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信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pdf
19页湖南信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等级评定与奖处管理办法( 试行 )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效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高质量 高水平大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与奖处是激励广大教 师爱岗敬业、改革创新、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 师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培养、选拔、奖励和表彰优秀教师 的重要方式,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查教师在教育 教学中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改革等方面情况 第二章评定机构 第四条成立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评审组( 以下简称评 审组 ) ,学校常务副校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常务副组 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督导委主任为副组长,教务处、人事 处、督导委、二级学院( 部、中心 )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为成员, 评审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评审组主要职责:组织全校教师课堂教 学效果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对二级学院( 部、中心 )教师课堂教学效 果等级评定的指导、材料审查、现场考评、综合评定等评审工作。
第五条二级学院 ( 部、中心 ) 成立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 初审小组 ( 以下简称初审小组 ) 院长 ( 主任) 为组长,书记为副组长, 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为成员初审小组主要职责:组织本学院( 部、 中心 )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初审工作,负责本学院( 部、中心 ) 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等级评定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查、评定推荐等初 审工作,并将初审结论上报评审组 第三章评定方式 第六条评定对象为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第七条采取常态化评定与随机性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采 用现场与网上测评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满意率、日常监控课堂 到课率和学校评审组现场考评等方式综合评定 第八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对所 授课程被评定为“ A等课”和“ C等课” 、 “D等课”的教师予以奖处 第九条二级学院 ( 部、中心 ) 初审工作从每学期第五周开始, 学校评审工作从每学期第八周开始 第四章评定程序 第十条“A等课”评定程序: ( 一)个人申请授课教师于每学期第五周向所在二级学院( 部、 中心 ) 初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课程前一学期和本学期相关 教学文件 ( 如:授课计划或教学日历、 备课教案或讲稿、 教学大纲等 ),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五周星期五。
( 二)部门推荐初审小组在每学期第六周,按照“A等课”评定 标准组织初审凡初审合格的参评对象,初审小组于每学期第八周 统一报送评审组办公室教务处、督导委、初审小组也可推荐符合 “A等课”评定标准的参评对象,于第八周报送评审组办公室 ( 三)材料审查评审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A等课”参评教师提 交的材料 ( 如: “A等课”评定申请表、授课计划或教学日历、备课教 案或讲稿、教学大纲、教师资格等) 和部门推荐意见进行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通过后,由评审组组织现场考评 ( 四) 现场考评评审组参照《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 评分表》指标条目,采取随机到现场听课、查看、调查、谈话等方 式,对参评课程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学生 对课堂教学效果的满意率,通过监控随机随时抽查五次参评课程的 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 ( 五) 综合评定评审组办公室将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 学生到课率及课堂纪律监控信息、学生满意率现场测评和网上测评 结果等情况汇总凡符合“A等课”标准条件的,报校务委员会审批 确认为“ A等课” ( 六) 公示发文评审组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有 异议者以书面形式向评审组提出,评审组核实相关情况后报校务委 员会复议;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则正式评定为“A 等课” ,评审组 将评定结果发文通报。
第十一条“C等课”与“ D等课”评定程序: (一)部门评定初审小组、教务处和校督导委分别提出 “C等课” 、 “D等课”建议名单, 并在开学第八周前将名单和初评意见报送评审 组办公室 ( 二) 现场考评评审组将参照《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 合评分表》指标条目,采取随机到现场听课、查看、调查、谈话等 方式对“ C等课” 、 “D等课”提名课程进行综合评价,并测评学生对 该课程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满意率,通过监控随机随时抽查五次学 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情况 ( 三) 综合评定评审组办公室将评审组综合评分、学生到课率 及课堂纪律等监控信息、学生满意率现场测评和网上测评结果等情 况汇总凡符合“ C等课”或“ D等课”标准条件的,报校务委员会 审批确认为“ C等课”或“ D等课” 第十二条未被评定为“ A 等课” 、 “C等课”、 “D等课”的课程 视为“ B 等课” ,评审组对“ B 等课”课堂教学效果进行随机抽检, 凡综合考评结果符合“A等课”或“ C等课” 、 “D等课”评定标准的, 将随机组织第二次抽检,两次抽检结果若有出入则视实际情况组织 复查,若无出入则该课程调整至相应等级,并按规定予以奖处。
第五章评定标准 第十三条“A等课”评定须达到以下五项指标: ( 一)授课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 ( 二)评审组综合评分 ( 平均分 )在 90 分( 含 90 分) 以上; ( 三)现场与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均高于90%(含 90%)以上; ( 四)随机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监控信息均高于95%( 含 95%) 以上; ( 五)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 如迟到、早退、睡 觉、玩、不带课本等违纪情况) 均低于 3%(含 3%) 第十四条凡达到下列四项指标,评定为“B等课”: ( 一)评审组综合评分 ( 平均分 )在 80--89 分之间; ( 二)现场与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均达到80%(含 80%)以上; ( 三)随机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监控信息均达到95%( 含 95%) 以上; ( 四)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均低于8%(含 8%) 第十五条凡达到下列四项指标,评定为“C等课”: ( 一)评审组综合评分 ( 平均分 )在 60—79 分之间; ( 二)现场或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低于80% ; ( 三)随机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监控信息低于90% ; ( 四)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高于10% 。
第十六条凡达到下列四项指标,评定为“D等课”: ( 一)评审组综合评分 ( 平均分 )低于 60 分; ( 二)现场或网上学生满意率测评低于70% ; ( 三)随机抽查五次学生到课率监控信息低于85% ; ( 四)随机抽查五次课堂纪律监控信息违纪率高于12% 第十七条当评审组综合评分或学生满意率与其他指标发生冲 突时,评审组须组织复评复查,并将两次测评结果汇总报校务委员 会研究确认等级 第六章奖处办法 第十八条对“ A等课”的奖励办法: 评定为“ A等课”的课程,授课教师在本学期内无教学事故或无 课堂教学效果差反映的,该课程本学期按实际授课课时享受课酬奖 励,奖励标准为: 12 元/ 课时,每学期末一次性结算 第十九条对“ C等课”的处理办法: ( 一) 由所在二级学院( 部、中心 ) 组织对该课程的授课教师进行 帮扶,教研室主任和指定教师负责帮助和指导该教师尽快提高教学 水平,帮扶期为两周; ( 二)两周后所在二级学院 ( 部、中心 ) 初审小组自行组织测评,如 仍为“C等课” ,则由二级学院 (部、中心)院长 (主任)负责帮扶两周; ( 三) 评定结果公布一个月后评审组对课堂教学效果随机组织两 次综合测评,如两次测评成绩均达到“B等课”或以上标准,则报校 务委员会进行确认,否则列入淘汰对象,报校务委员会研究后采取 劝其转岗或辞退等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对“ D等课”教师处理办法: 由所在二级学院 (部、中心 ) 通知“ D等课”授课教师立即停课, 报校务委员会研究确认后及时采取转岗或辞退等方式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被评定为“ A等课”的授课教师,在本学期内如发 生教学事故或学生反映课堂教学效果差等情况,取消其“A等课”资 格和待遇 第二十二条二级学院(部、中心)对符合“D等课”标准的授 课教师核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将追究所在二级学院( 部、中心 ) 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奖励“A等课”评定数量排名在前的有关部门和负 责人 第二十四条严处在等级评定工作中营私舞弊等违反公正、公 平、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 附件 2:湖南信息学院实验( 训) 课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 附件 3: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学生满意率测评表 附件 4:教师课堂教学效果“A等课”评定申请表 附件 5:教师课堂教学效果“C等课”初评意见表 附件 6:教师课堂教学效果“D等课”初评意见表 湖南信息学院 2015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1 湖南信息学院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分表 授课教师所在单位职称 课程名称授课课题授课地点 应到学生实到学生到课率授课班级 评价标准 分 值 评价 方法 评价等级 评分小计 指标内涵要求 A B C D 教学 目标 5 分 内容 体现创新教育理念,体现应用型 人才培养,关注本学科前沿发展, 符合培养目标要求。
2 听课 表述 明确目标,教学内容安排合理, 知识和能力表述富有针对性,情 感和态度表述富有引导性 3 听课 教风 教态 15 分 备课 备课充分,内容丰富,不局限于 课本,教案讲稿更新、规范,课 堂各个环节设计合理 5 查教案 听课 教态 服饰大方,举止得体,仪表端正, 精神饱满,品德、言行、举止为 人师表,以身作则 3 听课 纪律 按教学日历进度实施教学,按计 划授课,不缺课,不随意调课, 不迟到,不提前下课 3 查计划 听课 查日志 研究 认真研究,虚心请教,不断改进 教学,勇于教学创新;精密组织, 精心设计,组织好课堂提问与讨 论,提供器具和物品让学生感知; 课堂安排紧凑有序,时间分配合 理 2 调查 听课 责任 精力集中于课堂教学,上课提前 到,做好课前安排;教学过程严 谨,善于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学 习状态和反应;勤奋敬业,责任 心强 2 调查 听课 知识 传授 25 分 正 确 性 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 讲述清楚、准确;引证、举例得 当;教学内容科学、准确、完整, 分量适当;教学重点与难点处理 得当;教学内容布局合理,衔接 自然 7 听课 逻 辑 性 教学内容具有系统性、理论性; 概念之间、知识点之间,差异清 晰,联系明确;讲述条理清楚、 层次分明,论证周密、深刻。
5 听课 应用 型 讲授能密切联系实际应用;注重 讲解知识、技能、方法在解决现 实问题中的意义和局限;同时启 发学生理出解决其中某些热点问 题的思路,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和从事实际工作、研究工作的初 步实践能力 5 听课 创新 型 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 求, 对所用教材的内容或知识结构做 了必要的裁剪、处理,及时更新创新 创业典型材料, 有新意,有创意;讲 述具有辨证色彩,教学内容能够反映 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理念、新概念、 新成果、新技术,有着个人的某些见 解, 有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 思维能力 5 听课 教书 育人 重视教书育人工作教学内容有 机渗透科学精神、辩证思想、现 实性和教育性;根据教学内容或 课堂情境,灵活、自然地引导学 生积极向上,使其树立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听课 教学 方法 12 分 因材 施教 根据课型特点和教学内容,灵活 选择相应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和 教具;并注意因材施教,能根据 学生学习状态,适时、有效地调 整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