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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页指定供应单价使用探讨及建议指定供应单价使用探讨及建议 【引言】指定供应单价,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十分常见也十分常用,当然,也十分容易发生问题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我们自身对“指定供应单价”理解不深,在招标文件设计时有缺陷;可能是业主方的“工程师”对“指定供应单价”没有清晰概念,在执行时未按既定程序进行;也可能是承包人对“指定供应单价”完全没有概念,其在回标时的想当然同我们实际的设计完全相悖等等索赔不可避免,但争议应当减少,这是本人撰写本文的原始出发点以下是本文用语/视角的一些基本信息,希望对读者理解本文有益:-1. 作者之工作单位为顾问单位,且主要客户为外企;2. 常使用的的合同条件为FIDIC99-施工合同条件,部分内容会比照国标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3. 读者应当为有一定基本概念的工程造价咨询从业者;4. 此文仅代表一家之言,欢迎拍砖批判,宗旨有二,即惠及初学者及减少实际操作时争议【定义】指定供应单价(Prime Cost Rate),对应于国标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所称的暂估价(Prime Cost Sum),国标清单计价规范中有关暂估价的定义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19)按以上定义,我们所称的指定供应单价应当属于暂估价的一种简而言之,指定供应单价,就是对物料之供应单价进行指定这个“指定”,有以下几点需提请注意:-1. 指定的时点:招标前,于招标文件中明确2. 指定的原因:A) 该物料用量较大,对拟招标合同总金额影响显著;或尽管用量不大金额也不显著,但开发商高层极为关注(比如首层大堂墙地面石材);B) 该物料之具体规范在招标阶段无法准确确定;或即便能够准确确定,在实际实施时可能已失去意义C) 因为以上两点原因的存在,如果不“指定”,则各投标人的回标金额可能差异较大,且其各自单价同实际提供物料之间的相符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换句话说,十分容易引致合同后的争议3. 指定的后续:指定了并不是就完结了,在合同后还有一系列的确定工作要做【指定】指定供应单价的设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需明确以下几方面内容:-1. 指定供应单价所涉项目的分拆及各分拆后各子项包含内容的明确(指定);2. 实际供应单价确定(即指定供货商选定)的具体操作方法(确定);3. 指定供应单价项目在实际供应单价确定后的调整方法(调整)本节探讨以上第1项指定供应单价所涉项目,常见的做法是分拆成供应、安装及税金管理费利润三部分。
当然,也有其他分拆方式(比如将税管利纳入安装),但无论如何拆分,其原理一致,所以在此仅讨论此一种由于以上分拆后各子项之工作实际上将交由不同单位负责,且业主方决定“供应”单位的选定以及价格,因此如果各子项之间的界面不够清晰,很容易引致承包人同业主方之间的争议比如笔者一个项目的承包人就以货到现场后之卸货工作并未包含于“供应”单价之内向业主提出索赔各子项之间界面清晰的厘定,在于文件编制者对该项工作内容全部工序的精细研究,并在研究之后将各工序之工作内容清晰地描写并划分出来,或整理成界面表,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合同后执行时之争议下表是以石材供应及安装为例整理的界面表,供各位参考:-序号项目内容供应安装税金、管理费及利润1.按图纸及规范的任何深化设计2.出具经工程师确认的石材排版图★3提供石材★4按排版图进行裁切、开洞、钻孔、成槽、企口、边处理、清洁、饰面加工,石材加工过程中的一切损耗★5涂石材防护剂★6由加工厂运送至工地,包括包装、保护措施、运输损耗、货运保险等★7卸货至总承包方指定位置★8一切石材供应有关的稅项,一般是增值税★9石材供应单位的利润★10至石材加工场检验石材★11于工地对石材进行验收★12石材在工地现场的存储、安保、二次/多次搬运★13安装及铺砌由供应商提供的石材,包括现场实际环境所需之裁切、开洞、钻孔、但不限于施工时因应成槽、打磨外露之边缘及尖脊等、及于现场进行裁切/ 钻孔等,★14加工后须补回的防护、防水处理★15按节点详图完成的与周围边界的收口、铺砌指定图案、形狀及一切所需之切割、磨边及损耗等★16安装需要一切辅材及辅料、一切所需之结合层及白色或颜色水泥浆擦缝/硅胶嵌缝等★17干挂石材所需的一切预埋件、主副钢架及于石材上的设置挂件等(如果有)★18所有基于计量方法、损耗、损失、提供样本所需的额外材料数量。
★19承包人本身在本工程作业中应缴付予政府之一切税金及缴费(包括供应及安装部分的营业税,建材发展基金及劳保统筹基金等)★20承包人为完成本项工作所支付的管理成本★21承包人拟收取的利润★该表中有些工作范围的划分并非绝对,比如“卸货至总承包方指定位置”一项,亦可纳入“安装”之工作范围,是否纳入可视乎业主方供货商的供货习惯甚至业主方的单方喜好而定,唯只要在招标文件内明确即可这样,即便是实际执行时有所偏差,也可据此按变更进行处理,而不至引起争议以上有关“指定”的相关信息,按威宁谢目前操作习惯,建议于工程量清单/单价细目表第二章“工程量计算原则和工作内容总说明”内明确另,按上海办公室多个项目的操作实践,为避免实际操作过程中之争议,建议在招标阶段全部“指定供应单价”项目的工程量宜明确为暂定数量【确定】指定供应单价项目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需要经历选定供货商并确定供应单价的过程这一过程应如何实施应当于招标文件内明确,目前较常见的是将该等信息于措施项目规范内进行明确,但笔者认为,写在专用合同条件内更符合合同文件各部分之间的功能要求就指定供应单价项目供应单位的选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1.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9.9.1)2.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9.9.2)而我们平时的操作习惯一般是:-“若在与工程进度没有抵触之情况下,业主有绝对自主权决定进行指定供应单价,其权利具体如下:(1) 全权挑选任何供应单位;(2) 全权选定物料;(3) 全权议价及定价业主挑选和定价后,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无条件地与该等供应商签订合同当承包人与该等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承包人须完全负责该等供应商之行为,该等项目之安装单价应已视为已包含承包人接受该等供应商为其内部供应商之风险费用该等条款对于承包商来讲明显有失公平,为减少争议,笔者希望在日后的工作中能够修正该等条款使其趋于公平,以减少争议对于以上指定供货商的选定,作为顾问,宜在以下几方面提醒业主,以使得指定供应单价的执行在程序上合理化,从而减少争议:-1. 业主方对指定供货商的选定应当提前进行,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施工进度为大前提;2. 业主方对指定供应商发出的招标/报价文件内,供货工作所包含之内容应当完全与主合同界面表内“供应”列下的内容一致;3. 一般来讲,供货商要求的付款条件同主合同内业主方对承包人的付款条件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居多,这一点上建议于主合同内明确:-“工程师将会基于自拟的供应合同条款(特别是支付方式)与供应商议定供应单价,承包人亦须按该等合同条款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一切承包人为遵守供应合同条款所需的额外费用及需承受的额外风险均被视为已包含在合同金额内”4. 经业主方最终确定的供应单价,应当与合同内预先设置指定供应单价相接近,而不应当差距太大笔者一个项目之外墙面砖合同内指定供应单价为RMB150/M2,而最终确定的供应单价为RMB25.60/M2,结果承包人以最终选定的面砖质量较差,损耗大大增加为由向业主方提出索赔5. 最终确定的供货单位应当同承包人签署合同,并服从承包人的安排,业主方应当尽量避免直接干预承包人对供货单位的管理;6. 就最终选定的供货单位以及确定的供应单价,工程师应当发出正式的工程师指令予以确认【调整】就指定供应单价项目分拆后的各子项,在实施合同时,除“供应”属“主动调整”外,其余两项亦应依合同约定重新审视是否需要调整(我称之为“被动调整”),倘需调整,则应按要求进行调整以下是对各子项是否需调整原理的一个简要分析对比表,可供各位在实际设置调价条款时参考:-序号项目是否需调整属性1供应需要主动调整2.1安装 – 损耗同主材单价相关,宜调整被动调整2.2安装 – 辅材、安装人工等同主材价格相关性不大,可不调整被动调整3.1管理费同主材价格相关性不大,可不调整被动调整3.2利润、税金同主材单价相关性大,宜调整被动调整另外,在就具体调整方法在招标文件内进行描述时,用举例的方法进行描述,不失为一种清楚有效的方法,以下是一个范例,可供参考:-按工程量清单中说明的规格提供主材,指定供应单价中不包括排版损耗合同指定供应单价:RMB100/m2.合同安装单价(包括辅料等):RMB30/m2.施工损耗:5%利润、管理费及税金:10%调整后实际供应单价:RMB120/m2.实际安装单价:30+(120-100)*(1.05*1.1-1)=RMB33.10/m2实际安装单价组成如下A.施工损耗增加20*0.05= RMB 1.00/m2B.利润、管理费、税金增加(20+1)*0.1= RMB 2.10/m2C.调整后安装单价30+1.00+2.10= RMB 33.10/m2上表中有关“施工损耗”以及“利润、管理费及税金”两项百分比,一般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填写,经业主及顾问确认后纳入合同文件,作为日后执行调整时的参数。
尾语】工程实践过程中,用到“指定供应单价”的情形会很多,本文仅是其中一例在其他的使用情形下又可能会伴生其他难题,本文篇幅有限不能对该等难题一一列举并给出解决方案唯希望本文之所述能使读者对“指定供应单价”有个相对全面的印象,在工作中避免无谓的错误,进而减少合同后争议另一方面,也希望读者能够受到启发,举一反三地解决其他碰到的难题以下是我公司董事黎文安给出的案例,请各位读者读后仔细思考,看能否给出合适的解答:“用地砖做例子,清单指定供应价RMB300/平米每平米面积的定义按清单计量原则 (SMM)约定实际供应价确认为每块(500X500mm) RMB70, 图纸要求地转铺砌须留5mm缝,所以每平米完成后的地砖(按SMM定议的面积)供应价为RMB70÷(0.505X0.505),即274.48, 并以此来作调整 (而不算缝的话,地砖供应为280/平米)地砖换算虽较简单,所带出的问题是供应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