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doc
12页孟华:汉字:汉语和华夏文明第一章 文字符号学的观点 言语和文字的历史充满了互相排斥和互相吸引这种时而剑拔弩张、时而握手言欢的辨证现象——雅各布森[1] 文字本质上削弱语言,它将语言纳入某个系统——德里达[2] 本章主要讨论的问题有:语言学文字观强调文字对语言的依附性而忽略了二者的言文关系(指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下同)性,德里达的哲学文字学将文字从语言的附庸地位中解放出来,符号学文字观则进一步将言文关系处理为一种表达式 第一节 不同文字观的嬗变 1、言本位文字观言本位文字观是站在语言的立场上看言文(语言和文字)关系其核心观点是,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是以自己的消失唤出语言在场的透明媒介,文字没有自己独立的价值,文字学从属于语言学这种文字观被德里达批评为“语音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言本位文字观的经典表述当数现代语言学之父索绪尔: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的存在只是为了表现前者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3] 索绪尔的论述中包括了两个命题:A文字是语言的透明介质和操作工具;B文字学是语言学的附庸 根据命题A,由于文字的透明和工具性质,我们通过文言文研究古汉语,通过白话文研究现代汉语,是可以在一种“去文字”的理想状态下直接面对语言本体。
仿佛由汉字呈现的汉语就是汉语本身,可以对其外在包装(汉字)忽略不计但问题并不这样简单,至少对于非表音的汉字而言,它绝不是汉语的透明的媒介譬如我国诗歌的最早总汇《诗经》所收录的多半为方言民歌,其地域覆盖河南、山西、陕西、河北、山东甚至渐推至长江流域这些方言诗歌后经文人以“雅言”(当时的书面语)整理加工而成所以《论语.述而》载:“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诗经》其实上经历了两套符号系统的转换:由方言口语形态的“诗”转化为书面雅言形态的《诗经》然而今天我们看到的只能是汉字呈现的雅言《诗经》,由于表意性汉字不反映方音的差异,所以汉字书写的雅言将方言口语形态的“诗”永远地遮蔽了如果看不到这一点,我们就会将汉字呈现的《诗经》误认为是口语形态的“诗”本身,将书写的汉语误作口说的汉语汉字对汉语的遮蔽说明,文字不是语言的简单的工具和透明载体至少对古汉语研究而言,索绪尔的“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的命题,是不符合中国语言学的我们不能够脱离汉字来研究汉语,汉字不仅仅是记录汉语的工具,同时还是汉语存在的基本条件 根据命题B,文字学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它仅仅是语言学的附庸。
现代汉字学界也将这种源自拉丁字母的言本位文字理论作为自己的方法论基础,人们普遍认为,汉字仅仅是记录汉语工具,有关汉字性质的定义,都是以汉语为认同坐标、以汉语的性质来界定汉字的性质的,如表词文字、语素文字、意音文字、语素/音节文字、意符/音符和记号文字等等[4]从功能上看,认为汉字的价值来自于它记录汉语的有效性以及它对汉语的适应性总之,现代汉字学主要是将汉字放在与汉语二元对立的等级制关系格局中来考虑汉字的性质和功能的,汉字是从属的,它没有自己的价值,它的价值来自于汉语汉字学也只能在汉语学那里找到自己的学科归属当文字学不能从对语言学的附属地位中解放出来的时候,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文字学我们认为,文字学属于符号学而不应该从属语言学汉字“六书”所具有的内涵极为丰富的符号编码方式,本可以演绎成一套迥然不同于拼音文字符号的东方文字学理论然而在现代汉字学那里,“六书”被简单地处理为汉字形体单位的构成方式这些方式仅仅是为了有效地记录语言而存在,至于它们独立于语言的符号编码精神被忽略不计了于是,在西方言本位文字观支配下诞生的现代汉字学,失去了自己与拼音文字理论同等对话的资格 2.文本位文字观 2.1文字的遮蔽原则和投射原则。
根据索绪尔等级制的言本位文字观,文字应该忠实地反映了语言的构造但是,他又不得不面对相反的事实: 法语的sept后面跟一个辅音时,根据读音规则其t音本是不应该发音的,可是“现在在巴黎已经有人把sept femmes‘七个女人’中的t念出来”这种由于对t字母的误读而导致的语音演变的情况,索绪尔称之为“字母的暴虐”,“它会欺骗大众,影响语言,使它发生变化”[5]对t的误读使不发音的字母变得发音,这显然是“把声音的书写形象当作声音本身”的结果[6],也就是说,这个读音演变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文字: 书写的词常跟它所表现的口说的词紧密地混在一起,结果篡夺了主要的作用;人们终于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本身一样重要或比它更加重要这好像人们相信,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面貌,不如看他的照片[7] 遮蔽原则索绪尔在上文里实际上揭示了文字对语言的遮蔽性:把声音的书写形象当作声音本身……它意味着语言依附于书写形式这无异是说,人们可以容许有某种违反文字的东西,好像书写符号就是规范[8] 文字对语言遮蔽性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文字用自己的在场掩饰为语言的在场,并通过这种掩饰而把自己的结构力量强加给语言。
我们前面提到,人们将汉字呈现的《诗经》误认为是口语形态的“诗”本身,就是汉字遮蔽性之故 遮蔽性还说明文字是语言的存在条件:假如一个人从思想上去掉了文字,他丧失了这种可以感知的形象,将会面临一堆没有形状的东西而不知所措,好像初学游泳的人被拿走了他的救生带一样他必须马上用自然的声音去代替这些人为的符号,但是假如没有研究过语言的声音,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声音脱离了书写符号,就只代表一些模模糊糊的概念,所以人们还是宁愿依靠文字,尽管那是会使人上当的早期的语言学家对于发音生理学毫无所知,所以常常会堕入这些陷阱;对他们来说,放开了字母就无所立足[9] 索绪尔在这里揭示了文字遮蔽性的第二个特征:文字是语言的存在条件我们一般只通过文字来认识语言[10]从共时结构分析的角度看,离开了文字的书写,我们根本就无法清晰地把握语言的结构成分,譬如,我们是通过文字来把握句子的结构成分和语法关系的从历史语言的研究来看,文字几乎是语言唯一的存在方式:“那是一种远离我们的语言……,还须求助于文字”[11]因此,所谓的古汉语,其实是汉字呈现的古汉语的摹本而不是原型 投射原则法语sept的[t]本来不发声,但在字母t的暗示下逐渐由无声变有声,变化的结果表现在语言结构上,但真正引起变化的原因却是文字的力量:语音是原型,字母是摹本,而一旦人们把摹本认作了原型,摹本便会按照自己的规范重新塑造原型。
这种情况索绪尔斥之为“字母的暴虐”,“它会欺骗大众,影响语言,使它发生变化”[12]其实这是任何文字都具有的结构力量,我们称文字的投射原则:就是由于文字的原因而引起了语言的变化,或文字的规范成为了语言的结构原则作为能指的文字反而成了所指,所以“文字投射原则”我们也叫“能指投射原则”[13] 文本位索绪尔所揭示的文字对语言的遮蔽性与投射性,是同一问题的两面,有时不那么好区分我统称之为“文本位”性:文字借助于语言的不在场使自己成为语言在场的必然形式,同时又将自己的结构精神和结构力量强加给了语言,让语言按照文字的方式被编码 法国哲学家德里达深刻地揭示了这种文本位性:言语似乎成了“最终篡夺主导地位”的文字的反射镜指代与被指代的东西混合在一起,以致人们说话时就像在写字,人们思维时,被指代者仿佛不过是指代者的影子或反映[14]在常识上看这是一种颠倒的格局:所指(语言)反过来模仿能指(文字),能指成了意义的生产者,反而成了所指但我们反思一下被称做“现代汉语普通话”的概念就会发现,它不过是汉字“书写”的结果因为汉字、汉字书写的汉语教科书乃至与之相关的文本化的东西如大众传媒、艺术舞台等等,是普通话存在的基本条件,汉语普通话其实是一种高度文本化、文字化的语言,绝大多数中国人真正的生活语言只不过是自己的方言土语。
血”这个词在口语中可读“xuè”和“xiě”,但汉字告诉你读“xiě”是不规范的(只存在于口语中),于是整个普通话社会就将后者抛弃了普通话是在按照汉字的规范塑造着自己的形象,它常常是汉字的影子,而人们却虔诚地认为自己是在“说”,而不是“写”人们在说普通话时远不如按照课文读普通话规范、准确,因为后者让汉字亲自出场,书面的“写”直接参与了对口语的“说”的规范,这就是文本位性 等级制和关系论索绪尔对“文本位”性的考察,实际上基于一种关系论思想:站在言文关系的立场上来考察语言我们在研究语言的时候,必须充分注意到文字的遮蔽与投射所以说,“文本位”性揭示的言文关系是一种符号的意指性现象:文字(能指)表达语言(所指)的关系性在言本位文字观那里是没有意指性的:能指(文字)仿佛抹去自身而变得透明,文字成了语言(所指)的直接在场,人们意识不到文字意指性的存在,或者说,在言本位观那里,语言(所指)的直接在场性是问题的中心 由此可以看出索绪尔的理论矛盾:一方面他坚持等级制的言本位文字观;另一方面受关系论原则影响,他又不得不面对文字对语言的投射和遮蔽这样的现实,尽管他斥之为“文字的暴虐” 关系论原则中的文本位思想,恢复了文字的自主性或能指的自觉意识:文字不仅是被动记录语言的载体,同时还是主动支配语言的结构力量,于是文字与语言的关系或意指性成为中心问题。
我们在后面将深入探讨,文本位性和言文关系性是汉字符号学研究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意指符号与结构符号有两类符号:一类符号是显示性的,如形声字“鲸”,其构造“从鱼,京声”,根据声符和意符的提示,人们了解了“鲸”字所代表的词的音义可见,“鲸”字显示了符号从能指过渡到所指的意指过程,通过这种显示,人们“看”到了能指和所指的关系性即意指性,意识到了二者的关系方式(“形声”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或意指关系中,能指是“此”,所指是“彼”,整个显示过程或显示关系就是“言此意彼”所以,显示性就是言此意彼性,言此意彼性就是意指性我们将这类符号称之为意指符号意指符号显示了符号能指和所指关系(意指关系)的生成性、过程性和言此意彼性在意指符号中,意义主要来自于非线性的意指关系或言此意彼性,例如即使脱离线性的上下文,我们也能猜出“鲸”字的大致意义和读音 另一类符号是标记性的,如拉丁字母“A、B、C……”,它们仅仅是某个对象(音素)的区别形式或标记,人们读到“A、B、C……”,仿佛就是它们所代表的音素的直接在场这种“形音同现”使人们感觉不到能指到所指之间的关系性,意识不到二者间的言此意彼性这类符号的价值主要来自于线性结构系统的分配关系,如“A”被系统指派来代表某个元音,“B”被指派代表某个辅音等等。
它们的意义或价值要依赖于线性结构的制约我们将这类对意指关系的“遗忘”和对线性关系的依赖的符号,称之为结构符号[15] “意指符号”和“结构符号”的划分是相对的,是以两个不同的符号单位或系统作为对比项,其中一项更具有意指性的叫做意指符号,反之则叫做结构符号如汉字与拉丁字母做对比项,汉字是意指符号;而汉字内部假借字与表意字做对比项,假借字则是结构符号 与之相关的还有“意指性”和“结构性”这两个概念它们是对同一个符号单位或系统内部所存在的对立性特征的考察索绪尔的文字等级观强调文字的“言本位”性质,文字成了唤出语言直接在场的外部形式标记和工具,这里他坚持的是文字的“结构性”标准同时他的关系论又不得不承认文字对语言的反作用即“文本位”的性质,不得不强调言文的二元关系性,索绪尔所进行的有关文本位性的一切观察,都是研究文字的意指性问题结构性问题回答符号“是什么”,意指性问题则回答符号“如何是”这说明,同样是字母,既可以从结构性的角度,也可以从意指性的角度进行分析例如,言本位的结构观对字母自身的物质构成是不感兴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