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科技公司离职管理制度.doc
9页某科技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某科技公司离职管理制度1 1目的:目的:1.1规范员工离职流程,引导员工顺利完成离职交接,减少员工离职给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确保公司和员工的合法利益2 2范围:范围:2.1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3 3定义:定义:3.1辞职:指未到劳动合同约定期限的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获批准的离职3.2辞退:因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经培训、轮岗后仍未能满足岗位任职资格,或因其他原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单方终止与员工劳动雇佣关系的离职3.3开除:是指在任职期间内,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3.4合同到期终止:员工与公司劳动合同到期,根据公司业务与管理需要以及员工工作业绩表现,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离职3.5自动离职:是指在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离职4 4职责:职责:4.1员工或相关部门负责提出离职申请4.2部门主管及相关领导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批4.3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调查、辞职面谈为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4.4相关部门协助人力资源部有序办理离职手续5 5内容:内容:5.1辞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辞退员工:5.1.1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5.1.2 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5.1.3 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5.1.4 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5.1.5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5.1.6 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确需裁减人员的5.1.7 试用期满后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无法满足工作需求者5.1.8 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5.2开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开除员工:5.2.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5.2.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或有其它严重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5.2.3 对公司有严重欺骗行为的5.2.4 因触犯法律而被羁押拘留、劳教、逮捕、判刑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2.5 泄漏公司商业或技术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的5.2.6 年度内被处以大过处罚达 3 次(含)以上的5.2.7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开除类规定者5.2.8 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3合同期满终止:5.3.1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公司根据情况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的行为5.3.2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的行为5.4自动离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并暂时冻结其工资:5.4.1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及以上或在 1 个月内累计旷工达 3 个工作日及以上5.4.2 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的5.4.3 已申请离职但未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的5.5离职审批权限:离职种类职位类别初审审核复核批准普工、文员、后勤辅助类直接上级 部门最高负责人人力资源部 辞 职专业技术类、市场营销类、管理 类直接上级 部门最高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 理普工、文员、后勤辅助类直接上级 部门最高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辞退/自动 离职/合同 到期终止专业技术类、市场营销类、管理类直接上级 部门最高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 理开 除所有职位直接上级 部门最高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5.6辞职流程:5.6.1 员工申请辞职须提前通知公司。
具体所需提前提出时间详见《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 (附件二) 5.6.2 辞职员工到人资部领取《离职申请表》 (附件三) ,人资部对辞职员工情况进行简单了解后编号登记并跟进员工辞职情况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的基本信息后交上级主管,上级主管与其做离职面谈5.6.3 对于工龄两年以上或关键岗位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的,经部门主管面谈无效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辞职员工做离职面谈,并留下《离职面谈记录》 (附件四),以便改进工作5.6.4 离职面谈时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发展潜力与员工进行协商沟通,掌握其离职原因,若表现良好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协调处理其存在的问题,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予以挽留5.6.5 经离职面谈后无效的辞职员工由部门负责人与离职员工确定离职日期,初步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依据 5.5 要求报批5.6.6 《离职申请表》经最终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并告知该辞职员工的直属主管批准结果由其直属主管根据批准结果安排工作交接事项,并安排该员工于离职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办理离职相关手续5.7辞退、开除流程:5.7.1 由用人部门填写《离职申请表》 ,报相关责任人审批。
审批权限参照 5.5凡属于辞退或开除者,可当天办理离职手续5.7.2 在辞退员工时,其直属部门主管须与被辞退员工面谈,明确清晰地告知其被辞退或开除原因,并负责解答其与被辞退有关问题,人力资源部可陪同提供必要的支持5.8劳动合同终止流程:5.8.1 人力资源部每月底将下两个月合同到期人员清单提供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在 10 天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同续签事宜需终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报相关责任人审批后,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本人,审批权限参照 5.55.8.2 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填写《离职申请单》 ,通知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否则,每提前 1 天离职,均需在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补偿金相关离职手续按辞职程序办理5.9自动离职流程:5.9.1 自动离职需本人到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和领取工资,不允许他人代为办理离职手续和领取工资,并且要支付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参照 5.12.4 处理5.9.2 辞职人员在交还宿舍钥匙后,谢绝再次进入宿舍。
辞职人员将《离职申请表》上的所有手续都移交清楚后,谢绝进入车间及办公区域,需在指定地点等待相关工作人员来结算工资5.10 离职工作交接:5.10.1 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应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应在离任前一周内完成5.10.2 员工在公司内部发生岗位变动,也应在赴任新岗位前进行离任工作交接如遇紧急情况,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可延至赴新岗位一周内完成工作交接5.10.3 自离员工或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者,公司有权拒付其未发放的工资、奖金等,直至其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同时公司有权追究员工因未进行工作交接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赔偿5.10.4 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员工的直接上级为离职工作交接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5.10.5 普通员工离职以《离职申请表》所列项目进行交接,办公室职员需再另拟定交接清单与接任人进行工作交接,由相关责任人监交5.10.6交接清单内容包括:5.10.6.1 物品交接:A. 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移动存储设备、各类工具;B. 书籍、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 ;C. 各类证件;D. 公司配置的通讯工具或卡;E. 钥匙、印章;F. 公司技术或专利资料;G. 财务款项结清证明;H. 其他。
5.10.6.2 工作交接:A. 岗位工作内容;B. 项目工作情况资料(工作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等) ;C. 待办事项;D. 公司公共关系(供应商及客户资料等)等无形资产;E. 其他5.11 离职审计5.11.1 总监级(含)以上或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离职由财务部组织对其进行离职审计,如有需要可聘请专业审计公司进行离职审计5.11.2 离职审计完成后,由财务部提交审计报告,交总经理审批5.11.3 如离职人员通过审计,则可办理离职手续;如离职人员未通过审计,则由总经办提交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5.12 离职结算:5.12.1 当交接事项全部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财务部和人资部共同进行5.12.2 试用期内人员须提前三天提出辞职,不承担相应的代通知金,但其它费用(如伙食、房租、水电费等)照缴5.12.3 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三十天,若递交离职申请日期和批准离职日期小于三十日则为急辞工,急辞工员工应承担相应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月工资/21.75*提前辞工天数5.12.4 部门负责人可考虑该名辞职员工离岗后对本部门工作的影响程度,若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双方与离职日期达成一致,部门负责人可注明该名辞职员工不承担代通知金。
5.12.5 因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和违约性辞职产生的违约金,由人资部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核算违约金5.12.6 对公司财物交接不清者公司保留追讨的权利,并依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上报公安机关处理因违反厂纪厂规被辞退或开除者,依据《奖惩管理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安机关处理5.12.7 由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按相关协议扣除费用5.12.8 与公司尚有欠款未结清的人员,需先结清相关欠款再予结算工资5.13 离职薪资发放5.13.1 离职员工将完成离职手续后,将《员工离职申请表》 、交接清单及其他离职材料于每周五上午 12:00 之前交到财务部,财务部于当周五下午 18:00 之前为离职员工结算工资5.13.2 生产作业员、保安、清洁工离职,在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于每周五下午领取工资5.13.3 各部门经理、课长、组长、办公室职员、仓管、司机离职,在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剩余工资结算和正常发工资日期一致,即下月 12 日发上月工资,遇特殊情况最迟于下月 20 日前发放5.13.4 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于离职当日发放现金5.14 原则上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全部离厂手续,并于当天离厂。
特殊情况需继续在公司食宿者,须在办理手续时,向总务提出,由总务根据实际情况报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但以一个晚上为限,且必须于次日 13:00 前离厂5.15 离职人员必须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办理完交接手续5.16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5.17 离职人员在职期间在业务上、工作上的纠纷,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离职人员离职后的一切行为与公司无关6 6相关文件:相关文件:6.16.1无无7 7附件:附件:7.1附件一:离职流程图7.2附件二: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7.3附件三:离职申请表7.4附件四:离职面谈记录表附件一:流程图作业流程责任部门/职位涉及表单/记录1、提出离职申请2、离职面 谈3、离职审 批取消离职申请4、离职工作交接5、清理借款6、提供考勤数据7、结算与发放工资8、离职档案保存确定离职继续留任1、 部门负责人、离职申请人2、 部门负责人、人资专员3、 依 5.5 规定执行4、 部门负责人、离职申请人、相关人员5、 财务部6、 人力资源部7、 财务部8、人力资源部《离职申请表》《离职面谈记录表》附件二:《员工离职类别与要求说明表》离 职 类 型提出方离 职 原 因应提前通知时间(日历天数)通知 形式办理离职手续 时间在试用期内3 天辞职员工提 出解除转正员工30 天劳动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30 天经批准的办理 日期辞退公司提 出解除试用期间不符要求或法规规定的相关情 形 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 情节严重 营私舞弊、失职给公司利 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弄虚作假、欺瞒公司的开除公司提 出解除因员工过 失解除公司制度或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