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6页1、1论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劳凯声 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这是教育法学极为关注的问题之一。由于教育法学是一 门较新的、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科,因而对教育法的地位问题的研究更具有迫切的意义。它 不仅与明确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直接有关,而且对教育立法的预测、规划、教育法的制定、 实施、教育法规的整理、编纂等都有直接或间接的意义。 一、教育法地位问题的回顾 法律体系是由不同法律部门的现行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 规范尽管在形式_L 多种多样,在具体内容上各不相同,在功能上也存在差异,但它们并不 是杂乱无章的。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了法律制度;相关的法律制度又构成一个法律部门。 所有这些法律制度与法律制度之间、法律部门与法律部门之间,既存在着差别,又互相联 系和制约,共同构成了一个内在协调一致的有机整体。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整体内部划分而言的,影响各国法律部门划分的因素是多方 面的,经济因素、法律传统的不同决定了各国法律部门分类上的不同特点。例如,罗马法 以来的公私法分类学说对西方资产阶级的法律,尤其是大陆法系具有深刻的影响,二者的 区分和对立构成了资产阶级
2、国家现代法律制度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部分法则是根据这一 标准划分的。按照划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教育法一般被视为公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 但也有不同看法,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就说:“大量有关公共卫生、教育、住房和其它公 共事业的实体法,从逻辑上看,可以被认为是行政法整体的一部分;但从实践的观点来看, 由于它的内容庞杂,很难纳于单一的体系。 ”(转引自上海法学所编:国外法学知识译丛:宪 法 ,知识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348 至 349 页)公私法分类学说把国家和个人明确区分,把 公法标榜为共同的国家利益的体现,把私法标榜为私人利益的体现,这种划分方法掩盖了 资产阶级法律体现本阶级意志,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本性。列宁在创建新的苏维埃法律体系 时曾指出:“我们不承认私法 ,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围,而不 属于私法范围。 ”(列宁全集第 36 卷,第 587 页)苏联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划分标准主要 依据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以及法律调整的方法。现行法律体系由国家法(宪法)、行政法、 财政法、民法、家庭法、劳动法、土地法和农业生产的法律、刑法、诉讼程序和司法组织 9 个部门组成。教
3、育法属于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并没有正 式的部门法分类。直至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才结束了“诸法合体”的状况。解放前的法 律分类一直采用大陆法系的分类模式, 六法全书(指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 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分类根据就是大陆法学家的部门法分类方法。解放后,我国社会主义 的法律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逐步地形成和发展起来,并日趋完善。我国现行法 的部门大致有: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婚姻法、刑事诉讼法、民事 诉讼法、组织法等(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第 85 页)。按这一划分方法,教育法应归 入行政法之中。 各国的法律分类虽然各不相同,但教育法属于行政法曾经是普遍被人们所接受的主张, 在 50 年代以前并无不同意见。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这一地位是与它当时的作用、性质, 与当时教育社会关系领域的广泛程度和相应法规的多寡程度相适应的。50 年代以来,由于 科学技术的长足进步以及生产力水平的迅速提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社会关系都出现了 剧烈的动荡和分化,它同样反映到教育领域中来。教育事业的急剧膨胀,使原本相对来说 显得较为次要的国家与教育
4、的关系变得非常重要;教育内部结构日益复杂,使原来的调整手 段相形见细;教育与社会相互作用的增强以及教育对社会的全面渗透,不仅使原来已经存在 的教育外部关系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而且造成了一系列全新的社会关系。教育发展不断 地提出新的法律要求,法律大规模地向教育的各个层次渗透,一些原来不属于法律调节的2社会关系,开始用法律调节手段。众多的调节教育领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逐渐构成了若 干具体的法律制度如学校制度、义务教育制度、职业培训制度、招生、考试制度、学位制 度、教师聘任、职称评定制度、课程指导制度、教科书制度、奖学金制度和补助金制度等 等。这些法规制度彼此间互相联系、互相协调、互相制约,构成一类以共同的社会关系为 其调整对象的法规有机体。教育法的这一引人注目的变化在许多国家法律界产生了对于教 育法地位的不同意见。例如,日本法学界在 60 年代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就出现 了两种对立的主张,即“教育行政法规说”和“教育制度独自法说”之争(永井宪一、今桥 盛胜著:教育法入门 ,日本评论社 1985 年版第 8 一 15 页)。 “教育行政法规说”是传统 的主张,它导源于“国家教育权”论
《论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由会员小**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2020年高考真题——理科综合(全国卷Ⅲ)+Word版含答案
2021年绝味鸭脖策划书
2021年熟食店创业方案
2021年熟食店开店策划
2021年卤菜店创业计划书
2021年周黑鸭网络营销策划方案
东大21年1月考试《现代设计方法》考核作业
谈我国行政管理效率的现状及其改观对策(论文)
单证员考试-备考辅导-复习资料:无贸易背景信用证案分析.docx
土木工程毕业生答辩自述.docx
建筑学毕业后工作状态真实写照.doc
C#代码规范(湖南大学).doc
xx区食药监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中医院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工人先锋号先进事迹
2019年度xx乡镇林长制工作总结
2019年性艾科工作计划书
2019年人才服务局全国扶贫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关于组工信息选题的几点思考
摘了穷帽子 有了新模样
2019年某集团公司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心得体会
2024-04-08 33页
2024-04-08 10页
2024-04-08 25页
2024-04-08 12页
2024-04-08 10页
2024-04-08 21页
2024-04-08 40页
2024-04-08 34页
2024-04-08 28页
2024-04-08 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