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docx
3页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一、总 则1、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 性,实现安全生产层层把关人人控制的局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身和 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2、 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不能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 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3、 安全生产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奖惩贯彻分级管理,以责论处, 奖罚对应的原则4、 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奖励条款1、 安全生产奖分配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条款2、 电厂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并给予表彰和 奖励2.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条件: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内实现安全生产 3 个 100 天2.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不超过三个:部门(或科室)一个,车间一 个,班组一个2.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的、自身安全档案中 所列考核控制指标均完成的人员2.4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不超过八个人:机关生产管理人员一人,各 部、车间管理人员一人,班组长二人,基层生产人员四人。
2.5 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5000 元2.6 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3000 元3、各部门于每年一月五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请表(见附 表),经厂部审核后批准三、处罚条款1、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执行**煤电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事故的处理规定》条款2、 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三个月、罚款 5000 元的处 罚,对事故次要责任者罚款 3000 元3、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主要责任者给予下岗半年、罚款全部经济损失的 5% 的处罚,对次要责任者罚款 5000 元4、 机组发生了非计划停运或其他一类障碍,对事故单位给予罚款全部经济损失 的 2%的处罚5、 发生二类障碍事件,执行《设备可靠性考核管理规定》条款6、 发生一般性违章行为,执行《**发电厂违章处罚条例》条款四、附则1 、本规定中有关事故的定性,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及国务院、劳动 部、公安部等有关法规执行事故的认定,以调查组的事故报告结论为准 2 、各部门应根据煤电公司与电厂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层层分解, 责任落实到人,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