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模拟行政审判.ppt
30页模拟行政审判,一、模拟审判的基础知识 二、模拟审判人员的职责 三、实践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四、庭审过程,一、模拟审判的基础知识,(一)模拟审判概念、特征 1、概念:是法学教育中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模式,是指在法学教学活动中,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在模拟法官的主持下,由模拟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一种教学活动,2、特征: 教学活动的实践性 诉讼角色的扮演性 庭审过程的表演性 法庭场景的模仿性,(二)模拟审判的教学目的 1、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和程序操作能力 2、运用实体法知识分析案例能力 3、培养证据意识和证据运用能力 4、培养学生庭审语言表达能力 5、提高法律文书的子写作能力 6、培养法律职业伦理,(三)模拟审判的教学环节 明确模拟审判的目的 选择合适的案例 分配诉讼角色 材料的准备(分析案情、撰写文书、做好开庭准备) 模拟法庭庭审过程 点评与总结 卷宗归档,(四)模拟审判的考核 1、态度与纪律 2、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3、庭审技能及表现 4、法律文书的制作及总结,二、模拟审判人员的职责,(一)法官组的职责 1、组织合议庭成员和有关人员做好庭审准备工作 2、主持庭审活动 3、制作裁判文书 注意: 着装 法槌使用 司法礼仪,法槌的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使用法槌: (1)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2)宣布休庭、闭庭; (3)宣布判决、裁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法槌: (1)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妨害审判活动,扰乱法庭秩序的; (2)诉讼参与人的陈述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陈述的; (3)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使用法槌的其他情形审判长、独任审判员使用法槌的程序如下: (1)宣布开庭、继续开庭时,先敲击法槌,后宣布开庭、继续开庭; (2)宣布休庭、闭庭时,先宣布休庭、闭庭,后敲击法槌; (3)宣布判决、裁定时,先宣布判决、裁定,后敲击法槌; (4)其他情形使用法槌时,应当先敲击法槌,后对庭审进程作出指令 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在使用法槌时,一般敲击一次二)书记员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三)律师(代理人) 1、通过阅卷、调查证据、会见当事人等方式,熟悉案件材料 2、在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法律关系,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 3、依法指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 4、撰写代理词等诉讼文书 5、出席庭审,参与法庭调查、辩论,三、实践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一)确立参与实验人员及角色 合议庭成员 书记员 原告及其代理人 被告及其代理人 第三人 证人,(二)分析、讨论案情 学生确立自己拟参与的案例和角色后,应该着手研读案卷材料、查阅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可以共同分析案情并就重点、疑难问题开展讨论,以决定诉讼对策 注意掌握关键点: 被告的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 该行为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被告作出的行为程序是否合法?,(三)原告组向法官组起诉 本阶段由原告及原告代理人共同完成: 1、研究案情: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制作行政起诉状 3、向法官组递交行政起诉状 注意事项: 1、注意能否起诉:一般关系、复议前置、复议终局 2、法定期限:复议接诉讼、直接起诉 3、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要有委托书四)法官组对起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1、进行审查 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作出处理:7日内处理:受理、补正受理或不受理 注意事项: 现实中可能立案与审判是分开的 模拟审判,期限不可能完全按实际来 诉讼费收取 国务院2006年颁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五)法官组审前准备和被告组提出答辩 立案后5日内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组答辩: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答辩 法官受到答辩状副本之日起5日内把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法官组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 审查诉讼材料,(六)开庭审理 是模拟审判的中心环节: 书记员准备开庭 审判长宣布开庭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合议庭评议 宣判 (七)庭后诉讼文书的整理与归档,四、开庭审理 (一)书记员庭前准备工作 1、在开庭前3日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加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2、在开庭审理前3日发布开庭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标志牌、桌椅等是否齐全、摆放到位4、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5、书记员宣布: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坐 6、检查旁听人员是否适合,是否有记者等 7、如确认有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检查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简称“专家”)出庭的,还应核对其身份后请其退席,等候传唤 8、书记员宣布:请大家肃静、宣布法庭纪律二)宣布开庭 1、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本案审判长、审判员如庭 2、待审判长、审判员坐定后,书记员宣布:坐下 3、书记员转向审判长报告“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主持开庭” 4、审判长先敲法槌,然后宣布:现在开庭5、审判长宣布案名、案由、审判程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公开审理原告xxx不服被告xxxxxx(案由)一案[xxx人民法院今天在xxx依法不公开审理原告xxx不服被告xxxxxx(案由)一案 本案依法由审判员xxx、xxx,人民陪审员xxx组成合议庭,由xxx担任审判长,xxx主审书记员xxx担任法庭记录。
6、审判长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核对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基本情况以及代理权限 7、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勘验人参与诉讼的,应宣布其姓名、职务 9、审判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10、审判长当庭征询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是否申请回避注意: 1、审判长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法庭对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内容进行解释合议庭还可以进行诉讼指导 2、回避理由不成立的,审判长有权当庭答复的,当庭答复后继续开庭;不能当庭答复的宣布休庭----,(三)法庭调查 1、审判长宣布: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2、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由原告或代理人宣读起诉状,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告或代理人宣读答辩状,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4、第三人对原告或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否定的答辩意见 5、审判长根据上述陈述归纳本案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意见6、出示证据和质证 注意:举证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举证责任的分配 证人原则上应当出庭作证 证据形式要符合要求 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出示和宣读证据是要包括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的基本内容、证据目的 质证是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有无证明力展开 对对方证据要明确表态,(四)法庭辩论 审判长:法庭审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以言词辩论的形式有秩序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辩论时不得质问、讽刺、挖苦、污辱对方辩论按轮进行,首先有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合议庭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1、xxx;2、xxx;3、xxx. 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审判长:第三人发表辩论意见 如当事人有新的辩论意见,可进行第二轮、第三轮辩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五)法庭调解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就行政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原告方陈述你的调解意见 被告方陈述你的调解意见 第三人陈述你的调解意见 有针对性地指出各方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第二轮调解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就行政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行政赔偿调解书》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不能就行政赔偿部分达成协议,本庭将依法判决六)最后陈述 审判长:下面进行最后陈述,各方当事人最后简明扼要的陈述自己的请求及理由 审判长:首先由被告陈述 审判长:原告陈述 审判长:第三人陈述 审判长:法庭审理结束休庭x分钟,合议庭退庭评议评议宣判: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下面对庭审中未认证的证据进行综合认证: 确认被告提交的证据: 确认原告提交的证据: 确认第三人提交的证据: (庭审中已认证过的证据不在重复认证) 根据上述有效证据本院可认定以下事实: 本院认为, 全体起立。
根据xxx的规定,判决如下: 诉讼费xx元由被告(原告)承担 本庭将在五日内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xxx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坐下! 审判长:原告是否听清判决内容?是否上诉?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判决内容?是否上诉? 审判长:第三人是否听清判决内容?是否上诉?] 审判长:闭庭! (书记员宣布:请审判人员退庭各方当事人校对笔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