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区标准化入井人员管理制度.doc
5页矿区标准化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矿区标准化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入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统一装备和实施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人员入井及考勤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严格遵照执行 一、入井人员考勤(一)小班人员下井小班人员下井按8小时工作制考核 同时,各单位值班人员到考勤室报工并签名,核对人数 根据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井下工作时间是指“到达工作地点接班开始到交班结束为止” 瓦斯突出地区禁止操作人员现场交接班(班组长及特殊工种除外) 1.小班人员提前入井,正点停罐;升井时间为正点开罐,水力冲孔时允许提前20分钟升井;井下工作满8小时按照小班标准支付井下津贴 2.入井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晚下井或早上井者,井下时间未满8小时的,由区队出具证明,经值班矿领导签字,由考勤室按班满勤报工 (二)大班人员下井井下工作时间按4小时工作制考核 1.大班入井时间上午班8点前入井,11点30后升井;下午班4点前入井,晚8点后升井(运输区、机修队、运转队、皮带队、通风区非检修大班人员原则上上下午班,其他人员上上午班);下井工作满4个小时,支付井下各类津贴。
不满四个小时,不计发班中餐 2.下井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晚下井或早上井者,未满四个小时的,由区队出证明,经值班矿领导签字,由考勤室按班满勤报工 3.大班井下人员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规定时间下井,一律由单位出具证明,调度室主任签字,方可下井 长期不能按规定时间下井者,由单位出具证明报请矿领导研究,另设下井时间 (三)井下夜班费发放按零点班每工10元,四点班每工8元 小班人员上夜班或四点班,下井时间必须够8个小时;大班人员临时上夜班,由区队出具证明,调度室值班主任签字入井,时间为4小时 井下工作时间达不到规定者,由纪委、劳资、调度室三家联合确认早升井时间,劳资科结算工资时按早升井时间同比扣减单位工资和井下津贴等 (四)关于连班和大小班互换问题1.井下人员原则上不准打连班 因特殊情况,需区队出具证明,值班矿领导签字 2.大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二次下井,不考核工作时间,人员经调度室确认后可以上、下 3.大小班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由区队出具证明,考勤室重新设定大小班 大班人员井下工作时间达到8小时的,由区队负责到考勤室申报核实,按小班待遇执行。
(五)井下工种报井上工1.井下小班及井下工种人员原则不报井上工,因特殊情况需要报井上工者,由区队值班领导出具证明,由生产矿长批准,月底劳资科、工会、纪委审核报工 2.因公出差报井上工,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报工 (六)下井人员要经常检验定位仪,以防卡坏或电池电量不足 如有上述情况,速到调度室维修中心维修或更换并及时到考勤室核对当班出勤情况 (七)下井人员要爱护定位仪,不得故意损坏定位仪,不得借用和捎带 安监科、小分队将不定时对下井人员携带定位仪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将按河南煤化有关职工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八)井上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准下井 如有特殊工作需要下井,须经专业领导或值班领导批准 (九)外来检查、参观学习、实习人员下井,履行准入手续后调度室登记,由领队到干部澡堂领取临时定位仪,方可入井 二、各管理部门权限及职责(一)劳资科考勤室负责全矿工人考勤,对个人考勤数据进行输入和更改,并记录在案,以备查寻 (二)调度室负责全矿干部考勤及外来人员的登记、记录入井情况 (三)调度室负责填写井下人员地区分布表并根据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及时、准确的随时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人员数量和每个矿工的运动轨迹。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能查出有多少人遇险,遇险人员在哪里,以及遇险人员的姓名 (四)调度室维修中心负责井下定位系统的维护及修理;发放、补办、回收定位卡 调度室维修人员不能擅自对考勤软件里的数据更改或删除,如果发现将按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输区负责维持井口秩序和执行人员入井验身制度 (六)劳资、调度、矿灯房负责核对每班入井人数 三、入井人数控制劳资科要根据生产情况制定出全矿各单位的劳动定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入井人数控制计划,并分解到队(区)科室 在井口设立入井人数公示牌,真实标明核定定员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发现超定员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四、关于考勤员的职权范围 (1)负责对各类工、假的电脑输入和手工划工 (2)负责对全矿职工考勤信息的输入和保管 3、及时为领导报送报表和数据 4、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私自修改或删除考勤数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内容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