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麦销售出库检验报告-北京粮食局.doc
2页小麦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报告编号:检验单位受检单位样品类别名称粮食性质粮食产地收获年度包装/散装入库年度扦样地点代表数量扦(送)日期扦(送)样人检验依据(标准代号)检验结果检验指标标准值检验结果检验指标标准值检验结果容重,g/L磷化物(以PH3计)mg/kg不完善粒,﹪杂质总量,﹪其中:矿物质水分,﹪色泽、气味赤霉病粒,﹪类别粘度,mm2/s面筋吸水量,﹪品尝评分值,分检验结论报告日期: 年 月 日备注批准: 审核: 编制: 国家粮食局统一制订复印件签字盖章联销售出库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在有效期内,该报告的复印件经销售方代表在复印件签字盖章联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仍可作为检验凭证本单代表数量:经销方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本单代表数量:经销方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本单代表数量:经销方代表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填写说明:1.“报告编号”由检验单位自行编号2. 由粮食企业自检的,“检验单位”与“受检单位”相同。
3.“样品类别名称”义指籼稻谷、粳稻谷、糯稻谷等,其他粮食品种同义粮食性质”分为中储粮、地储粮或商品粮粮食产地”填写某省某市某县扦样地点”填写某省某市某县某单位某货位代表数量”填写实际代表数量,以t计4.“检验依据”以标准代号表示5.“标准值”填写引用标准规定的指标值或文字;需要判定等级的,“标准值”中填写相应等级的标准指标值6. 需要检验的指标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空白格内加项,空白格不足时可加页7.“检验结论”中应做出质量等级判定和水杂、有关卫生等单项指标是否合格的判定 8.本报告中未填写的空白格,应以横线或“以下空白”填充9. 检验报告应当用五号仿宋黑色字体计算机制作(签字除外),也可用黑色墨水填写10.“复印件签字盖章联”由中间粮食经销方填制11. 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加盖计量认证章、审查授权章和单位公章/检验报告专用章,企业自检报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计量认证章、审查授权章加盖在报告正面表格的左上角,单位公章/检验报告专用章加盖在报告日期处 注意事项:1. 检验报告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无效2.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3. 检验单位应当对检验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