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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血标本采集、运输、送检及接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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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0911278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31K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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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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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 采集 运输 送检 接收 管理 规程
资源描述:
血标本采集、运输、送检及接收管理规程 为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有关规定,确保血液样本的有效性,防止发生差错事故,以及便于追踪调查,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临床输血工作中血标本的采集、标识、运输、交接、检测、保存和销毁等工作环节的管理。 1. 血标本采集人员要求:采集交叉配血、血型血样的护士必须具有有资质并接受过相关的血标本采集的培训,实习或进修护士不得进行。 2. 采集血标本时要求:采血护士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如果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确认患者身份。只有当《临床输血申请单》与患者腕带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并在采血后将标有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检测项目的条形码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并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资料仔细核对。绝对禁止通过床头卡来核实患者身份。 3. 血标本的要求: 3.1 ABO及RhD血型鉴定试验血标本推荐用EDTA·K2抗凝,血量不少于2m1;交叉配血、红细胞不规则抗体筛选试验血标本推荐用白盖不含抗凝剂管,血量至少5ml。 3.2 疑难交叉配血的血标本要求送检2管,1管抗凝(推荐EDTA·K2抗凝,另1管不抗凝,血量依照2.1要求。) 3.3 交叉配血标本采集要求,凡患者上次输注过血制品,再次输血仍须重新抽取交叉配血血标本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4. 受血者血标本采集 4.1 血标本采集前的核对 4.11 血标本采集前应征得受血者知情同意。 4.12 采血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型鉴定报告认真核对受血者身份。若患者是清醒的,应要求患者回答自己的姓名;若患者意识不清.通过询问患者的亲属核对患者身份。 4.2 血标本的采集 4.21 《临床输血申请单》和“条码”的相关信息与受血者的资料完全一致时方可采集血标本,二者不一致时不得采集血标本。 4.22 采集血标本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正确穿刺。 4.23 一位采血人员不得同时采集两位以上患者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 4.3 血标本的标识:血标本采集后,采血人员必须于患者床边在血标本上贴上条码,内容至少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检测项目及血标本采集时间等信息采血人员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签名并注明采血时间。 5. 受血者血标本的运输: 5.1 标识好的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护人员送往输血科。 5.2 紧急送检血标本应符合输血科紧急检测项目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单上注明“火急”或者“紧急”字样。 5.3 送外单位检测的血标本应有试管盖封口,同《疑难配血登记表》一起放入标本袋并密封,观察无血液渗漏后方能送检;若采取4℃条件送检,应避免该血标本与冰盒等接触发生溶血。 6. 受血者血标本的交接: 6.1 血标本送交人员与输血科人员交接血标本时按照3. 2的要求对血标本进行检查,并仔细核对血标本信息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是否一致等。 6.2 确认无误后,由血标本送交人员和接收人员共同在《输血科血标本交接记录表》上签名并注明送检时间。 6.3 如果应用实验室管理系统接收血标本,接收人员核对标本信息后,对血标本条形码扫描,系统将自动生成血标本接收电子文本。 6.4 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执行“八不”接收原则:①血标本无条形码或填写不清不收;②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③血标本量少于2m1不收;④血标本被稀释不收;⑤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除外);⑥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标记说明不收;⑦非医护或授权人员送血标本不收;⑧用右旋糖酐、聚乙酸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等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作标记说明不收。有干扰交叉配血实验结果的治疗时(如:脂肪乳注射等),应在该治疗前采集血标本备用。 6.5 对认定不符合要求的血标本,输血科应进行记录,判断不合格性质,根据影响检测结果的程度采取让步接收或拒收血标本,并通知送检科室及时纠正或重新采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血标本登记表》中。 7. 供血者血标本的留取交叉配血时,供血者血标本应从与血袋相连的留样辫子中获得,留样时要注意保持血标本试管与血袋标识的一致性。 8. 血标本的离心及检测具体执行各试验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 9. 血标本的保存和销毁: 9.1 接收到的血标本不能及时检测时,应将血标本连同《临床输血申请单》一同放置于2-8℃标本储存冰箱内保存。 9.2 血标本检测完毕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标本必须保存于2-8℃冰箱至少7天,以便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追查原因。 9.3 血标本按要求保存期满,由输血科工作人员审核后,按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具体执行《医疗废物管理规程》。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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