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教育]第五章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ppt
31页第五章 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一、列明品名条款的意义 国际贸易的特点的需要 国际贸易的法律和惯例要求,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二、品名条款的基本内容 无统一规定 与品质条款合并,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一)必须具有合法性 (二)必须明确、具体 (三)针对商品实际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四)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五)注意选用合适的品名,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概念 商品品质(Quality of Goods),一般是指商品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商品内在素质表现为货物的化学成分的构成、物理和机械性能、生物特征等 商品的外观形态则表现为货物的形态、结构、色泽、味觉等,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二、重要性 提高货物质量是竞争的重要手段 货物品质是国际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 货物品质问题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第二节商品的品质,三、品质的表示方法 以实物表示品质: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看现货成交)和凭样品,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凭说明表示品质: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成交商品的品质,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看现货成交:当买卖双方采用看现货成交时,则买方或其代理人通常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 只要卖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业务中 凭样品成交: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第二节商品的品质,凭样品成交 凭样品买卖的货物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用文字不易描述货物的品质规格;第二,卖方能够保证做到未来交付货物的质量与样品一致或基本一致 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 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又称“确认样品”,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凭说明表示品质 用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 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Illustrations) 凭商标(Trade Mark)或品牌(Brand Mark) 凭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买卖,表示品质方法的归纳,以实物表示 看货成交 凭卖方样品买卖 凭买方样品买卖 凭对等样品买卖,以说明表示 凭规格买卖 凭等级买卖 凭标准买卖 凭说明买卖 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凭产地名称买卖,四、品质机动幅度条款与品质公差,品质的机动幅度: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具体规定方法: (1)规定范围 (2)规定极限 (3)规定上下差异 品质公差:是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一、列明商品数量条款的意义 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之一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影响商品的价格,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二、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 (一)度量衡制度 国际贸易中通常所采用的度量衡制度,即公制(The Metric System)、英制(The British System)、美制 (The U.S. System)和国际标准计量组织在公制基础上颁布的国际单位制(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二)计量单位 重量(weight):如克(Gram),千克(Kilogram),盎司(Ounce),公吨(Metric ton),长吨(Long ton),短吨(Short ton)等 重量单位多应用于矿产品、农副产品等货物如1公吨=0.9842长吨=1.1023短吨,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个数(Number):如件(Piece)、双(Pair)、套(Set)、打(Dozen)、罗(Gross)、(Ream)等 个数单位多应用于工业制成品及杂质等 长度(Length):如米(Meter)、英尺(Foot)、码(Yard)等 长度单位多应用于纺织品、金属绳索等货物,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面积(Area):如平方米(Square meter)、平方英尺(Square foot)等。
面积单位多应用于玻璃、纺织品等货物 体积(Volume) :如立方米(Cubic metre)、立方英尺(Cubic foot)、立方码(Cubic yard)等按体积成交的货物,主要是木材、化学气体等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容积(Capacity):如公升(Litre)、加仑(Gallon)、蒲式耳(Bushel)等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三) 计算重量的方法 1.毛重(Gross Weight) 2.净重(Net Weight) 3.公量(Conditioned Weight) 4.理论重量(Theoretical Weight),第三节商品的数量,三、正确利用数量机动幅度 定义:允许卖方多装或少装一定数量的百分比 1.合同中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如3%—10% 2.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1)货物数量按包装单或个体计数时,卖方交货数量应与合同数量相同 (2)货物数量为散装货或不规格包装物时,采用信用证支付时, A 若数量前无“about”等字,有5%的机动幅度 B若数量前有“about”等字,有10%的机动幅度,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溢短装条款的实际运用 (1)由卖方决定(at seller’s option):多数情况下 (2)由买方决定(at buyer’s option):买方派船装运 (3)由承运人决定(at ship’s option):租船运输 (4)一般情况下,数量机动幅度范围内多装或少装部分按合同价计价。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一、合同中列明包装条款的重要性 (一)商品生产领域 的最后一个环节 (二)有关国家法律和惯例的要求,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二、包装的作用 (一)便于储运 (二)便于销售,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三、包装的种类 (一)运输包装 (外包装)运输包装又称外包装或大包装,其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节省储运费用,便于运输、储存、记数和分拨等 (二)销售包装(内包装)又称内包装或小包装,是指直接接触商品,随商品进入零售环节和消费者直接见面的包装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运输包装的种类 单件运输包装是指在运输过程中作为一个计件单位的包装 集合运输包装又称成组化运输包装,是指将若干件单件运输包装组合成一件大包装,以便更有效地保护商品,提高装卸效率和节省运输费用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按商品的特点,对于易碎、需防湿、防颠倒等商品,在包装上用醒目图形或文字,标明“小心轻放”、“防潮湿”、“此端向上”等等 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对于危险物品,例如易燃品、有毒品或易爆炸物品等,在外包装上必须醒目标明,以示警告 重量体积标志、产地标志,,运输包装的标志,其主要作用是在储运过程中识别货物,合理操作、按其用途可分成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指示性标志 (Indicative Mark)、警告性标志(Warning Mark)、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是一种识别标志。
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建议,包括四项内容;(l)收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或简称;(2)参考号,如订单、发票或运单号码;(3)目的地;(4)件号 例:ABCCO 收货人名称 SC9750 合同号码 LONDON 目的港 No.4—20 件号(顺序号和总件数),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Neutral Packing):在商品包装上和商品本身,不注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名,也不注明原有商标和牌名,甚至没有任何文字 定牌: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注意侵权行为,可规定:“买方指定的商标当发生被第三者控告是侵权时,应由买方与控告者交涉,与卖方无关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买方负责赔偿”,包装条款(Packing Clause),包装方式 包装材料(如:镀锌桶装,每桶净重175公斤) (Packing:In galvanized iron drums of l75kgs net) 包装费用的负担 运输标志 注:全部或部分包装材料由买方负责供应时,合同中应规定包装材料最迟到达卖方的时限和逾期到达的责任,包装费用负担问题,必须在合同的包装条款或单价内规定清楚。
一般有三种规定方法: 包装费用包括在货价以内 包装费不包括在货价之内,或货价之内只包括部分包装费用 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包装物料按货物价格一样计算,包装的发展趋势,集合化 大型化 机械化 绿色包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