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系契约到规则契约:路径依赖与模式转变1.docx
7页关系契约到规则契约:路径依赖与模式转变【摘要】本文通过对关系契约内涵的分析,说明关系契约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建立在良好声誉基础上的关系契约能够促进规则契约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关系契约也可能因其垄断和主导力量,破坏以市场为基础的规则契约的执行,表现为对交易一方或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其结果使经济导向“坏”的市场经济轨道上在关系契约向规则契约转变过程中,合理的社会经济基础结构和均衡社会资源配置对于推动规则契约的执行有着重要意义并通过经济交易各方的充分协商和谈判,使规则契约成为普遍共识,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关键词】关系治理路径依赖转变困境功能凝聚法律凝聚在我国,无论是长期历史积淀,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与转轨期,关系始终是社会经济生活中无法回避的重要因素,引导和调节着人们行为取向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关系也发生着深刻变化关系是否会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而消失,在公司治理中关系的作用如何等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拟以制度经济学为研究视角,来认识关系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和影响,以及关系治理到规则治理的变迁路径一、关系治理的理论框架1、交易、关系及关系治理关系是在交易中形成的人和人之间的联系,它是由交易而引起,由契约而连接。
契约是界定交易过程中人们权利义务的一项制度安排,具体包括交易前的契约谈判、承诺、签约后的执行和监督、违约或中止的惩罚等威廉姆森以交易持续时间、不确定性和资产专用性为维度,将不同交易类型和三种契约治理机制相互联系:分别为古典契约、新古典契约和关系契约对于交易持续时间较短、资产专用性较低、交易各方依赖程度很弱或不存在时,古典契约得以实施新古典契约和关系契约的产生是由于契约的不完全性,投资专用性较高、交易的持续时间较长时,价格已无法提供所需要的所有调节,此时,契约的治理机制更多依赖于双边治理和统一科层治理在承认契约不完全的前提下,新古典契约认为当事人可以就重要条款进行谈判,如果契约各方在契约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第三方力量的介入和调节,保证契约公正执行关系契约的履行,相对于新古典契约更复杂,更接近我们现实中所面对着持续时间更长、不确定性更高和投资专用性更高的交易类型这一类交易往往是难以被第三方所证实,因此,其最大特点是“自我履行(selfenforcing)”,即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参与者自行协调来完成的,没有经过制度、仲裁者等第三方的干预关系契约广泛存在于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它往往以非正式规则形式出现,约束着人们的行为。
与可由第三方执行的正式合约,如企业激励补偿制度、债务合约等相比,关系契约内容仅仅为契约各方所熟悉和掌握,同时契约内容在交易执行前是无法预知的在关系契约执行过程中,允许各方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吸收新的信息,来调节双方关系显然,关系契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关系契约的履行,无法依赖于第三方的介入,这无疑也增加了关系契约执行的不确定性为此,人们探索了一套有关保证关系契约得以执行的治理机制,即关系治理机制2、关系治理机制的运作分析关系治理是以双方合怠为基础,自我实施是关系契约能够长期维系的重要特点在不同社会形态,关系契约得以维系的机制不同关系契约和一定社会规范和社会规则相联系,契约各方往往受到来自社会规范和社会规则的制约关系契约是以人们长期交往而积累的社会资本为基础,使人们在惩罚犯规者的利益趋于一致性,并在有限范围内形成了均一的政治和社会条件因此,不难理解,在一些社会尽管存在模糊的产权,人们仍旧会通过相互合作将外部性内在化关系契约的维系同样需要第三方的影响,关系契约的第三方,得到关系网络成员的普遍认同,第三方则以自身的声誉和所控制资源为担保,确保关系网络中共同价值的存在在关系网络中,即使一方发现投资的净现值为负,但也会履行契约,因为退出契约可能意味着第三方将施加更大的成本。
关系网络中第三方强制实施是以长期关系为基础,共同旱有关系租金是维系关系长期存在的经济基础3、关系治理和规则治理的关系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维系的关系契约显然受到来自以市场秩序为基础的规则契约的影响随着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其会逐渐削弱整个关系网络的利益一致性,并减弱人们被逐出关系网络而可能导致的威胁在人类发展历史中,规则治理是随着产权保护规范化和明晰化而逐渐形成,自发秩序、第三方私人秩序让位于有着更大规模效应的正式司法秩序规则治理拓宽了人们交易范围,弱化了关系对人们的约束然而,规则治理不可能完全取代关系治理,二者即存在一定替代性,同时也存在一定互补性规则治理的形成是以人们对产权保护等价值观念普遍接受为前提,关系契约中人们的互信、自我实施合约有助于第三方正式机制的作用在复杂、风险更大的交易中,灵活、双边、持续的关系治理和明确的契约条款相结合,使交易履行更加顺畅关系治理和规则治理二者侧重点不同,规则治理侧重于产权明晰、控制权的配置;关系治理侧重于一定社会规则和规范但二者也存在一定矛盾冲突首先,关系契约的实施往往是以双边合意为基础,一方面可以促成双边合作,但另一方面形成了双边垄断,即任何一方都无法轻易退出联盟,否则会导致双边利益的损害。
从而,限制更有效率交易者的介入或替代其次,在关系契约中,双边产权关系往往是模糊不清,长期合作固然使双方通过协商分享关系租金,但模糊产权结构显然限制了任何一方面的退出,影响了产权的转让和资源的重新配置最后,相对于规则治理,关系契约而形成的双边垄断者,往往为了维持这一关系,常常限制相关信息的发布,从而阻碍了第三方司法秩序的介入,影响了经济交易向以规则为基础交易秩序的转化不透明、模糊性是关系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特征二、关系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关系为基础调节人们的行为取向是中国社会自古以来的一个重要特征虽然历经时光变迁,关系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着根本变化,然而作为中国社会的本质特征,关系却始终是我们挥之不去的事实1、转轨经济时代关系网络的特点非正式契约的色彩较浓厚在转轨期,关系网络的构建是围绕原有体制松动可能带来的利益“渗出”而建立起来的非正式网络通过亲属、朋友、同乡等构成的关系渠道和原有体制相联系,利用体制内和体制外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获得收益回报在改革开发的最初阶段,生产资料供应的价格双轨制使一部分掌握“批条权”的人获得了先富起来的机会,非正式关系网络与原有关系网络相比,缺少第三方的强制实施机制,更多依赖于双边治理,与公开市场的本质不同在于,非正式关系网络中交易对象常常是公共权力和金钱的交换,因而具有一定隐蔽性、非法性,而不能够长久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