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同国家纺织品相关执行标准.docx
9页不同国家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一、国内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我国的标准按属性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标准具有法规的性质,是企业必须执行的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纺织品和服装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GB )、推荐性国家标准(GB/T)、行业标准(FZ)和检验检疫系统的SN标准1.标准适用范围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装、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适用于婴幼儿及儿童的纺织产品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适用于聚氯乙烯(PVC)人造革1.1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饰、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比如服装、床单、被套、手套、袜子、帽子、毛巾、窗帘、围嘴、吸汗巾等GB 18401将纺织产品分为以下三类:婴幼儿纺织产品 (年龄在36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1.2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本标准针对对象是婴幼儿及儿童的纺织产品,比如儿童使用的服装、床单、被套、手套、袜子、帽子、毛巾、窗帘、围嘴、吸汗巾其涵盖范围不包括毛绒玩具,布艺手工艺品,一次性卫生用品,手提箱,背包,雨伞,地毯,专业体育用服等方面标准依据适用年龄段分为两类,婴幼儿纺织产品(≤36个月);儿童纺织产品(3岁~14岁)1.3 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日用皮革和毛皮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皮革和毛皮一般指真皮类产品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A类:婴幼儿产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4 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树脂(PVC)为主要原料并加入适当助剂,用涂敷/压延/复合工艺生产的发泡或不发泡的、有基材或无基材的聚氯乙烯人造革虽然 GB 5296.4-2012由强制性标准变更为推荐性标准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但是根据有关规定,特别是国家在对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时大多也要以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作为分析产品质量水平的依据,这在事实上使得推荐性标准或行业标准具有很高的约束力,成为相应产品进入市场的条件。
二、欧盟-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欧盟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与我国存在较大的差异欧盟的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而技术标准是非强制性的,制造商可以不按技术标准生产,但必须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要求在纺织服装方面欧盟所制定的技术法规主要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1.标准适用范围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欧盟REACH法规(1907/2006/EC)涉及30000余种化工产品及其下游产品,包括玩具、服装、纺织品、机电等欧盟持久性污染物(POPs)法规(EU)2019/1021所有销售到欧盟的各类产品(EU)No1007 /2011纤维成分及标签法规1)含纺织纤维80%以上的产品; 2)遮盖物含有80%以上纺织品成分的家具、雨伞和遮阳伞;3)以下纺织品成分至少占最上层或覆盖物80%以上:多层地毯的上层、床垫遮盖物、露营用品的覆盖物;4)包含在其他产品中,成为产品不可分割部分的纺织品,并且成分已被标明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协调标准 EN 14682《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服装包括化妆服装和滑雪服欧盟纺织品燃烧性技术标准适用于出口欧盟相关纺织产品如睡衣、软垫、床垫等1.1欧盟REACH法规在欧盟销售的产品需要进行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相关产品(包括玩具、服装、纺织品、机电、家具、塑胶)要求提供必要的检测证明,厂商必须对其产品的安全性承担责任,主管机关有权要求进行附加试验。
SVHC高度关注物质:迄今为止,REACH法规高关注度物质清单共25批219项物质;REACH附件XVII:欧盟REACH法规的附件XVII,对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通常称为限制物质清单纺织服装领域REACH XVII所涉及的化学物质,主要包括偶氮、镍镉含量、有机锡、多氯联苯、多溴联苯、全氟辛烷磺酸等有害物质1.2欧盟持久性污染物(POPs)法规最新的POPs法规(EU)2019/1021于2019年7月15日取代法规EU 850/2004并正式生效适用范围:所有销售到欧盟的各类产品测试要求:均质材料(可接触及不可接触材质均测试)测试项目推荐针对产品:金属,陶瓷,玻璃材质不需要对POPs中物质进行检测塑胶,橡胶,海绵,涂层等非金属材质需要检测POPs中物质1.3纤维成分及标签法规主要内容: 规定了纺织纤维名称、纺织产品纤维成分的标签标识以及纤维成分的检测方法1)含纺织纤维80%以上的产品;2)遮盖物含有80%以上纺织品成分的家具、雨伞和遮阳伞;3)以下纺织品成分至少占最上层或覆盖物80%以上:多层地毯的上层、床垫遮盖物、露营用品的覆盖物;4)包含在其他产品中,成为产品不可分割部分的纺织品,并且成分已被标明。
1.4通用产品安全指令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协调标准 EN 14682《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规定了在14岁以下儿童服装上使用绳索和拉带的安全要求,包括伪装服装和滑雪服,以降低儿童在穿着服装时因绳带被束缚、牵拉、受困而产生的潜在危险1.5欧盟纺织品燃烧性技术标准纺织品燃烧是造成火灾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纺织品的燃烧性能更引起人们的重视. 欧洲的大部分国家对窗帘、床垫、地毯、蓬帐、贴墙材料等室内装饰制品的阻燃性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其中以英国的阻燃法规较为完备虽然其中有些标准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如果商品不按照阻燃标准进行测试,达不到规定要求将被禁止进口和出售三、美国-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美国的技术法规比较健全和完善,其对进口纺织品制定的各种法规条例分布在联邦政府各部门颁布的法典中,并且绝大部分法规条例编入了《联邦法规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1.标准适用范围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16CFR 300《羊毛产品标签法案实施条例》适用于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16CFR 301《毛皮制品标签法案实施条例》适用于进口到美国的所有毛皮制品。
16CFR 303《纺织产品标签法案的实施条例》适用于服装制品,手帕,围巾,床上用品,窗帘、帏帐,装饰用织物,桌布,地毯,毛巾等16CFR 423《纺织品服装和面料的维护标签》适用于纺织服装及面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包括管理或控制相关产品制造或进口的组织和个人16CFR1610 《服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标准》适用于穿着的服饰及材料,帽子、手套、鞋子除外16CFR1611 《乙烯基塑料薄膜的燃烧性标准》厚度为小于等于2.54μm乙烯基塑料薄膜16CFR1615&16CFR 1616《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16CFR1615 适用于尺码为0-6的儿童睡衣;16CFR1616适用于尺码为7-14的儿童睡衣16CFR1630《地毯和垫子表面可燃性标准》适用于家庭、办公室或宾馆使用的、未通过机械的方法(如钉子等)粘附、单向尺寸大于1.83 m、表面积大于2.23 m2的地毯四、加拿大-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加拿大涉及纺织品和服装的法规主要在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CCPSA是一个针对所有消费品安全的法案,2011年6月20日正式实施适用于在合理的情况下所获得以用于非商业目的的产品,比如用于家用、娱乐和运动的产品。
加拿大技术法规通常包括法案(Act)和条例(Regulations),法案规定了基本要求,而条例以法案为基础,对特定的产品制定技术要求和技术细节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纺织品标签法案适用于消费用纺织制品的标注,销售,进口及广告宣传消费用纺织制品是指任何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及完全或部分由纺织纤维,纱线或织物制成的产品,并且这些产品是用来日常消费,而不是为产业用的SOR/2016-194纺织品易燃性条例适用于进口、广告及销售的纺织品和床上物品SOR/2016-169儿童睡衣条例适用于儿童睡衣SOR/2016-183床垫条例适用于用来垫着睡觉,包含弹性材料并以套子包着的产品SOR/2018-83消费品含铅条例a. 正常使用过程中会与使用者嘴接触的产品,除了厨房用具和适用涂釉陶瓷和玻璃器皿条例的产品b. 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服装或者服装配件;c. 14岁以下儿童学习或者玩耍的产品;d. 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书本或者类似印刷产品,除了印刷在纸张或者硬纸板上和用传统材料并用传统方式印刷和装订e. 辅助4岁以下儿童放松、睡眠、卫生或者运输的产品SOR/2016-193表面涂层材料条例适用于表面涂层SOR/2016-188邻苯二甲酸酯条例a. 14岁以下儿童学习或者玩耍的产品;b. 辅助4岁以下儿童放松,睡眠,卫生,喂养,吸吮或磨牙产品 (即儿童护理用品)。
五、日本-纺织品相关技术法规1.具体适用范围强制性标准适用范围日本《消费品安全法》根据具体纺织产品,测试相应标准,详情可咨询AGC商务人员《家居用品有害物质管制法》适用于家居用品,一般消费者的日常生活用品,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家居用品有害物质具体限量要求日本纺织品要求-《消防法令》适用于具有阻燃性能的地毯或窗帘日本纺织品要求-残断针检验服装产品《家用产品品质标签法》适用于大多数纺织产品,纤维成分标签要表明织物的纤维成分和含量《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该法规适用于大多数纺织产品日本纺织品标准按其性质分,可分为三个大类:产品质量标准、安全性标准、质量标签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分为内在质量检验标准和外观质量检验标准内在质量检验项目通常有色牢度;织物强力、尺寸变化率;抗起球性;防水性及纺织品上游离甲醛的含量等检测方法和标准(JIS L),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的技术要求,一般根据日本进口商自己制定的质量标准安全性能标准通常以法规的形式出现、包括消费品安全法、家居用品有害物质控制法、消防法和残断针检验规定等1.1《消费品安全法》日本的《消费品安全法》强调产品要对消费者的生命保证绝对安全,在防止产品由于结构、强度等方面的不完善而造成的危害。
日本SG(Safety Goods)标志是由消费品安全协会(CPSA)依据《消费品安全法》制定的,对于经认证符合消费品安全协会制定的标准的产品,可以提出申请即可加贴SG 标志SG认证是一种自愿性认证1.2《家居用品有害物质管制法》《家居用品有害物质管制法》旨在防止家居用品由于含有有害化学物质而造成的对人体健康方面的危害基于《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质管制法》,建立了限制有害物质含量等方面指标的标准;凡是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都必须禁止投放市场1.3《消防法令》日本的消防法令针对公共场所必须使用防火物质,制定了有关规定,规定2m2或以上的公共场所使用的地毯必须经过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