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自己之歌》赏析(人教版选修《外国诗歌散文欣赏》).doc
2页《我自己之歌》赏析李野光这首长诗是《草叶集》初版 12 首诗中的第一首,那时没有标题,到第二版才标为《关于一个美国人──华尔特·惠特曼》,第三版改为《华尔特·惠特曼》,直到 1881 年出第七版时才确定为《我自己之歌》诗题在中国最初由徐志摩译为《我自己的歌》,后来楚图南改译为《自己之歌》,近年赵萝蕤又译为《我自己的歌》这两种译法我觉得都不十分确切,因为在这里“我自己”是诗的主题,正如“大路”是《大路之歌》的主题一样一种翻译忽略了“我”,另一种翻译中的“我自己的”又可能被理解为一个所属性的定语(与“别人的”相对),故决定改译为《我自己之歌》,似觉全面一些诗中的“我”究竟怎样解释,这是个关键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首先必须承认,这个“我”具有两重乃至多重的意义第一重意义是诗人自己,即惠特曼本人,他在诗中有种种自白,谈到自己的情况和经历,这是读者最先认出的第二重意义是作为一个一般的人、一个人的象征的“我”,他可以代替各种各样的人发言、感受、行动,等等第三,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宇宙万物乃至宇宙本身的“我”,它是一种泛神论生命力的人格化由于这几种身份在诗中交替出现,彼此混淆,所以许多地方不好理解例如此诗最初问世时,读者看到第 24 段中举出的诗人名字,便把“我”完全看成了惠特曼本人,并到诗中去寻找作者的自传,结 果得出的印象是他为人傲慢、粗鲁而好吹嘘,这当然对 诗人十分不利。
后来经过一些友好的评论家和惠特曼本 人相继解释,说诗中的 “我”并非就是诗人,而主要是指 19 世纪美国的代表人物,这才有了不同的看法如某位批评家说的,如果那个“我”是当时美国人的代表,这首诗倒是好理解得 多,因为对于一位能象征领土迅速扩张、生产蓬勃发展的美国的人物,说他自己“里外是神圣的”,说他“溺爱我自己”,就比较符合实际了《我自己之歌》作为惠特曼的代表作,作为《草叶集》的缩影,它的产生背景就是《草叶集》的背景,其主题思想也就是《草叶集 》 的中心思想关于这一点,诗人在 《过去历程的回顾》中写道:我为我的理想追求和斗争了多年之后,“发现自己在 31 岁到 33 岁时仍然醉心于一个特别的愿望和信念……这就是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感情的、道德的、智力的和审美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明白白地端出和忠实地表现出来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时(我怎样才能表现我自己的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就看到,那个提供答案并叫一切事物以它为转移的主体和核心,必然是一个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体,一个人──这个人,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深思之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
这个问题还可以从美国历史的、民族的角度来加以考察19 世纪上半叶,美国在经济上虽然发展很快,但仍基本上处于欧洲殖民地的地位至于文化,特别是文学方面,则主要从属于英国,还没有建立起本民族的与合众国相适应的民 主主义文学当时以爱默生为首的美国超验主义者提倡个性解放,鼓吹打破神学和外国教条主义的束缚,在美国来一次文艺复兴解放个性,就是要发现自己,从一个国家来说就是要确立本民族自己的独立人格在这样的历史要求 下,惠特曼树立自己的雄心,要通过他自己来表现他的“特殊时代、环境和美国”,于是他的“我自己”便与他们民族的“我自己”合而为一 了这首诗在《草叶集》初版中出现时,不但没有标题,也没有标出可分段落的数字,甚至全诗 结尾处竟没有一个句号用美国现代批评家理查德·蔡斯的话来说,它是一种包括“意象派似的小诗、现实主义城乡风俗画、各式各样的目录、说教、哲理探讨、滑稽插曲、自由漫谈和抒情沉思”的特殊结合这代表了历来许多评论家的意见,即认为长诗没有什么结构可言,只是一些串连在一起的各种不大相干的段落但也有些评论家觉得长诗的整体性很强,其内在联系并不难追踪个别专门研究的学者甚至把它体系化了,说它结构严密,形成了一个繁复的图案。
这种说法显然很勉强笔者倾向于同意理查德·蔡斯的见解,认为此诗是一种“特殊的结合”,它所 包括的主要是对于诗人所处的那个“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的描写、沉思、议论和赞美,而他是通过一个个性即“我自己”来写的可以说它是“我自己”由内而外、由近而远、由小而大的发展,逐步与集体、国家、全人类乃至永恒世界相结合,最后形成一支歌唱民主精神和宇宙一统的狂想曲,连物我、生死、时空的 差别也全都泯灭了这里的确贯穿着“自我中心”或“自 我主义”的思想,但是如英国现代批评家道·格兰特所指 出的,诗人并非单纯写这一思想本身,而是把诗中那个“我”作为民主的最高榜样,他身上的“健康、力量、活力、信心──所有这些特质都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民主,为每个抱有同一理想的人所共享”不过,长诗的内容既那么丰富庞杂,结构又那么松散奇特,像一座没有搭好、几乎还没有成形的七宝楼台那样,徒令人眼花缭乱而已我总觉得,惠特曼作为一个习性散漫又耽于沉思默想的人,这首诗看来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断断续续地记录下来,然后连缀成篇的从体例来说,也是叙述、素描、抒情、议论、独白等等的糅合,甚至在同一段中也有这种情形,而且反复颠倒,自相矛盾之处亦实在不少,加上作者的驳杂的哲学观点,就更加不好从整体上来加以把握和分析了。
也许,如诗人的好友布罗斯所说,如果我们也紧紧盯住诗中那个“君临全篇并始终紧盯着我们的个性(人)”,我们会依稀看出个眉目来吧选自《惠特曼名作欣赏 》,中国和平出版社 1995 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