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律师函之销毁公章及赔礼道歉
4页1、“关于要求重庆X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伪造行为并销毁公章及赔礼道歉的函”的复函重庆XXXX集团(总台)、重庆XX广电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重庆仁政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及授权,就贵方提出的重庆X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伪造公章、协议、会议纪要的事宜与贵方进行交涉。贵司“关于要求重庆XX影视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伪造行为并销毁公章及赔礼道歉的函”,重庆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8月30日收悉。经过认真详细的内部调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贵方与重庆X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存在合作意向,并进行了合作商议。据查,三十集电视连续剧重庆大营救又名綦江战干团秘史,是由原重庆XX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XX影视)董事、总经理余军,先以个人名义于2012年初与海南重庆商会会长陈宁(重庆大营救一创编剧)合作,并买断该剧一创剧本及二创改编权,拟联合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和其子公司重庆XX广电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广电)等联合摄制该剧。XX影视于2012年4月将重庆大营救一创原著交给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分管领导预审后,即获知重庆广电有一定的合作兴趣,并当即组织重庆广
2、电剧本评审专家对一创剧本进行了联合审读,且于2012年6月5日转发了“重庆大营救(綦江惨案)剧本评估意见”。后,XX影视主要负责人与重庆广电分管领导进一步意见会商后,重庆广电分管领导指示说:该剧重庆广电可以进行一定的投入,但前题是要走“市场化”运行的模式并进行“剧本”二度编创,待剧本二创成型后,联合制片单位再商定具体合作形式及投资额度。随后重庆广电节目购销部在征得XX影视同意后,约于2013年9月将重庆大营救一创剧本投放给北京“国龙联盟”剧本公司进行二度改编,后因“国龙联盟”对该剧题材和一创剧本不太满意,最终放弃了对该剧的二度编创。至此,XX影视拟单方面投资完成该剧二度编创,并在几个月的多方协调下,终于在2013年5月2日,由新建成立的重庆XX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与缤纷季(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定剧本委托创作合同。此间,多次在征集重庆广电意见时,分管领导仍表态:待二创剧本出来后,视其质量,仍可商议具体合作事宜。综上所述,在贵方“律师函”中提及“广电集团及XX公司未参与重庆大营救的任何合作”,我方认为是失实和不准确的。二、“伪造”公章是XX影视原制片部工作人员利用电
《法律实务律师函之销毁公章及赔礼道歉》由会员La**** Y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实务律师函之销毁公章及赔礼道歉》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2023-10-19 2页
2023-07-21 161页
2023-04-23 7页
2023-03-12 69页
2023-03-10 69页
2023-02-22 21页
2023-02-22 20页
2023-02-22 21页
2023-02-22 21页
2023-02-22 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