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照表.docx
68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前后对照表草案修正前(黑体字部分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 (黑体字(黑体字部分为删去内容) (红色标记为针对正式发布版本修改(红色标第一章 总 则或删去的内容)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 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 防止和减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 社会 群众生命济发展,制定本法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持续健康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第二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 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 内从事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 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 称生产经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 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 本法;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 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 全和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 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 以及核 水上交通定的,适用其规定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 另有规定 与辐射安的,适用其规定。
的,适用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第三条 安全生产 工作 坚持安全第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 为本,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 预防为主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 落实生产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生产经营的机制 监管、行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第四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本法和其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 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安全生产规章制 安全生产件,确保安全生产 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 度,改善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产标准化确保安全生产 确保安全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第五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 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 责人对本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第六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员有依法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 并应当依务。
务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第七条 工会组织依法对安全生第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产工作进行监督作进行监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 工会依法组织职生产的合法权益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 工参加本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 理和民主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 方面的合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或者修改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应当听取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 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第八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 各级人民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 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 会发展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织实施 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国务院和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人民 划相衔接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应当 及时 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国务予以协调、解决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 政府应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及时协调、 导,支持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 安全生产问题。
全生产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加 决安全生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题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 开发区管管理职责出机关应区域内生监督检查门依法履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第九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 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 理部门依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 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 作实施综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负责 安全生产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 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 依照本法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 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国务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 有关法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 的职责范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 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 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 和其他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 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 自的职责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 管理。
安全生产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 行业、领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管理的部的部门管理职责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第十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 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 照保障安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 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 定有关的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根据科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生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 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 的保障安业标准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第十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 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 关部门应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 关安全生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 知识的宣传,提高 全社会 的安全生产 知识的宣识第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第十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 律、行政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 位提供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服务,发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单位加强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 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 第十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 产提供技术 、管理 服务的机构,依照 产提供技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 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 法律、行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 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 产经营单提供技术服务 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提供技术生产构提供安保证安全责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 第十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 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 故责任追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 律、法规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员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第十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 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 生产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 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术的推广平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 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 第十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 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 产条件、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 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 险救护等和个人,给予奖励。
个人,给予奖励个人,给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第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保障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第十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 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 备本法和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 标准或者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 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 件;不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生产经营活动事生产经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第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 负责人对下列职责:列职责: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一产责任制;责任制;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