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3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73页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主讲人:刘燕 老师,★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 邮包运输保险第十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 保险种类,一、海上风险(海难) 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保险业务术语,并不包括海上的一切危险即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海上的一切风险都予以承保 1、自然灾害: 恶劣气候(飓风、大浪)、雷电、海啸、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2、 意外事故: 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etc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一、海上风险(海难),二、海上损失与费用 因遭受海上风险而引起的损失与费用保险公司并不是对一切损失都予以赔偿 1、 全部损失 ① 实际全损 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或实际海损”,也是“推定全损”的对称,即保险财产在物质形式或经济价值上已完全灭失的损失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② 推定全损 推定全损,是指发生保险事故,船舶、货物及运费等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而尚未达到实际全损的一种状态或程度 1)承保危险使被保险人丧失对其船舶、货物的所有权,而且根据具体情况,被保险人不可能收回船舶和货物,或者收回船舶、货物的费用将超过其收回后的价值; (2)对船舶受损来说,承保危险使船舶受损后,修理船损的费用超过修理后的船舶价值。
估计修理费用时,其他各方就修理费用应当支付的共同海损分摊,不应被扣除,而且要将以后的救助费用和船舶如经修缮船方应负的共同海损分摊额计算在内; (3)对货物受损来说,修理受损货物和续运货物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2、部分损失 ①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G.A. A.含义: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危险时,为了维护船、货各方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采取合理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某些额外费用 B.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二、海上损失与费用,构成共同海损的具体条件: 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 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 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 ④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 ⑥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 ⑧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C.共同海损的分摊 G.A. Contribution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该由船舶,货物和运费各方按原有获救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1、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 (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2、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1)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2)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3、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 (1)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净得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计算分摊共同海损); (3)运费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回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② 单独海损 Particular Average P . A. 含义: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的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其特点: (1)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 单独海损由收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 由受损方单独负担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3、海上费用 ① 施救费用(sueandlabourexpenses) 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时,被保险人或船方或其他受雇人员为避免和减少损失,采取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按照保险惯例,保险人对这种施救费用负责赔偿 ② 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有效的救助措施救助费用采用国际上习惯的“无效果无报酬”(nocure,nopay)原则,救助成功,救助费用由保险人赔付。
二、海上损失与费用,三、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 偷窃、沾污、渗漏、破碎、受热受潮、串味、生锈、钩损、淡水雨淋、短少和提货不着、短量、碰损 2、特殊外来风险: 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与损失如:战争、罢工、船舶被扣、货物没收…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案例1,我国某外贸公司向日、英两国商人分别以CIF和CFR价格出售蘑菇罐头,有关被保险人均办理了保险手续这两批货物自启运地仓库运往装运港的途中均遭受损失,问这两笔交易中各由谁办理货运保险手续?该货物损失的风险与责任各由谁承担?保险公司是否给予赔偿?并简述理由案例1分析,与日本商人的交易:由卖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与英国商人的交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手续 在这两笔交易中,该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保险公司对于“与日本商人的交易”应对该货损给予赔偿, CIF条件下由卖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启运地启运后生效; 保险公司对于“与英国商人的交易”不会对该货损给予赔偿, FOB、CFR条件下由买方投保,保险合同在货物越过船舷后生效案例2,有一份CIF合同,卖方甲投保了一切险,自法国内陆仓库起,直到美国纽约的买方仓库为止。
合同中规定,投保金额是“按发票金额点值另加百分之十“卖方甲在货物装船后,已凭提单、保险单、发票、品质检验证书等单证向买方银行收取了货款后来,货物在运到纽约港前遇险而全部损失当买方凭保险单要求保值的百分之十部分,应该属于他,但卖方保险公司的拒绝 问题: 卖方甲有无权利要求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案例2分析,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要求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全部损失赔偿支付给买方 (1)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CIF卖方的责任有如下规定?“自费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投保有投保有关货物运送中的海洋险,并取得保险单,这项保险,应投保平安险,保险金额包括CIF价另加百分之十,……案例2分析,(2)在CIF合同中,虽然由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负责支付保险费并领取保险单,但在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包括提单、保险单、发单等)换取买方支付货款时,这些单据包括保险单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买方。
买方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和持有人,也就享有根据保险单所产生的全部利益包括超出发票总值的保险价值的各项权益都应属买方享有 因此,在本案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向卖方赔付任何金额,也有义务向买方赔付包括加成在内的全部保险金额案例3,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但其中已燃40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请指出这些损失中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案例3分析,(1)1000箱货被火烧毁,属单独海损; (2)600箱货中已燃的40箱为单独海损,其余560箱由于灌水造损失属共同海损;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属单独海损; (4)拖轮费用以及(5)额外增加的燃料、船长及船员工资都属共同海损案例4,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 (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案例4分析,(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可以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一、C.I.C.中国保险条款(Chinese Insurance Clause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于1981年1 月1日生效,险别名称和承保范围1963年1月1日生效的I. C. C条款基本相似 1、基本险别 (1)平安险FPA(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