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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康公司车辆使用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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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陈震****导师...
  • 文档编号:615387875
  • 上传时间: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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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美康公司车辆使用管理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一)公务车辆使用安排1、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聚美康公司公务用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2、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车辆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聚美康公司公务用车登记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3、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4、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聚美康公司公务用车登记表》上进行返回车辆归还登记,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存档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二、 车辆用油管理 (一)车辆油卡管理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4、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5、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6、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7、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8、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9、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10、充值申请流程(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三、车辆维修、保养管理1、 职责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2、 工作流程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2.2定期保养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3、特别事项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1、车辆罚款管理1.1 客运车载货罚款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1.2 车辆停车罚款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二: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3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3.5 费用报销3.5.1 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3.10 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3.11 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3.12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3.13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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