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docx
4页如何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如何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一、简要说明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二、办理途径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 9 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四、申请书件的准备(一)应提交的书件1.每申请提供 1 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 1 份;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式,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5.一份申请出具一件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明6.共有商标申请提供商标注册证明,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8.对在中国获得保护的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自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五、规费的缴纳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出具商标证明费为 100 元人民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六、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三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明》邮寄给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如在办理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 6 个月后还未收到《商标注册证明》,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七、特别声明(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二)以上内容于 2014 年 5 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