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pdf
26页致客户的信 尊敬的客户: 您好!欢迎您购买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请您仔细 阅读以下事项: 一、客户须知 收到保险单后,请您仔细阅读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了解 保险利益,了解您所拥有的保障范围 自电子保单发出日次日起, 有十日犹豫期, 在此期间, 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 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向 您无息退还所交纳保险费 二、客户服务指南 1、合同变更 对于您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或E-mail 地址的变更,可在网上 直接办理或通过致电服务热线95522 进行办理 2、合同解除 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您不愿继续保险,您可以到我公司新生活广场办理,相 关详细约定请见保险条款中“合同解除” 3、补发电子保单 若您不慎遗失或损毁保单,您可以登录“e 站到家”自助服务专区直接在网 上下载新的电子保单 4、理赔申请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 险人或受益人应在出险十日内向我公司报案,报案方式有到公司直接报案、网上 报案、报案、报案报案时需告知的事项包括:报案人姓名、保险单号、 被保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地点、事故原因、联系方式等。
在办理保险金申请时, 请按照条款“保险金的申领”要求准备相关证明和资料,到我公司新生活广场办 理如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另需提供有授权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双方身 份证明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相关事宜,请您拨打9552295522 客户服务或登陆 查询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4楼 电子保险单 险种: 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单号码: 21132340536334978 适用条款: 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投保人姓名: 张三性别: 男 证件类型: 身份证证件号码: 36242619840618888X 投保人暨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 28周岁 保险合同成立日: 2013年05月29日保险合同生效时日: 2013年05月30日0时 每期保险费: 2000.00元保险金额: 1186.60元 交费方式: 每月 交费日期: 每月30日 交费期间: 15年 保险期间: 终身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 月领 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 2042年05月30日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姓名受益比例(%)受益顺序 法定继承人1001 本保险合同是根据投保人所填网上投保申请,经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上述内容如有任何更改必须经本公司书面同意 方能生效。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资料,请浏览泰康 ,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客户服务95522查询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4楼 现金价值金额表 (以1000元保险金额为单位) 保险单号码:21132340536334978险种: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姓名:张三 保单年度年末现金价值保单年度年末现金价值保单年度年末现金价值 1283266331065 415325203962575 731418374094372 105040115746126490 137276148104158978 1693761797931810228 191068420111602111658 221217823127232413294 251389226145162715168 281585029155623012382 311191532114273310916 3410382359825369243 378636388003397343 406655415938425190 434412443601452756 46187547958480 490500510 520530540 550560570 580590600 610620630 640650660 670680690 700710720 730740750 760770780 注:1、本表所列现金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现金价值。
投保人或本公司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 值其数额按本公司接到投保人解除合同书面申请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计算 2、本表仅适用于投保时合同确定的保险利益和保险金额,投保后所做的各项变更可能使本表不再适用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 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参与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1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 保单红利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5. 保险费的交纳 5.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5.2 宽限期 6. 现金价值权益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 效力中止 7.2 效力恢复 8. 合同解除 8. 合同解除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9. 其它需要关注的事项 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9.3 年龄性别错误 9.4 未还款项 9.5 合同内容变更 9.6 联系方式变更 9.7 争议处理 9.8 保险事故鉴定 10. 释义 10. 释义 10.1 保单年度 10.2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10.3 周岁 10.4 有效身份证件 10.5 保证给付期 10.6 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 10.7 现金价值 10.8 毒品 10.9 酒后驾驶 10.10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0.11 无有效行驶证 10.12 机动车 10.13 复利 10.14 欠交保险费的次数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指投保人, “我们” 、 “本公司”均指在电子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 (分红型) 保险合同” , “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电子保险 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电子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 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为年生效对应日,在每月的对应日为月生效对应 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本合同的成立日、生效日以电子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保单年度(见 10.1)、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见 10.2)均依据本合同的生效日为基础进行计算 1.3 投保年龄 1.3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周岁(见 10.3)计算 1.4 犹豫期 1.4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的次日零时起,有 1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 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 我们将在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向您无息退还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 您须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 并提供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见 10.4)。
自我们收到您的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2.22.2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总和最高不 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保险金总和的约定也不得超 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期间 2.3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 故时止 2.4 保险责任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每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生 存保险金领取方式与领取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在保证保证 给付期给付期(见 10.5)内保证给付保证给付期指自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 领取日开始的 20 个保单年度 如果被保险人即为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且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 向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与生存保险金 受益人不是同一人且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 人一次性给付生存保险金;前述一次性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数额为:保证给付期 内我们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总额与已经给付的生存保险金 金额两者的差额(不计息) ,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年满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年龄后的首个本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为首个生 存保险金领取日 首个生 存保险金领取日(见 10.6) 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年龄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 定,并在电子保险单上载明 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 保险金的数额为: (1)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之前身故, 身故保 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① 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 ② 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见 10.7) (2)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含该日)之后身 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零 生存保险金领 取方式与领取 日 生存保险金领 取方式与领取 日 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分为按年领和按月领由您在投保时选择一种作为本合同 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方式,并在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