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顶板管理安全红线.doc
3页顶板管理安全红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扣分对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领导按照责任给予处罚,其中直接或主要责任人扣12分,其他责任人扣6分;直接或主要责任人罚款3000元至5000元,其他责任人罚款1000元至3000元造成事故的,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失 1、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未使用前探梁,前探梁材质及临时支护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 2、掘进工作面永久支护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 3、锚索支护滞后规程要求,超空顶作业的 4、锚杆支护连续三根扭矩小于规程规定的 5、锚杆、锚索支护,预紧力、锚固力连续三根小于规程规定的 6、支护材料与设计不符,强度小于设计规定的 7、架棚支护棚距连续三棚大于规程规定的 8、金属、木棚架棚支护棚腿悬空,未支在硬地,无腿窝无拉杆 9、维修独头巷道时,平行作业的 10、维修巷道时未遵循由外向里的 11、煤巷未安装顶板离层仪,安装未按要求记录,有问题未分析处理的 12、锚喷巷道喷浆厚度及喷浆强度远低于规程规定值得 13、过构造带、三角门、四角门未指定专项措施,措施总工程师未审批就开始作业的 14、过采空区、老巷道未指定专项措施,措施总工程师未审批就开始作业的。
15、两条巷道立体交叉间距小于4米的,未制定措施的 16、木垛支护时,顶端方木未接实顶板的 17、木垛支护时,方木外露小于规程规定的 18、单体支护时连续三根实效的 19、单体支护时未栓绳生根的 20、单体初撑力连续三根低于设计值的 21、悬顶面积超过规定值的未制定措施的 22、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护交接顶梁交接率小于90% 23、采煤工作面没有备用支护材料 24、液压支架下井未验收的 25、液压泵站压力未达到规定的 26、采面超前支护数量不够的 27、工作面少梁少拄的 28、采面安全出口高度不够的 29、采面料场缺少材料的 30、底板松软时未穿鞋的 31、采面撤退停采面与周期来压的位置一致时 32、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 33、端头超前支架支护不符合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