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武术套路(A类)锦标赛竞赛规程.doc
12页2015 年四川省青少年武术套路(A 类)锦标赛竞 赛 规 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2015 年 7 月在内江市举行,具体竞赛日期待定(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一)各市、州二)有条件的学校、社会团体三、竞赛项目(一)自选拳术(长拳、太极拳、南拳)限选一项二)自选短器械(剑术、刀术、太极剑、南刀)限选一项三)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南棍)限选一项四)传统拳术(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螳螂拳、鹰爪拳、其他象形拳、查拳、华拳、少林拳、南拳、各式太极拳)限选一项五)传统器械[南刀、醉剑、长穗剑、42 式太极剑、南棍、朴刀(含大刀) 、猴棍、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 、双钩、三节棍(含二节棍) 、单鞭、双鞭(含刀加鞭) 、绳镖(含流星锤) 、传统太极器械]限选一项六)对练一项七)男、女集体项目各一项四、报项要求(一)甲组报项要求:1、自选拳术(长拳、太极拳、南拳)限选一项2、自选器械(剑术、刀术、太极剑、南刀、枪术、棍术、南棍)长短任选,限选一项3、传统拳术限选一项4、传统器械限选一项二)乙、丙组报项要求:1、分别各有 1 人参加自选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限选一项;自选短器械(剑术、刀术、太极剑、南刀)限选一项;自选长器械(枪术、棍术、南棍)限选一项。
不允许同一组别里 2 人及以上选报同一项目2、选报自选长拳者,其器械只能选报长拳类器械,且必须是剑与枪、刀与棍分别搭配3、选报自选太极拳者,其器械只能选报太极剑4、选报自选南拳者,其器械男子只能选报南棍,女子只能选报南刀三)乙、丙组对练报项要求:对练项目男、女及组别不得混编;三人对练每队男、女各限报一项,每队允许一人陪练一次,陪练不计名次四)乙、丙组集体项目报项要求:集体项目男女不得混编,且少于 5 人不允许参赛五、参加办法(一)参赛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 2015 年度全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川体青〔2014〕52 号)要求进行有效注册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各参赛队可报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运动员人数、年龄和组别规定如下:1.甲组:199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女人数不限2.乙组:1999 年以后出生,男、女各 3 人3.丙组:2001 年以后出生,男、女各 3 人六、竞赛办法(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及集体项目二)采用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2012 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有关补充规定。
根据四川省青少年武术后备人才打基础,谋发展的需要,结合比赛操作实际,现对自选套路难度选报做出如下规定:2015 年至 2018 年的四川省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和第十三届省运会武术套路比赛,自选长拳类、南拳类、太极拳类项目的难度选报采用“四川省青少年武术比赛指定难度编组表”进行竞赛(简称SC A、B、C 组难度表) 难度选报要求为:运动员选报难度时,必须在 SC A、B、C 组三种不同组别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组合中,各选做一组动作计算动作难度或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在同一难度组别中选择两种以上难度时,则按前 1 组计算难度分值长拳 H1(112A)做为第 4 组难度自选,分值 0.1三)四川省青少年武术比赛指定难度编组表1、长拳 H1(112A)做为第 4 组难度自选,分值 0.1,取消必选2、太极类增加 H2(212A)做为第 4 组难度自选,分值 0.1调整后长拳类、南拳类、太极类难度简码、编码、分值如下:长拳类难度编码(自选长拳、刀术、剑术、棍术、枪术)简码 难度名称 难度编码 难度分值H1 侧踢抱脚直立 112A 0.1A1 外摆莲 360°+提膝独立 324A+3 0.35+0.15=0.5A2腾空飞脚+侧空翻 +旋风脚360°+跌叉 312A+335A+323A+4 0.1+0.1+0.2+0.1=0.5A3旋子转体 360°+旋风脚360°+马步 353B+323A+1 0.2+0.2+0.1=0.5A4 旋风脚 360°+跌叉 323A+4 0.3+0.1=0.4B1 外摆莲 540°+马步 324B+1 0.45+0.15=0.6B2 旋风脚 540°+跌叉 323B+4 0.45+0.15=0.6B3 外摆莲 360°+接 323A+8 0.3+0.2=0.5B4 腾空飞脚+侧空翻+跌叉 312A+335A+4 0.2+0.2+0.1=0.5C1旋子转体 360°+旋风脚540°+马步 353B+323B+1 0.3+0.4+0.1=0.8C2旋子转体 360°+旋风脚540°+跌叉 353B+323B+4 0.3+0.45+0.15=0.9C3旋子转体 360°+旋风脚720°+马步 353B+323C+1 0.3+0.5+0.2=1.00C4旋子转体 360°+旋风脚720°+跌叉 353B+323C+4 0.3+0.5+0.2=1.00C5 外摆莲 720°+马步 324C+1 0.75+0.25=1.00C6 旋子转体 720°+跌叉 353C+4 0.75+0.25=1.00注:①H1 做为自选长拳第 4 组难度自选,取消必选,自选长拳可选报 4 组难度。
例:H1+A2+B1+C3=2.2②难度选报中(除 H1)必须包含跌叉、马步、提膝独立、抛接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型的连接难度③难度选报中(除 H1)如出现两组或三组含旋风脚难度则连接难度必须包含跌叉和马步南拳类难度编码(自选南拳、南刀、南棍)简码 难度名称 难度编码 难度分值A5 腾空盘腿 360°侧扑 423A 0.3 A6 原地后空翻+ 双蝶步 346A+2 0.3+0.1=0.4 A7 旋风脚 360°+蝶步 323A+2 0.3+0.1=0.4 A8 外摆腿 360°+马步 324A+1 0.3+0.1=0.4 A9 腾空飞脚向内转体 180°+提膝独立 322B+3 0.3+0.2=0.5 A10 单跳后空翻+ 蝶步 346B+2 0.4+0.1=0.5 B5 旋风脚 540°+蝶步 323B+2 0.45+0.15=0.6 B6 外摆腿 540°+马步 324B+1 0.45+0.15=0.6B7 旋风脚 360°+提膝独立 323A+3 0.4+0.2=0.6 B8 外摆腿 360°+提膝独立 324A+3 0.4+0.2=0.6C7 旋风脚 360°+单跳后空翻+蝶步 323A+346B+2 0.3+0.45+0.15=0.9 C8 旋风脚 720°+马步 323C+1 0.75+0.25=1.00 C9 外摆腿 720°+马步 324C+1 0.75+0.25=1.00注:南拳类 3 组难度不限制连接难度类型。
太极类难度编码(自选太极拳、太极剑)简码 难度名称 难度编码 难度分值H2 蹬脚或分脚 212A 0.1 A11 前举腿低势平衡 143A 0.3 A12 后插腿低势平衡 143B 0.4 A13 腾空飞脚向内转体 180°+提膝独立 322B+3 0.4+0.1=0.5 B9 旋风脚 180°+提膝独立 323A+3 0.4+0.1=0.5 B10 腾空正踢+提膝独立 312B+3 0.45+0.15=0.6 B11 原地旋风脚 360°+腾空飞脚+外摆莲 360°+雀地龙 323B+312A+324B+5 0.2+0.1+0.2+0.1=0.6B12 侧朝天蹬直立 113C 0.6 C10 旋风脚 360°+提膝独立 323B+3 0.75+0.15=0.9 C11 外摆莲 360°+提膝独立 324B+3 0.75+0.15=0.9 C12 腾空飞脚+外摆莲 540°+雀地龙 312A+324C+5 0.1+0.7+0.2=1.00 注 :①H2 做为第 4 组难度自选, 太极类(包括太极剑)可选报 4 组难度例:H2+A13+B10+C12=2.2②难度选报中不限制连接难度类型。
③选报 312B+3 这个难度在比赛时必须横向侧对(与边线平行)裁判,凡正对、斜对、背对裁判均视为未完成该难度动作④选报 B11 时, 323B+312A+324B 两个动动连接均为无步连接3.太极拳和太极剑项目必须配乐,未配乐或配乐带有说唱者,在完成该项目的最后得分中扣 0.2 分;音乐质量与动作的配合效果纳入演练水平给予评分 (四)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和时代特色五)乙、丙组男、女集体项目竞赛办法(附 1)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一)集体项目:按代表队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二)单项:甲组录取自选类各项;传统拳术和传统器械各项;乙、丙组录取自选类各项,男、女分别录取前八名三)对练: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四)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 9 人(队)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递减 1 人(队)录取名次;不足 3 人(队)时,不录取名次五)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八、报名与报到(一)各参赛队须通过《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于 5 月 10 日开始,比赛前 30 天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二)请各参赛队将运动员《自选套路难度与必选动作登记及评分表》 ,经教练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赛前 15 天(以邮戳日期为准)报四川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 9号,邮编:610043,:028-85110031、85110032) 。
三)各参赛队到赛区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以下证明材料方可参赛: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4.运动员注册 IC 卡四)各参赛队于赛前 2 天、裁判员于赛前 3 天到赛区报到五)裁判员报到时应交验《裁判员证书》 ,逾期报到,不予接待,费用自理九、经费各市、州代表队(限领队 1 人,教练员 2 人,乙、丙组运动员共 12 人)每人每天交食宿费 80 元,其余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十、裁判员、仲裁委员和竞赛监督(一)裁判员、仲裁委员和竞赛监督由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竞字〔2014〕172 号《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选派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及《规则》规定执行三)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规则》规定执行十一、其它(一)难度表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二)本规程规定外的项目不得报名参赛三)凡参加 2015 年四川省青少年武术套路(B 类)锦标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本次比赛四)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五)比赛结束后 10 天内,承办单位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各 5 份)和赛区工作总结(2 份)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并将成绩册(3 份)及时寄发给各市、州体育主管部门比赛结束后一周内,项目管理员负责将秩序册、成绩册的电子文档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四川省体育局附 1:集体项目竞赛办法一、内容规定(一)二种劈叉腿法(竖叉,横叉) 二)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腿,侧踢腿,里合腿,外摆腿) ,里合外摆可击拍三)三种屈伸性腿法(蹬腿,弹腿,踹腿) 四)一种击拍性腿法(单拍脚) 五)两种扫转性腿法(直身前扫,伏地后扫) 六)一种腰功(下腰,翻腰,涮腰) 七)侧踢抱朝天蹬,后踢抱后抱腿直立平衡八)五种跳跃(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摆莲,侧空翻,旋子) 九)五种步型(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 二、比赛要求(一)分男、女进行,每队 6 人不足 5 人,不允许参赛二)完成时间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