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1页1、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找律师,找法律,上找法网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http:/ 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种针对个别案件的独立的审判程序,并非一般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普通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审判监督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与其他诉讼程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检察院及符合再审申请条件的当事人。第二,依审判监督程序法院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既包括第一审法院审理的已发生的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也包括二审法院审理的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第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案件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第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院,可能是再审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也可能是再审案件的上诉审法院;同时,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有权进行审理,并依法重新作出裁判。第五,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时限的规定与其他程序不同,除当事人申请再审须在
2、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外,无论是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还是人民检察院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抗诉,都不存在时间性的限制,只要符合法定的再审条件,任何时间都可提起再审。第六,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任何人都无权改变,当事人必须依法执行该生效的裁决。只有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或者当事人依法申请再审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才能对该判决、裁定或调解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第七,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不交纳诉讼费。因为再审案件大部分是错案,造成错案的原因是法院审判人员的主观疏忽或徇私舞弊,对错案再审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是有失公允的。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立,是人民司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在诉讼程序制度上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对于保证案件的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制度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相关阅读: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http:/ http:/ 找法网,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中心找律师,找法律,上找法网 全国免费法律咨询:http:/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由会员m****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2023年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玉一村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题含答案
消防安全知识有哪些
河北省2016年下半年房地产估价师相关知识辐射污染考试试卷
谈大班幼儿看图说话的能力培养
XX民政局减灾救灾“十三五”发展规划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述职述廉述德报告合集
不同企业定位财务比率数据的差异性
萝卜蹲游戏活动策划书
临江小学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工作总结
猜想、验证、实践、交流
苏教版四年级语文(上)全册教材分析
保安个人工作总结参考范本(2篇).doc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
[精编]2021公司入职自我介绍
初中读书笔记300字
初二学习计划-学习计划
软件产品WBS分解指南设计
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总结(2篇).doc
四年级数学培优补差的工作计划
合作开店协议模板
2023年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东山头办事处竹子港村社区工作人员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2-11-28 18页
2023-04-10 6页
2022-07-14 6页
2023-04-07 25页
2022-09-15 4页
2023-03-20 2页
2022-08-16 6页
2022-10-21 5页
2023-01-22 37页
2024-02-03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