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目 奖 励 制 度.doc
3页项 目 奖 励 方 案一、目的为充分调动施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分清各自的责任,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使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达到合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的工程施工项目三、项目奖励的原则1、项目奖励方法(1) 项目奖励属于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成员,具体的奖励发放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部各人分工不同进行具体确定:(2) 产值100(含)万元以下者:奖励1000元;(3) 产值100万元以上500(含)万元以下者:奖励1500元;(4) 产值500万元以上1000(含)万元以下者:奖励2000元;(5) 产值1000万元以上者:奖励5000元2、项目奖金形式——固定奖励 公司确定完成项目责任目标的项目奖金额,项目奖金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部各人分工不同进行具体确定四、项目责任目标及奖惩项目责任目标主要包括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目标、社会评价目标1、 安全责任目标(1)内容: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和现场防护标准化,施工过程无伤亡事故发生2)奖惩:安全责任目标具有一票否决权,项目发生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无任何奖励,且罚原规定奖励金额。
2、质量责任目标(1)内容:符合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评定标准,满足与业主所签项目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奖惩:项目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全部组成人员承担每发生一次质量事故罚工资200元3、工期责任目标(1)内容:项目目标责任书约定的工期要求2)奖惩:项目工期每延迟一天罚工资100元4、成本责任目标(1)内容:项目目标责任书约定的项目成本责任目标2)奖惩:如完成成本责任目标,发放项目奖金如实际成本超出目标责任成本10万元以内,罚工资1000元;超出目标责任成本20万元以内,罚工资2000元;超出目标责任成本20(含)万元以上,罚工资3000元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等非正常原因导致超出成本责任目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5、社会评价责任目标(1)内容:客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使业主、监理以及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满意2)奖惩:项目上每收到市民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表扬,奖励100元;项目每发生一起市民投诉或收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罚工资100元 五、项目奖金的兑现1、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共同对项目进行经济分析、统计项目经营情况,确定项目奖金,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
2、项目经理、工程管理部部长根据项目部人员、工程管理部员工的劳动贡献、岗位责任、承担的风险和创造的经济效益制定分配方案,确定其奖金数额,报公司领导批准3、项目奖金的发放:工程竣工验收后,立刻发放奖金六、附则 1、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2、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3、本制度自2016年 月 日起实施青岛平度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