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金融平台课件:第四讲 e租宝案例分析.pdf
58页第四讲 e租宝案例分析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2016年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e租宝”平台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前言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一一、丁氏家族和、丁氏家族和“钰诚系”“钰诚系”丁氏家族最早以开办家庭式小型工厂(岩柏施封锁厂),生产铁路铅封为主2005年底,丁家成立了钰诚五金,法人代表为宋淑侠(丁宁之母),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7年7月,钰诚五金、高俊俊(丁宁之妻)、丁延柏(丁宁之父)共同出资,成立了安徽滨湖机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2011年,丁甸(丁宁之弟)又成立了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金属表面处理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与销售,注册资本1000万元钰诚五金、安徽滨湖机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钰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丁家早期设立的三家实业公司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2012年丁氏家族开始涉足金融行业2012年3月,由钰诚新材料公司(法人为丁甸)、格兰伍德进出口有限公司(法人为丁宁的堂弟丁未巍)、安徽钰诚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为丁宁)共同出资组建,成立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融资租赁),属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钰诚融资租赁公司自称是一家经营规模超过百亿的大型融资租赁公司,是安徽规模最大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在本次e租宝事件中,名不副实的钰诚融资租赁钰诚融资租赁是e租宝非法金融活动中的关键一环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钰诚融资租赁曾三次变更注册资本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2013年3月15日,丁家正式成立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诚集团),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50亿元,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高俊俊 丁宁、丁甸、丁延柏、宋淑侠、高俊俊均为自然人股东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称是以融资租赁主导的金融服务为核心,集高新技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e租宝是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租宝是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年7月成立的子公司月成立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总部位于北京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根据统计,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里,仅钰诚集团发起设立的公司就多达15家,其中12家公司的成立时间是在e租宝上线之后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除了钰诚集团下丁氏家族主要成员掌控的数家公司外,丁氏家族还控制着多家关联公司对于e租宝而言,如果缺少融资租赁的项目,就无法发布新标的募集资金。
钰诚集团大肆收购小企业后增资或者新设立皮包公司,这些皮包公司作为融资租赁项目资产端的借款人,在e租宝平台上发布虚假借款标的,筹集资金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第一节 e租宝的发展历史第二节 e租宝运营模式分析一、一、e租宝声称的运营模式租宝声称的运营模式e租宝平台宣传自己是“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典范,然而其实际经营模式,与宣传地经营模式大相径庭一)e租宝所谓的A2P(Asset to Peer)模式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1.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服务申请2.融资租赁公司审核企业资质,审核通过后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融资租赁公司向供货商购买设备直租给承租人或者以售后回租的形式购买承租人设备再租给承租人4.在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融资租赁债权后将已有的融资租赁债权,向e租宝提出转让申请5.e租宝对转让债权的风险进行审核,并设计出不同收益率的产品,在其网贷平台上发布项目信息进行销售6.投资人通过e租宝对债权转让项目进行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该笔项目即融资租赁债权转让过程即告完成7.债权转让完成后,承租人通过e租宝平台向投资者定期还款,即承租人定期支付的租金。
在租金支付完全后,承租人取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8.投资期满后,投资人收回本金和利息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根据e租宝的宣传,在还款期间若发生违约,会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全额保证投资人的本息安全融资租赁公司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理公司 承诺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无条件赎回,提高资产流动性,使投资者可以自由赎回资金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根据e租宝的宣传,在还款期间若发生违约,会有融资性担保公司 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全额保证投资人的本息安全融资租赁公司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理公司 承诺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无条件赎回,提高资产流动性,使投资者可以自由赎回资金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二)e租宝主营产品分析截止到2016年12月18日,北京警方介入到e租宝事件的调查,e租宝共计发放3240个投资标的,有89.54万个投资者共计313万次投资记录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二、二、e租宝数据显示出的租宝数据显示出的疑点疑点(一)借款金额过度集中在借款标的的金额分布上,2015年6月以前,e租宝发布的借款标的平均金额差别明显,平均利率上下波动但是步入2015年6月之后,e租宝借款标的金额多分布在2500万元上下,平均利率稳定在12%左右,如此平均又集中的利率和金额分布,不符合一般经济规律,因此存在疑点。
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二)利率期限结构反转一般情况下,借款的期限与利率应该成正比,即期限越长利率越高以e租宝的借款项目数据进行加权平均得到按期限分类的平均借款利率,e租宝借款项目的利率与期限分布却并不符合此规律如图5所示,期限最长的借款标的的平均利率最低如图6所示,平均而言,由于6个月期的借款利率最高,借款金额也最少,1年期的借款标的的利率最低,借款金额也最多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期限最长的借款标的的平均利率最低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平均而言,由于6个月期的借款利率最高,借款金额也最少,1年期的借款标的的利率最低,借款金额也最多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三)流动性异常根据前文中对于e租宝发行产品信息的介绍,可将六类产品按流动性高低进行划分,根据投资期限和赎回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四大类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相比较于大部分不可以随时支取的理财产品而言,e租宝产品的高流动性,确实很吸引投资者尽管承诺了较高的流动性,但是较低的提现率,还可以在短期内让e租宝免于流动性危机尽管e租宝在产品推广时承诺可以随时支取,但是实际操作中,部分产品提前支取需要交纳2%的手续费,而且提现操作并不便捷,加上e租宝的广告宣传不时为投资者注射“强心剂”,这也有效降低了投资者的提现率。
但是,随着需要偿还投资人的本息不断增多,资金入不敷出,资金链终将断裂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三、三、e租租宝实为旁氏骗局宝实为旁氏骗局(一)虚构融资项目尽管国家近年来大力扶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但是由于实体经济增速下滑,缺乏优质投资项目成为行业发展中的瓶颈从融资租赁贷款规模增长来看, 2015年前,金融机构一直是融资租赁贷款业务的最大资金来源,每月新增融资租赁贷款平稳增长2015年后P2P对接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兴起,2015年10月P2P融资租赁贷款单月增加额达到历史最高位,其中e租宝约占80%以上,P2P融资租赁贷款单月增加额超过金融机构融资租赁贷款单月增加额宏观经济基本面不利,e租宝贷款高速持续的增长能力引发多方质疑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根据新华社的报道,丁宁也证实了e租宝虚构项目的事实为了让e租宝有源源不断的新项目上线,丁宁曾经指使下属收购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用融资金额的1.5%到2%购买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制成虚假项目在平台上发售办案民警介绍在207家承租公司中,仅有1家公司与钰诚融资租赁公司发生了真实的业务为了取得投资人的信任,e租宝还采取了更改企业注册资本等方式为融资企业包装,这也是许多在e租宝平台上融资的企业都有融资前,注册资本变更的原因。
根据零壹财经的数据显示,2015年10月份,共有309个借款公司曾经在e租宝上面发布了借款标的,而上述借款公司中94.5%的在借款之前发生过注册资本变更变更前这些公司的注册资本平均为154万元,变更后达到2714万元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e租宝虚构融资项目的典型案例是2015年6月9日发布一个的融资项目融资项目的借款方为“深圳市隆金佳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6300万元根据企业的工商信息显示,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7日,成立之初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2015年5月8日将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万元,然而根据工商部门的实地查证却并没有此公司的存在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e租宝上面发布的一些项目除了大规模的变更注册资本外,本身经营状况也存在重重疑点如:承租人宁德市耀辉石材有限公司2013年的营业总收入为1.3万元,2014年未做公布但是2014年在e租宝的宣传中,宁德市耀辉石材有限公司摇身一变成为年销售收入41816.12万元的“大户”根据新华社的报道,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称:“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e租宝除发布虚假借款标的外,还可能存在伪造投资者投资标的的情况。
零壹财经记录的e租宝平台自2014年7月20日至2015年12月28日的借贷交易数据,使用现金流模型进行估测分析结果显示,在700亿元累计借款中,名义上已经偿还的累计借款本息约为50亿元,名义上仍有约650亿元的资金缺口这个测算数据与新华社公布的实际吸收资金500亿元之间存在差额,原因可能在于:e租宝不仅伪造了借款项目,一部分投资人也是伪造租宝不仅伪造了借款项目,一部分投资人也是伪造的,的,e租宝“自融自投”,以此推高平台人气,诱导新投资人进入,租宝“自融自投”,以此推高平台人气,诱导新投资人进入,从而使名义吸收存款金额高于实际吸收存款金额从而使名义吸收存款金额高于实际吸收存款金额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二)虚假担保e租宝为了让投资人消除投资资金安全的顾虑,设计多重担保机制,貌似是为投资者提供周密的资金安全保护,然而实际上承诺为e租宝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三家担保公司 可能因涉嫌超额担保和关联担保,而无法履行担保义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三家担保公司的最高担保额度加总后不足五十亿元,这与e租宝七百多亿元的累计交易额相差甚远,三家担保公司已经超额担保。
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五河县政府网站上也在2015年11月24日发布通知公告,为了划清与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的原五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责任,五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做出法人变更和公司业务责任划分这证明了五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曾经与钰诚融资租赁有事实的关联关系除此之外,龙子湖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兰兰也是钰诚集团的副总经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为其母公司或者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P2P平台与关联的融资担保公司之间极容易发生“自融自担”问题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e租宝宣称有保理公司承诺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无条件赎回,但实际中保理公司也受到钰诚集团的控制,增益国际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即为丁宁为e租宝提供融资担保的三家担保公司和保理公司并没有起到分散或转移风险的作用,没有降低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投资人的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证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第二节 e租宝的运营模式分析e租宝宣称有保理公司承诺对债权转让项目中债权无条件赎回,但实际中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