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洁净室沉降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doc
4页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文件编号:第 1 页 共 4 页1 目 的 : 建 立 沉 降 检 测 的 标 准 操 作 程 序 , 用 以 规 范 微 生 物 检 测 人 员 的 检 测操 作 2 范 围 : 适 用 于 中 心 内 部 微 生 物 洁 净 室 内 的 沉 降 菌 检 测 工 作 3 责 任 : 实 验 室 主 任 、 物 理 组 组 长 、 微 生 物 检 验 员 对 本 规 程 的 执 行 负 责 4 检 测 依 据 : GB/T16294-2010 医 药 工 业 洁 净 室 悬 浮 粒 子 的 测 试 方 法 , 卫 生部 《 中 国 生 物 制 品 规 程 》 制 定⒌ 内 容 :5.1 设 备 : 高 压 消毒锅、恒温培养箱;5.2 培养基及平皿制备:5.2.1 培养皿:¢90mm×15mm 的玻璃培养皿5.2.2 培养基一般采用大豆络蛋白琼脂培养基或其它药典认可的培养基5.2.3 将培养皿置于 121℃湿热灭菌 20 分钟或于 180℃干热灭菌 2 小时5.2.4 将培养基加热溶化,冷至 45℃时,在无菌操作要求下将培养基注入培养皿,每皿约 15ml。
5.2.5 待琼脂凝固后,将培养基平面倒置于 30~35℃恒温培养箱中培养 48 小时,若培养基平面上确无菌落生长,即可供采样用5.2.6 制备好的培养基平面宜在 2~8℃的环境中存放5.3 采样点:5.3.1 采样点的布置力求均匀,避免采样点在某局部区域过于集中,按照洁净区的面积大小,而制定最少采样点数目,在满足最少测点数的同时,还宜满足最少培养皿数最少采样点数目洁净度级别面积m 2100 10000 100000洁净室沉降菌检测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编号: 版 本 号: 修 订 号:起 草 人 王晓梅 审 核 人 批 准 人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颁发部门 分发编号 生效日期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文件编号:第 2 页 共 4 页<1010≤~<20≥202~3481640801604008002224102040100200222236133263注:表中的面积,对于单向流洁净室,是指送风面积,对于非单向流洁净室,是指房间面积洁净度级别所需¢90mm培养皿数(以沉降0.5小时计)沉降菌/皿100100001000003000001422135155.3.2 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 0.8 米~1.5 米左右(略高于工作面) 。
并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5.3.3 测试标准洁 净 区 微 生 物 监 控 的 静 态 标 准 (a)如 下 :沉降菌 ( 90mm)级别cfu/0.5 小时 (b)频次100 级 ≤1 1 次∕月10000 级 ≤3 1 次∕月100000 级 ≤10 1 次∕月洁 净 区 微 生 物 监 控 的 动 态 标 准 (a)如 下 :沉降菌( 90mm) 表面微生物级别cfu/0.5 小时 (b)频次 接触碟( 55mm)cfu/碟5 指手套cfu/手套频次100 级 ≤11 次∕天 静态测试时洁净室净化空调系统已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已处于正常生产状态5.4.2 测试人员5.4.2.1 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环境洁净度级别的工作服.5.4.2.2 静态测试时,所 有 生 产 设 备 均 已 安 装 就 绪 , 但 未 运 行 , 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测试时间:对单向流,如 100 级净化房间及层流工作台,测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 10 分钟后开始;对非单向流,如 10000 级、100000 级以上的净化房间,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 30 分钟后开始5.4.2.3 动态测试时,所有生 产 设 备 按 预 定 的 工 艺 模 式 运 行 并 有 规 定 数 量 的 操 作 人员 在 现 场 操 作 5.4.3 测试步骤5.4.3.1 采样方法: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采样点的布置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皿表面暴露 0.5 小时 ,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5.4.3.2 培养: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在 30~35℃培养,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5.4.3.3 菌落计数:用肉眼直接计数、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记,然后用5~10 倍放大镜检查,有无遗漏。 若培养皿上有二个以上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以二个以上菌落数计数5.5 注意事项: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文件编号:第 4 页 共 4 页5.5.1 测试用具要做无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5.5.2 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本的污染5.5.3 对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其它参数做祥细的记录5.5.4 计数时一般用透射光对培养皿背面或正面仔细观察,不要漏记培养皿边缘生长的菌落,并须注意细菌菌落与培养基沉淀物的区别必要时,用显微镜鉴别5.5.5 采样前应仔细检验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5.6 结果计算:用计数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按下式计算:M1+M2+………+Mn平均菌落 M= ————————n 式中:M--平均菌落数M1--1 号培养皿菌落数M2--2 号培养皿菌落数Mn--n 号培养皿菌落数n--培养皿总数5.7 结果评定:用平均菌落数判断洁净室(区)空气中微生物5.7.1 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5.7.2 若某洁净室(区)内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先进行消毒,然后重新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 5.8 记录:5.8.1 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压差及测试状态记录必须有日期和实验员签名,并交质量管理科会签5.8.2 记录本应保留至最后一次记录后的二年5.8.3 存档处必须在记录本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