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工作电脑自购补贴流程
5页1、 员工工作电脑自购补贴流程 目录1、流程简介51.1目的51.2 适用范围51.3术语、定义及缩写51.4流程起点与终点52、流程涉及部门及职责52.1责任部门及职责52.2协助部门及职责53、流程图与工作标准53.1管理原则53.2流程图73.3流程说明74、相关文件85、附件及表单8第 5 页 共 5 页 1、流程简介1.1目的为规范集团员工自主选择笔记本电脑并提供补贴发放,特制定本规定。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集团因工作需要自购工作电脑办公的已转正的专职正式员工。 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的员工员工可以自主选择是使用公司配置的工作电脑,还是自购工作电脑进行办公。1.3术语、定义及缩写定义:符合适应范围的集团内员工是指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已转正的专职正式员工,且因工作需求使用到笔记本电脑的员工,包括需要经常到外地或往返几个区域分公司之间的在职人员,需要使用手提电脑工作的员工等。1.4流程起点与终点起点:申请人填写申请。终点:人力资源部备案。2、流程涉及部门及职责2.1责任部门及职责2.1.1信息技术部对集团员工的工作电脑进行统一管理,监控集团的电子信息安全,按照集团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2.
2、2协助部门及职责2.2.1资产管理部门总部及广州分公司的由总务部负责,区域分公司的由当地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核查和监控,对集团已经配置工作电脑办公的员工,对其原有电脑进行回收;对没配置电脑的员工,对其买回的手提电脑进行相关的登记。如果当地没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由分公司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回收电脑。2.2.2人力资源部门员工所属的当地的人力资源处负责对购买手提电脑的员工根据其职位计算其补贴的金额,并发放。3、流程图与工作标准3.1管理原则 3.1.1目前正在使用的集团电脑使用期超过3年的,可提出自主采购补贴申请换购;如未到3年,需分管副总裁审批;使用期小于2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换购,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审批。3.1.2申请补贴的员工在购买电脑后如未能工作满3年,离职后已经发放的补贴不再追究,余下没有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工作交接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检查处理电脑内涉及集团的文件及信息后,电脑方可带走。满3年后所购电脑则归该员工所有(电脑内涉及集团的文件及信息则归集团所有,个人不得泄露集团信息),员工可重新提出自购补贴申请。3.1.3 申请补贴成功后,在随后3年内:总监及以上级别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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