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稽查选案工作,提高选案准确率.doc
7页1创新稽查选案工作,提高选案准确率创新稽查选案工作,提高选案准确率稽查选案是稽查工作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基础环节,稽查选案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只有做到“有的放矢”的科学选案,才能为稽查实施提供准确的检查目标一、当前选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当前选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据以分析的选案数据资源有限,缺乏稽查与征管、国税与地税、税务与银行、税务与司法部门等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难以取得更多的稽查案源信息资料,很难拓宽选案面二是稽查选案信息化程度不高,虽然区局开发了稽查选案软件,但由于征管软件中录入的企业纳税资料不够全面,选案软件所依托的信息、数据严重不足,虽然有纳税人申报和征收方面的数据资料,但缺少纳税人日常经营的一些关键数据资料,故至今未能完全达到预期效果,主要还是靠人工分析选案三是选案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很难系统地对某行业或领域的纳税人的信息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只依赖于征管软件中一些简单的纳税申报资料或者是凭借个人的主观判断,对销售额大的、税负异常的企业开展检查,结果往往检查收效甚小,影响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办案效率四是部分县局稽查局无专职选案人员,通常是一人多岗、身兼数职,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选案工作的质量。
二、影响税务稽查选案质量的主要原因二、影响税务稽查选案质量的主要原因 (一)稽查选案部门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情况一)稽查选案部门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情况由于选案人员既2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也不保管纳税人档案资料,而稽查与征收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导致具体选案人员对纳税人情况不了解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案件信息交流少,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运作过程中,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还没有一整套好的办法,未形成良好的按职责规定移送、转办的工作流程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少,信息互通少,可比信息少二)税收信息收集手段滞后二)税收信息收集手段滞后税务机关税收信息收集手段相对于经济发展滞后,如国、地税税收信息,税收信息与金融机构的涉税信息,税收信息和工商注册信息不能共享,事业单位信息不全,有关行政涉税信息还没有收集等等三)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观念差三)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观念差账外经营、体外循环,使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财务人员和联系的变更未及时申报,造成纳税人税务信息不准确、数据失真,使选案失去有效信息支持四)选案经验总结不够四)选案经验总结不够一些行之有效的稽查选案方法和经验没有认真加以总结巩固,稽查选案的工作规律没有得到有效探究。
三、创新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三、创新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一)建立多元化的税收信息采集网络一)建立多元化的税收信息采集网络稽查选案实际上就是对税收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处理,如果没有充分而真实的信息做后盾,选案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即使选案指标设计再科学、选案方法再完善、选案手段再先进,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因此,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打破区域界限、部门界限、行业界限,扩大信息采集的开放程度,建立一个纵横交错、3内外相联、专兼结合的,辐射范围广、传递速度快、监控能力强的税收信息网络一是建立纵向信息采集网络所谓纵向网络,是指税务机关内部领导和被领导、指导和被指导关系的上下各级信息网点组成的垂直形态的信息工作网络从计算机联网范围看,又可划分为局域网和广域网纵向信息运作网络应本着“先分散后集中”的原则,合理设置相对独立的信息采集机构,把信息的采集工作按责任归属分别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这样的机构设置,即利于上级中心工作的贯彻,也利于避免各类因素的干扰和集体智慧的发挥二是建立横向信息采集网络所谓横向网络,是指税务机关与本地区其它机关、部门,为了解、掌握偷、逃、骗、避税线索所形成的平行协作关系。
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建立健全国、地税稽查部门之间和稽查与征管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反馈制度,加强征管信息交流;加强稽查与工商、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配合协作,特别是要借助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强制手段,在提高稽查震慑作用的同时扩大选案渠道三是建立辐射信息采集网络所谓辐射网络也叫扩大或延伸网络它是信息采集的开放式渠道即不属于纵向又不能归结于横向的信息来源渠道,它是作为网络的补充这一网络有助于重大信息的直接传递和直接了解真实情况,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选案的及时性二)完善内外配合机制提高选案准确率二)完善内外配合机制提高选案准确率一是加强岗位互动: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实施结果与选案岗位之间的信息反馈,建立起选案与税务稽查日常联系制度4一方面通过税务稽查结果验证选案的准确性,坚持前期选案和后期评价相结合,根据查处结果对前期的选案指标加以总结和修正主要是选案人员定期对已查结的案件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将稽查结果和选案指标进行比对,寻找查补税款和财务分析指标、选案分析指标之间的关联,总结、分析选案指标,在选案——稽查——选案的良性互动中不断完善选案指标、选案方法,通过实践与分析反馈及时修正选案指标,逐步建立起科学系统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为选案和稽查工作积累经验。
同时,实行选查结合选案,查处“案中案” 税务稽查是取得纳税人资料和信息最直接最准确的渠道,检查人员通过对账簿凭证的审阅可以取得其业务关联企业的相关资料,核对其申报的真实性把检查中的案源线索搜集作为一项制度,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中主动去发现案源,并及时向选案部门反馈,任务下达时优先考虑此类案件,并以谁发现谁检查为原则优先安排检查由于“案中案”一般都有比较明确的线索或是证据,在选案时就相对有较强的针对性,有利于提高选案质量,从而促进选案准确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增强了对同类企业信息资料的积累,将税务稽查结果作为同类企业和相关企业选案资料的补充稽查内部可以定期召开案件分析、问题反馈、情况交流等工作汇报会,积极开展个案分析、综合分析,汇总整理稽查信息,从中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线索,从而提高选案准确率二是加强内部联动:落实征、管、查互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信息互通、共享稽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征管部门联系,掌握一定时期征收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5定期与纳税评估部门碰头,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三是外部衔接:稽查部门应定期与审计、财政、地税等部门交流信息。
同时畅通与公安、检察院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情报交换和信息互通渠道,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准确的辅助资料,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三)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计算机稽查选案指标体系三)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计算机稽查选案指标体系税务稽查选案评价指标的选择和确定,是直接关系到选案质量高低的一项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而各项稽查选案评价指标设定的总原则是紧紧围绕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已掌握的数据资料运用各种方法深入地揭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就其经济效果与各种的涉税事项等诸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定量比较,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能够定性的量化指数标准,从而作为确定纳税异常户的参照依据包括纳税人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纳税人的收入信息、各种财产信息、生产信息、技术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等充分运用基层管理平台完善税源联动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税源联动的管理效能尤其注重基层管理平台的各类异常信息按户归集、风险等级评定排序、风险应对工作流启动等功能的使用和增值利用比如对税源基本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如应付、应收账款、销售成本、费用、销售经营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销售收入、预收账款比率、负债比率、资产报酬率、所有者权益报酬率等财务指标,发现单户中存在的疑点,从而为稽查提供线索等。
6(四)配合分级分类稽查,实施分级分类选案四)配合分级分类稽查,实施分级分类选案分级分类稽查是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借鉴国外税务稽查经验,并结合我国税务稽查实践探索出来的一种稽查工作方式配合分级分类稽查,可实行分级分类选案,各级选案部门按相应级次、类别开展选案工作,选案范围缩小了,目的明确了,针对性更强、重点更突出,将有利于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五)提高选案人员的业务水平五)提高选案人员的业务水平无论是信息采集,还是信息的加工处理,都需要税务人员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强烈的信息意识和探索精神,敏锐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以及广博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但从税务系统的人员现状看,善于查账的人员比较多,而善于管理的人员却寥寥无几,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与税务人员素质相对偏低的矛盾突出,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已成为制约稽查质量特别是选案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提高选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制定选案人员的选拔标准及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选案人员给予奖励尽快培养出一批信息采集能手,选案能手、管理能手和计算机能手,以满足稽查选案工作的需要六)创新稽查选案动态管理,开发(六)创新稽查选案动态管理,开发““稽查案件动态管理系统稽查案件动态管理系统”” ,,提高选案准确率。
提高选案准确率在国税征管软件 CTAIS1.1 稽查模块的基础上,深化应用,对稽查案件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管理:任意环节的稽查人员进入综合征管软件进行操作时其操作信息可即时进入动态管理系统,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可及时掌握案件目前所在环节进展情况以及各环节是否超时等信息;同时,系统提供强大的监控查询、限时提醒、数据统计输出等功能,可动态提醒稽查选案人员当前选案准确程度,7让选案人员及时了解案件查处结果,验证选案准确性,适时调整选案方向,不断提高选案针对性、完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提高选案工作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