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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知识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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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健康知识讲座,曾绥宇 2014年5月,,一、我国职业危害的现状和特点 二、我国职业健康法规体系 三、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责任 四、常见职业危害及控制,,我国职业危害的现状和特点,我国职业危害的现状和特点,2010年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0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 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 从行业分布看,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报告职业病病例数分别为13968例、2575例和2258例,共占全国报告职业病例数的69.02%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现患527431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47079,其中急性职业中毒24011,慢性职业中毒23068例我国职业危害的现状和特点,一、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群大、分布广 统计表明,我国劳动力人口超过7.58亿,接触各种职业危害与伤害因素者近2亿(其中农民工占90%)分布在三十多个行业,乡镇企业2000多万个 二、是发病率较高 我国每年“显性”职业病报告病例超过1.5万人,一些“隐性”和潜在损害劳动者健康的现象大量存在,全国有2亿劳动者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分布广,中小企业问题突出。

      由于劳动条件差,工艺落后,缺乏有效防护措施,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突出,监管几乎为零我国职业危害的现状和特点,三、是经济损失大 据估算,我国每年因职业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千亿元. WHO统计:全球经济损失 4% 四、是影响严重 由于职业危害具有群体性,致死、致残率高,以及难以治愈等特点,造成了家庭伤害和单位、地区的不稳定,甚至引发社会矛盾,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2009年以来,先后发生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患尘肺病事件、河南省农民工张海超尘肺病事件等多起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充分暴露出职业危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我国职业危害的现状和特点,,我国职业健康监督管理部门发展,1949年11月,劳动部负责 1983年5月,劳动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共同负责 1988年,劳动部负责 1998年国家经贸委、卫生部负责 2005年,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共同负责 2010,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负责9,法律责任追究,(一)法律责任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都规定了法律责任,违反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责任者究竟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取决于责任者在职业健康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性质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

      (二)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制裁方式分为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九种行政处罚: ① 警告;② 罚款;③ 没收违法所得;④ 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⑤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⑥ 拘留;⑦ 关闭;⑧ 吊销有关证照;⑨ 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通常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在安全生产上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他人受到损害(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上民事责任又分为:连带赔偿责任和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四)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第10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第51号主席令公布)对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规定,对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将处罚力度由过去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改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样修改加大了处罚力度,最高刑期由以前的7年提高到15年我国职业健康法规体系,职业健康法规体系,是指由我国现行的有关职业健康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由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构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 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行为规范 法规包括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包括国务院各部门制订的部门规章、省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制订的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才属于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总称为法规12,职业健康法规体系,13,14,14,职业健康法规体系,标准是指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 从编制上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安全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行业标准: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并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 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从技术上分为四类: 设计、管理类标准;设备、工具类标准;生产工艺、安全卫生类标准;防护用品类标准。

      从法律效力上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5,职业健康法规体系,国家标准代号分为: 强制性国标(GB)和推荐性国标(GB/T) 行业标准代号: 安全行业标准(AQ)、地质行标(DZ)、有色金属行标(YS)、黑色冶金行标(YB)、石油天然气行标(SY)、煤炭行标(MT)、劳动行标(LD)、建材行标(JC)、电力行标(DL)、水利行标(SL)、环保行标(HJ)、卫生行标(WS)等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上述给出的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 “( /T)”16,职业健康法规体系,(1)职业健康国家标准 如: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 5817-1986 );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8-2003) 。

      (2)职业健康行业标准 如: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AQ/T 8008 —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 AQ/T8009-2013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导则(AQ/T 8010-2013);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AQ/T 4233-20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呼吸性粉尘个体采样器(AQ 4204-2008)职业健康法规体系,职业健康标准属于职业健康技术法规职业健康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的,对劳动条件的各种卫生要求所做的统一规定职业健康标准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上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进行预防性和经常性职业健康监督的重要依据,是制定职业健康法规的基础17,,,18,19,19,职业健康相关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五)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列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列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列 (八)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列 (九)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责任,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一、管理机构与人员要求: 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1.1.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审议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和方案,布置、督查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1.2 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最高责任人,全面负责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3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可在最高决策层任命一名或几名人员作为分管职业卫生工作的负责人,其职责是: —建立、实施、定期评审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 —组织并推动全体劳动者参加职业卫生管理活动21,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2.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2.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2,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2.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其相关组织的责任是: —组织执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方针政策; —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确定明确的目标及量化指标,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以及劳动者之间(包括劳动者及其代表)的合作与交流,以全面实施其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负责确定职业危害识别、评价及其控制人员的职责、义务和权利,并告知劳动者; —制定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方案,以识别、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及工作有关疾病; —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和职工职业健康监护。

      23,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3. 人员要求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24,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二、基本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要求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25,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26,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三、前期预防 1.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要求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总局令第48号)的规定,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7,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2.职业病危害评价及三同时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51号)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28,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要求,3. 应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包括选择清洁无害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密闭化、自动化,劳动者远距离操作、机械操作,体力劳动强度和紧张度较小,在整个生产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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