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世纪不动产营业规条.doc
12页21世纪不动产北京安信瑞德房地产加盟店业规条 21世纪不动产北京安信瑞德加盟店营业规条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铁的纪律第三章 日常工作制度第一节 考勤制度第二节 分行日常管理制度第三节 工作量化指标第四节 会议及培训制度第四章 房源、客源管理制度第一节 房源管理制度第二节 客源管理制度第三节 转介及合作制度第五章 成交管理制度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营业部营业人员及管理者工作纪律与操作规范,加强公司管理与监控力度,营造公司有序规范的营业环境,特制定本《营业规条》第二条: 本营业规条用以规范营业部所有人员的工作内容、指标及要求全体营业人员必须全面阅读与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第三条: 作为规范营业人员行为操守最基本的制度,本《营业规条》将通过公司内网向全体营业部人员公示本《营业规条》中不能穷尽的内容,公司将通过其他各项制度进行规范第四条: 作为北京安信瑞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1世纪不动产北京安信瑞德加盟店)的员工,在任何公开场合,皆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严谨的作风、正直的操守与规范的言行,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企业声誉、行业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 营业副总作为各营业部的最高负责人,负责管理各营业部全面事务,同时对所管辖营业部各项事务负责营业副总有权在本《营业规条》基础上制定适用于本营业部的细则第六条: 本《营业规条》涉及的所有违规行为,凡损害我公司或者其他个人利益的,违规者除将受到本《营业规条》对定的处罚外,还应对该违规行为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在违规者收入中扣除相应损害赔偿金额第七条: 本《营业规条》中涉及的罚款,由各营业副总办公室进行收取与统一管理,并记账营业副总有权使用罚款对业绩突出、表现卓著或有其他突出贡献的营业部人员进行各种奖励、作为各类竞赛的奖金、组织营业部内人员的各类活动或会议等,所有罚款支出必须及时登账并做到账目清晰第二章 铁的纪律第八条: 连续六十日零业绩者,立即解聘第九条: 恶意破坏同事成交者立即解聘,永不录用第十条: 做私单者,一经发现,立即解聘,永不录用,同时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连续无故旷工两日者,立即解聘第十二条: 不服从上级安排工作,恶意顶撞者立即解聘第十三条: 泄露公司内部资源者,一经发现立即解聘,永不录用第十四条: 暗藏私盘,盗取他人客户者一律解聘,并重罚直属管理者2000元;第十五条: 吃差价、私吞佣金、骗取当事人任何款项者、私设帐户存取客户定金房款者一律解聘,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做退减佣、包税、业务费等不当承诺的,或者不使用公司电子收据,伪造收据或者私开白条收取任何款项的,一律解聘,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任何员工,凡累计受到书面警告(警告信)三次者,立即解聘第三章 日常工作管理第一节 考勤制度第十八条: 所有营业人员按以下规定时间上下班,正常早班:9:00—18:00;晚班:12:00-21:00未经上级批准迟到或故意不打卡者一律重罚,业务人员每次罚款50元,分行经理每次罚款200元,高级经理每次罚款300元,区域经理以上人员每次罚款500元早退同迟到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满两次的计一日旷工,旷工累计满二日的,立即解聘第十九条: 经理或者业务员工作时间离开分行,必须填写外出登记或同时告知直属上级和秘书,未按规定执行的本人及直属上级各罚款20元整直属上级或秘书无法接通时以短信告之)第二十条: 如有调休须提前一日向直属上级申请,事假须提前三日向直属上级申请,年假必须提前七日按公司年假制度申请,所有请假经批准后且告知分行秘书方可进行未按规定执行记为旷工一日注:病假需要出具北京市三级医疗单位开据有效证明)第二十一条: 所有营业人员必须无条件保证24小时开通,否则除取消该员工当月津贴(若有)外,同时每次罚款50元。
第二节 分行日常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 在上班期间员工占用公司谈私事超过5分钟,影响正常工作,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发现第二次罚款20元第二十三条: 员工不得在分行用电脑玩游戏及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一经发现每次违纪员工罚款300元并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直属分行经理应负管理不善责任,每次罚款500元,秘书负连带责任,每次罚款50元,浏览色情网站或非法下载者一律解聘第二十四条: 除用餐时间外,禁止在办公室内食用任何食品(口香糖、饮料及因接待客户错过用餐时间除外)用餐完毕,餐盒、垃圾等不得放置在办公区域内第二十五条: 工作及用餐时间严禁饮酒,违反者一律解聘第二十六条: 所有员工任何时间不得在分行内睡觉、留宿一经发现罚款300元,并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直属分行经理罚款500元,并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第二十七条: 在上班时间不得在分行内任何区域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并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经理罚款100元并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离开分行20米远在不佩带工牌的情况下允许吸烟第二十八条: 所有员工在分行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嬉笑,交谈、及在系统中不得出言污秽,违者罚款200元,严重违纪者立即解聘。
第二十九条: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与任何人员发生打架斗殴,一但发生所有参与者及其直属经理一律解聘第三十条: 员工须在到达分行十五分钟内更换工服并佩带胸牌,否则罚款50元整工作时间须注重仪容仪态,不得蹲坐第三十一条: 值班经理须最后离开分行,离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器设备(服务器除外)及电源,锁门并将警神设防违反任何一项罚款200元因未将警神设防,造成失窃,公司一切损失由该值班经理承担,其直属上级领导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 休息人员未着工服并佩带胸卡来分行的,不得停留1小时以上,且不得出现在接待区域第三十三条: 如遇各类政府工作人员上分行检查或者在外工作时遇到相关执法人员询问、干涉工作,必须礼貌对待,有问有答,并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外联事务部人员绝不允许发生拒绝检查、阻挠执法、谩骂、打架之行为,如有违反对直接责任人及分行经理罚款300元,凡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恶劣事件的,一律解聘第三节 工作量化指标第三十四条: 业务员量化指标1、 每人每周必须带看6次,每次看房需签署《客户服务确认书》并第一时间将《客户服务确认书》交秘书备案2、 每人每周6个新增房源,不允许恶意重复开房源,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揭发者奖励50元。
3、 每人每周新增5个客源4、 每人每周房源有效跟进90条,客源有效跟进30条(假跟进每条罚款100元,另“有待跟进”房源跟进100条) 每一条跟进前必须加上此次跟进的“目的”“:”后面是跟进的内容, “目的”规定标准如下: 房源跟进:核盘、转盘、产权情况、装修情况、看房时间、卖方原因、底价、约业主、产权人、 代理人、新增联系人、新增、假谈,压价 客源跟进:新增看房、逼定、客户情况、看完回馈、签约时间、决策人、进展、新增客户、客户地址、客户车牌号、家庭情况,买房原因5、 每人每周收1把钥匙或签一个独家委托,现场实勘/拍照一次6、 未完成量化指标的处罚由各组别自行制定如一周内成交1万以上单者,或每月业绩达3万元以上者,量化指标可以酌情减少第四节 会议与培训制度第三十五条: 每营业组每日需开晨会及夕会,具体时间由组别经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第三十六条: 晨会、夕会内容必须也工作有关,具体可以包括房产信息、市场新闻、行家动态、公司最新通告制度等第三十七条: 所有营业部人员有义务参加公司、营业部、区域及分行组织的各类培训,并且应遵守相应培训纪律及规范(会议纪律同此),具体如下:1、所有参训员工无故不得请假。
如必须请假,须在培训前一天提交经营业部副总签字同意的《培训请假签批单》并需于三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带看需提供《客户服务确认书》、收意向需提供客户签署的《居间协议》、送定金需要提供业主签署《居间协议》及收款凭证、签约需要提供签署完成的买卖合同,其他请假按照考勤制度中关于请假应该提供的资料提供),经培训部确认后生效否则,一律按旷课处理2、参训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课3、参训员工应主动维持课堂秩序,包括:培训进行期间静音、不得睡觉、不得接听、不得私自交头接耳、休息时间结束后,须按时返回教室、未经过培训人员同意不得中途离开培训教室等4、参训员工应配合培训考核和反馈,按时按质完成考核卷、培训反馈表等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及考核第三十八条: 违反会议、培训纪律的,违反任何一项一次,将罚款50元并受到书面警告(警告信)一次旷课、未经许可离开培训教室的按照旷工处理第四章 房源、客源管理制度第一节 房源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 公司实行公盘制,所有房源开盘均需实堪,以实际标准的物业名称、物业地址等信息为准第四十条: 所有新开房源,必须第一时间正确输入业主资料(姓名及联系)、物业名称、楼号、单元号、房间号等。
如前述一项有错应于24小时内修改正确,否则此房源不属原开盘人,其他同事重新输入正确资料,则按新盘确认第四十一条: 本区域内所有录入的流通状态中的房源,如原开盘人录入的业主(或业主联系人)经核查无效,其他同事发现真实业主或业主联系人,则此盘属后开盘者所有第四十二条: 录新盘时的状态为租售,其中有一状态的录入价格情况为零或无任何跟进内容,原开盘者可在24小时核实并跟进,24小时内其他同事有义务跟进,24小时后,其他同事录入详细的真实的内容,则按新开盘确认第四十三条: 流通状态中的房源应至少满足出售或者出租,如出现暂停、无效、已成交等真实跟进状态,开盘人所属组别经理应及时修改状态,否则30天后如其他同事第一时间跟进出真实有效的详情,则房源属后者所有暂停状态下的房源,自暂停日起30天后重开盘的视为新开盘第四十四条: 如发现有重复房源时,应以房源信息最完整准确的为开盘人如几条重复房源信息完整准确度一致的,以开盘在先的为开盘人第四十五条: 我公司不与任何其他中介公司合作房源(买卖盘其他公司全款公证或租赁盘其他公司为合法租赁代理的除外),如录入房源方为中介公司的,开盘者可在48小时内核实并跟进,由所在组别经理人转入无效状态,如不及时更改,则处罚业务员50元,经理100元。
第四十六条: 在输入房源信息时,必须录入业主本人或其联系人(直系亲属或代理人)的,不得留任何业务员、分行经理以上管理者的或公司违者罚款500元,所在组别经理以及区域经理各罚款500元第四十七条: 特殊情况需要隐藏业主或其联系人的,须由直属区域经理审核情况属实后将该盘改为特别盘,特别盘只有共享服务器内区域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可查阅业主无故随意设置特别盘而被其他行家成交的,该区域经理罚款1000元第四十八条: 所有房源,开盘者必须清楚注明有关楼盘资料,并于备注栏注明业主方便的看房时间;例如:“业主周一至周五傍晚6点后可看房,周末全天需要预约”第四十九条: 为避免对业主造成骚扰,业务员在未有实质客户的情况下应通过查看房源资料、更新、向开盘人或最近更新者询问的方式获得房源详情,开盘者或最近更新者必须如实告之,不得欺骗同事,否则罚款50元第五十条: 如业主有特别要求(如业主只我司认某某经纪人)或房源有特殊情况(独家盘源),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所有同事应先与开盘人联系第五十一条: 关于行家报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