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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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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企业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落实情况1、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作中应采取哪些措施一、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这次修改安全生产法,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在生产中主动将安全 生产工作的摆在各项工作的前面,是开展度各项生产工作的基本条件。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以 人为本,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的总体布局。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问责、 齐抓共管”的指示要求,要求企业管理者,主动去谋安全生产这件大事,主动去抓安全生产 这件大事,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必须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生产法不是经济答法,不能服务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这部法律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 人的生命安全。新法所要突出的核心一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所要突出的重心是内 重在预防,所要突出的手段是一一强化监督,包括企业自己的日常管理和上级部门的监 管。通过持之有效的安全管容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来约束生产者的安全行为,确保制度的贯彻 落实,避免事故的发生。2、企业如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 经营单位

      2、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 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 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 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 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 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 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

      3、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履行 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五)组织或者参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 号)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 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 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第三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冶金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第

      4、三 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责食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 则,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应 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 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二十条: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 标志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号)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 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查处:(一)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二)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三)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

      5、四)配发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五)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六)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由此对从业人员造成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七)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八)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劳动防护用品 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 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从业人员 提出的批评、检举、控告,经查实后应当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二)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 人员,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 后,经安全监管监察部

      6、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4号)第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 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一)当场予以纠正;(二)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三)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四)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六)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3、如何贯彻实施好新安全生产法一是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宣传方案,要通过印制发 放宣传小册子、张贴标语、利用宣传车等宣传工具进行广泛宣传,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企 业负责人会议、企业员工大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在宣传中,要不抄留死角,做到成人皆知。 要对企业负责人和行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过关培训考试,确保新安全生产法能及时有效 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按照决定规定,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2月 1日起施行。所以各行业管理部门百执法人员要在深入学习领

      7、会的基础上,及时理清思路, 制定执法计划,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度则,认真履行执法 职能,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决不 能讲人情,降低标准处罚,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得以贯彻落实到位。4、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 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2、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1)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领导组织和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法和 有关法规、制度在本企业得以正确执行;(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和 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 止生产,并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7)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

      8、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8)参加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试运转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 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工作人员为保证正确履行其职责,应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 全生产工作经验,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熟悉、掌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政策牢固树立安全法制观念;(2)应当掌握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能够贯彻实 际工作中;(3)应掌握本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能熟练地运用事故处理、隐患检 查和整改等方面的技术知识;(4)通过系统学,不断积累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能总结和吸收先进科学的企业安全管理和 技术知识,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等。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选派安全工作人员时,须选拔一些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 并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通过系统地培训和教育,符合安 全生产法规定的要求后,才能让其担任企业安全专职工作。目前,有些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还指定了一

      9、些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在企业的安全生 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解决了因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监督检查力量 不够和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但对这些人员的要求也应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5、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如何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确正在修订之中,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你 可以参考以下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 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2.生产经营单位 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安全生产责任 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 理制度;(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 “三同时”制度;(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 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十四)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组 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 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4.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 运行档案,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和定期检测检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 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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