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会经济法-第8章考点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30页1、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本章考点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1分,属于重点章节。各种题型均有考核,考生需重点关注涉及本章的案例分析题。本章考点较多,部分考点可以与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等章节考点相关联,复习难度较大,考生重在理解。重点掌握破产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债权和破产清算以及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的有关规定。本章考情(其中1套试卷)题型2017年2018年2019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题-案例分析题1题10分1题10分1题10分合计2题11分2题11分2题11分鑫考点第一单元破产申请与受理【考点1】破产原因()(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 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8年案例分析题;2019年案例分析题)1.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原因适用情形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且资不抵债情况通过形式审查即可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2)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但其资不抵债状况
2、通过形式审查难以判断2.破产法司法解释(一)(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同时”存在下列三条: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2)“资不抵债”的认定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9年案例分析题)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提示】只要债务人的一个债权人经法院强制执行未得到清偿,其每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考点2】破产申请的提出() (2006年多选题;2016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1
3、.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1)债务人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2)债权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提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下称担保债权人)同样享有破产申请权。(3)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享有“重整”申请权。(2016年案例分析题)(4)破产企业的职工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2017年案例分析题)2.破产申请书(2019年案例分析题)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2)申请目的,即申请破产清算还是申请重整或和解;(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3.破产申请的撤回(1)破产申请提交后,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系对债务
4、人具有破产原因的初步认可,破产申请受理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除非存在债务人不符合破产原因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破产申请。【考点3】破产申请的受理()(2009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案例分析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2018年案例分析题;2019年案例分析题)1.债务人对受理的异议(1)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8年案例分析题)【解释】对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发生破产原因的认定,不以其他对其负债有清偿义务者(如连带责任人、担保人)也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代为清偿为条件。只要债务人本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为发生破产原因,其他人对其负债的连带责任、担保责任,是对债权人的责任,不能视为债务人的清偿能力或其延伸。(2)当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债务人以其具有清偿能力或资产超过负债为由提出抗辩异议,但又不能立即清偿债务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的,其异议不能成立。(2017年案例分析题)(3)在债务人对债权人申请
《2020注会经济法-第8章考点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由会员宇泰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注会经济法-第8章考点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2年1月第十五次修订)
2022年全国新房市场4月报告
企业技术资源评估体系管理
2021城市七夕汉服文化节活动策划
国内前十房地产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模式解析
信息和知识资源运营
企业相关方关系运营管理
财务报表excel模板
构建人才驱动型组织
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附表)
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业务操作流程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登记及上市的相关工作
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请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发行期间的工作
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
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发行期间的工作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
大宴原材料汇总表
量学黄金柱抓牛股
2022-11-20 3页
2023-09-14 6页
2022-12-19 10页
2024-02-11 9页
2024-02-07 4页
2022-11-04 7页
2023-04-02 3页
2023-09-13 2页
2023-07-14 8页
2022-08-15 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