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doc
6页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要求和流程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性质:非行政许可二、 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范围: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工程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必须进行备案对象:法人三、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市、州、县主管燃气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燃气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燃气管理机构承担燃气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3、《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地下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地下燃气设施的相关资料,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提供地下建设工程确需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必须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并由燃气经营企业指派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保护指导,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两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将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手续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 行政审批的条件(一)确定是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二)施工作业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三)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定有安全保护协议,并确定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四)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五、 申请材料目录(一)申请书;(二)工程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定的安全保护协议;(三)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六、 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由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七、 行政审批程序(一)当事人向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三)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当场办结申请书示范文本非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书申请人:****,年龄:**,性别:***,联系:****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住所:* *,邮政编码:* **申请事项:申请对我公司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事实与理由:因建设***工程的需要,将在**燃气公司的管道燃气保护区(位于***路***小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双方已签定****号安全保护协议书,并已制订***号事故应急预案特申请备案 申请人:××××年×月×日行政审批流程图 第 1 页 共 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