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案例分析(修订).pdf
8页案例分析】资料 1:我国非营利组织法规情况1988 年, 《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1989 年,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1998 年,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9 年, 《公益事业捐赠法》;2004 年,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5 年,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06 年, 《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民政部);2007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率的变化;2008 年,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民政部);2011 年, 《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 ,对社会团体取得“税前扣除”资格的条件的规定资料 2: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2011 年 6 月 22 日,新浪微博上一个名叫“郭美美Baby”的 20岁女孩,炫耀自己“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而且自称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结果招致网上无数的板砖和口水一时之间,中国红十字会的红色徽标, 成为了舆论攻击的靶心, 将中国红十字会拉进了舆论的旋涡这场质疑的风暴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商红会” )与多家公司的关联,红十字会与商红会理不清,扯不明的商业运作关系,逐渐演化到对红十字会这一官办慈善组织本身的反思。
中国红十字会是人道救助组织,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成员, 在全国有个 32 省级分会、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分会、333 个地级分会、 2860 个县级分会, 95000 个基层组织, 2026 万会员,还拥有商业系统红十字会、铁路系统红十字会, 是中国最大的人道慈善组织中国红十字会的主要任务是“三救”救灾、救护、救助和“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和平时期, 公益慈善事业成为各国红十字会行使的主要职能 改革开放以后, 我国引入国际上的现代基金会管理机制1994 年,中国红十字会直属基金——红十字基金会在民政部注册登记成立但红十字总会原有的公募资格和公募牌照资源并没有被同时取消由此,就出现了红十字会和红十字基金会两个具有独立公募资格的组织一手垄断权力, 一手与商业结盟, 将商业与公益混在一起既有政府的财政拨款, 又有民间劝募的善款, 中国红十字会创造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运营模式 商红会商业化运作模式逐渐浮出水面,其十年来没有进行社团登记、没有进行财务审计的事实被曝光此外,红十字会款项的去向透明度也经常受到公众质疑除了过度的商业运作之外,红十字会近年来也被媒体曝光“开豪车”、 “住豪房” 、 “天价餐费”、 “天价帐篷”、 “公款购物”等事件,审计署也曾发布审计报告,称红十字会数百万金额存在问题。
资料 3: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卢美美事件”2011 年 8 月,一个名为卢星宇的24 岁女孩在网上火速蹿红,风头甚至超过郭美美,被网友称为“卢美美”,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拖入舆论漩涡之中 卢星宇微博的身份是 “中非希望工程执行主席兼秘书长、全球华商未来领袖俱乐部秘书长” “中非希望工程”由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计划在10 年内为非洲捐建 1000 所希望小学,耗用资金约为20亿元人民币不过,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一方面以慈善名义举办各项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旗下的天九儒商集团收取高额会费很多人质疑, 高举公益慈善旗帜的“中非希望工程”是在慈善开路,商务跟进,为会员企业开拓非洲市场提供品牌支持与合作捷径,是另一个以商业利益“绑架”慈善公益的案例而且,在中非希望工程的章程中明文规定,管理方有权从善款中提取10%的行政管理费用 然而,不论在中非希望工程网站还是中国青基会网站, 都没有任何关于这个项目捐赠资金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社会公众无从了解巨额管理费用的去处和具体用途案例讨论:结合案例资料内容与我国有关非营利组织的法规,尤其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有关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分析:①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②应怎样对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内容及信息披露进行规范;③可从哪些方面提高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
要求:个人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制作PPT 对分析报告内容进行阐述,课堂演示、讨论案例分析报告15 会计专硕(1) 班张奥 20151204111001 “郭美美事件” 和“卢美美事件” 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违反了我国有关非营利组织的法规中有关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的相关规定针对这两个典型的事件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国有关非营利组织的法规中产生问题和原因以及相关建议一、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材料中可以看出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存在很大的问题下面来具体探讨分析有关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几个有问题的点,具体分析如下:(一)财务信息质量较低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目前普遍比较随意,可靠和可比性较差,信息的披露都不具备最基本的公开、完整和透明,存在周期长、没有良好的效率等突出问题,更别说对捐赠人有所相关的反馈信息了也无法很好地反映非营利组织管理层是否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一些法规的制定, 在针对披露的时候没有强制性,导致提供的信息普遍都比较随意二)财务信息披露不充分尽管法规、 制度两者都约束着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可实际上, 材料中的两个组织并未严格按照规定去作相关披露。
披露的会计信息量极度缺乏,公众很在意的财务信息披露量实在太少,比如红十字会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有关善款去向问题等等,甚至相关审计报告都无从查证三)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根据《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4) 》 ,表明中国公益慈善组织透明度整体水平很低,其中财务信息最不透明案例材料中的两个组织都存在这种问题,不愿透露最基本的财务信息和项目信息, 捐赠者无法了解捐款的款项到底去了哪里,更无从得知其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目前披露的财务信息只是则从对总数的说明,而缺乏具体的明细信息,使得使用者无法了解其组织的实际运作,严重降低了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透明度(四)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不完备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的贡献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还仍有不完善的地方:首先, 财务信息的披露有着一定的 “过滤”等表面问题 其次,虽然基金会中心网推出了中基透明指数(FTI)及透明度排名,但是目前FTI 只能反映对量的衡量,不能反映质的衡量,并不能称作第三方评估机构,仍存在问题我认为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中存在问题产生原因:(一)民间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法规不健全目前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都分别出台了《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其中都对信息披露作出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比较笼统、零散,缺少程序实体性规范,没有可操作性。
其他法规制度也是如此, 比如《基金会管理条例》也只是组织要求募捐,而对之后相关的详细活动计划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并没有积极实施,且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并不具很大约束力而我国红十字基金会则单独遵循《红十字会法》,不受《基金会管理条例》约束这些都在说明,现今的法律法规特别杂乱,更别说去用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来统一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二)缺乏统一的财务报告模式目前,民间非营利组织执行标准不一,提供的信息不一,报告格式也不相同并且,财务报告模式模糊不清,模棱两可, 相当缺乏一个统一的系统的模式,所以就会出现很多的社会上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它们大多数都不是很清楚哪些信息需要去披露,哪些信息又不需要去披露,诸多类似于这样的矛盾问题对许许多多想通过提高信息披露度来提升组织公信力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来讲,都产生了特别大的困惑,而这样的情形恰恰又给那些信息披露度相当低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很好的逃避和推辞的借口三)缺乏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只有合适的信息披露平台才能保证信息披露对象能够接受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披露的全部信息但是,当前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都还特别地缺乏权威以及系统的信息披露渠道,而唯独只有基金会是以基金会中心网为所谓的有代表性的披露平台,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效果也并不太理想,呈现出 “各自为政” 的局面。
即使有大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一直在披露着相关的会计信息,但披露的都太过分散、内容也不是特别完善四)信息披露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我国政府和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都还比较薄弱政府是一个很庞杂的社会意识形态,导致了多元化的主体局面,这种局面实际上是一种没有监督主体的局面政府对信息管制约束也受到成本的制约,包括组织成本、监督成本、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等公众和社交媒介是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两个主要监督主体,与发达国家相比,却还有很大的一段差距,因为我国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还比较薄弱,意识也不强, 即使相关规定保证了公民的监督权第三方评估机制缺乏独立性也是信息披露外部监管力度不够的另一个表现民间非营利组织要想成为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组织,摆脱信任危机,提高公信力,必须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五)缺少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制度薄弱大部分民间非营利组织负责的都是关于公益或慈善的活动那么,在这个大背景之下,所出现的行业相关问题,就不单单只是会影响整个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还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信任,缺乏内部自我约束,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财务信息的披露,便会丧失公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不利于其长久发展二、应怎样对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内容及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一)加强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政府要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和监督,逐渐从直接管理过渡到间接管理, 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收集、认证、监控和执行能力,加强执法、监督和投诉受理的职能,从根本上遏制营利组织营私舞弊等现象。
政府对于非营利组织从事的商业活动,必须加以限制和监管,尤其限制其从事高风险的营利活动,规避投资风险,从而保障组织将资金用于完成使命,防止个人挪用组织资金进行商业运营在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通过建立附属机构从事商业活动比如说红十字会下面成立的“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这样做的好处是使商业活动可以独立于组织的资产 ,不过也容易导致组织对其监管不力,信息不透明因而政府应当制定单独的规则,保证非营利组织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如实地进行记录,并实施全面监管二)建立行业监管和第三方监督体系在我国经济管理领域,已经形成了通过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管理的思路同样,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协调、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政策工具,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管也具有重要意义依靠自身力量在非营利组织行业间相互监督,可以有效地节约监督成本在行业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基础上 ,通过谈判机制处理各种冲突,提高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通过讨论和妥协确定具体的约束标准 ,并互相监督 ,保持团队的整体行动行业认同和行业称道是非营利组织公信力的最好表现三)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与问责首先,加强舆论监督,加强新闻和舆论监督,这是对非营利组织实施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中,新闻媒体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们宣传政策法律,倡导公民意识,弘扬慈善精神 ,传播慈善理念,反映慈善需求,宣扬慈善人物,报道慈善成果,披露财务信息,代表公利益 ,并进行舆论监督;其次,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与问责,非营利组织接受社会捐赠资金,享受政府免税政策,其运营和管理必须服务于社会公众的利益,并接受社会监督和问责。
监督与问责机制的基础是保证信息的可获得性根据《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规定,基金会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最后, 建立良好的慈善环境,媒体和网络形成信息共享与互动,可以使捐赠行为更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更加精细化因而,媒体如何转变成社会良知和公正公改进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建议开的讨论平台,对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意义重大三、可从哪些方面提高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质量面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特别是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