全保护装置,并且满足 GB 28709—2012《非公路旅游观光车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器》的要求; (2)应当为每位乘客设置安全实用的扶手或者拉手,扶手或者拉手距离座垫的上平面高度不低于 180mm; (3)应当在观光车辆侧面的乘客上下车出入口处设置护栏、侧围、护链等安全防护装置,并且在车辆运行时,能够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4)应当为与运行方向相反布置的、位于观光车辆最后部的乘客,设置安全护栏或者侧围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护链,拉手,扶手,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使用单位应当遵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其区域内使用观光车的安全负责; (2)根据观光车的用途、使用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观光车,并且对所购买观光车的选型负责; (3)购置观光车辆时,保证观光车辆的设计爬坡度能够满足使用单位行驶线路中的最大坡度的要求,并且在销售合同中明确;(设计不得小于15%); (4)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包括系安全带、转弯减速、下坡减速和超高限速等要求;,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5)观光车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上岗; (6)进行观光车的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和全面检查; (7)在观光车辆上配备灭火器; (8)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观光车作业环境,(1)观光车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观光车工作区域的路况,规范观光车作业环境,并制订行驶线路图按照线路图在行驶路线上设置醒目的行驶线路标志,明确行驶速度等安全要求观光车辆的行驶路线图,应当在乘客固定的上下车位置明确标识;,观光车作业环境,(2)观光车行驶的路线中,最大坡度不得大10%(坡长小于 20m 的短坡除外),观光列车的行驶路线中,最大坡度不得大于 4%(坡长小于 20m 的短坡除外); (3)观光车最大运行速度不得大于30Km/h;观光列车最大运行速度不得大于20Km/h (3)观光车如果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4)因气候变化原因,使用单位可以采取遮风、挡雨等措施,但是不得改变观光车辆非封闭的要求本编完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质监检测大院1号楼4~7层 :8419009 :8419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