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法 教学课件 作者 第四版 曲振涛 及课后参考答案 09.ppt
49页第九章工业产权法 第一节商标法 第二节专利法 学习目标 了解商标与专利的概念及其法律保护 理解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程序 掌握商标权与专利权的内容及其法律保护 学习目标 能解释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商标抢注现象 能处理工业产权争议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相关链接 什么是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统称知识产权 工业产权是指人们对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依法享有的专有权 是商标权与专利权的统称 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专有性 工业产权是国家赋予权利人的一种独占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即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并受严格保护 排除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 2 地域性 工业产权的取得一般只能在该国领域内有效 即工业产权的专有性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 并不当然获得其他国家的承认 3 时间性 工业产权保护有一定的期限 权利人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其专有权 一旦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 这种专有权便自行失去效力 该智力成果便成为社会的共有财富 人们可以任意加以利用 第一节商标法 三 商标的管理 一 商标和商标法的概念 二 注册商标 一 商标和商标法的概念 一 商标与注册商标商标是商品和服务项目的特定标志 商标使用人为获得法律的保护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申请注册 取得专用权 此时的商标成为注册商标 见图9 1 图9 1注册商标 一 商标与注册商标 我国对大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使用的商标 采取自愿注册的原则 由商标使用人自主决定是否进行商标注册 与此同时 对部分商品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原则 一般限于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 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少数商品 拓展提高 注册商标的种类商品商标 服务商标为特定商品类型 服务类型的标志 集体商标 是指以团体 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 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 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 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 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 原料 制造方法 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二 商标的基本规定 法律允许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包括国内及外国相关主体 见图9 2 图9 2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 二 商标的基本规定 1 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 国旗 国徽 军旗 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 图形相同的 2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 国旗 国徽 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 旗帜 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二 商标的基本规定 4 与表明实施控制 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 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但经授权的除外 5 同 红十字 红新月 的名称 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 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不得作为商标 二 商标的基本规定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 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 图形 型号的 2 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 主要原料 功能 用途 重量 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 缺乏显著特征的 2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情形 1 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 2 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保护 3 地理标志的特殊规定 二 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将其使用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 授予注册申请人商标专用权的活动 商标注册的程序 见图9 3 图9 3商标的注册程序 二 注册商标 一 注册商标的申请 商标法 规定了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 见图9 4 图9 4商标注册的申请原则 一 注册商标的申请 商标注册需要初步审定并公告 申请注册的商标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如表9 1所示 表9 1商标申请注册的情形 二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1 初步审定并公告对初步审定的商标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 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 予以核准注册 发给商标注册证 并予公告 二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2 注册商标的核准与公告对初步审定 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经调查核实后 做出裁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裁定生效 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 予以核准注册 发给商标注册证 并予公告 经裁定异议成立的 不予核准注册 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 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相关链接 商标注册期间当事人的法定救济程序 1 对驳回申请 不予公告的商标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 对初步审定 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应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 经调查核实后 做出裁定 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 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 商标权的具体内容 如表9 2所示 三 商标权的内容 表9 2商标权的内容 四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 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 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权利3 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数额的计算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 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 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拓展提高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 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 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并可处以罚款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 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 商标的管理 商标的管理 如表9 3所示 表9 3商标的管理 第二节专利法 三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一 专利概述 二 专利权的取得 五 专利权的保护 一 专利概述 专利即指专利权 它是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专利法 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发明创造 推定发明创造的应用 提高创新能力 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 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指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有权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有发明人或设计人 共同发明与委托发明创造人 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 外国人 一 专利权的主体 相关链接 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但对于利用其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 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 从其约定 二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即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 发明创造 包括发明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二 专利权的取得 一 专利权申请的原则专利权申请的原则 见图9 5 图9 5专利的申请原则 二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根据 专利法 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 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性 外观设计的授予条件只有新颖性 两种新颖性的内涵不完全相同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二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1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具备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应具备的条件 见图9 6 图9 6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取得条件 二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 2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具备的条件 1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 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3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见图9 7 图9 7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三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依法享的权利 见图9 8 图9 8专利权人的权利 二 专利权人的义务 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应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否则将导致专利权终止 三 专利权的期限 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的失效 四 专利权的无效 专利权的无效 是指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无效宣告请求 对已授予的专利权审查后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而宣告其自始不存在 拓展提高 专利权无效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 裁定 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 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 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依照该项规定 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 四 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一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概念及类型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的情形 不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允许他人实施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行政强制措施 其目的在于防止滥用专利权 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 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见图9 9 一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概念及类型 图9 9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目的 一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概念及类型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类型 见图9 10 图9 10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类型 二 强制许可的效力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 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并应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 专利权的保护 一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专利侵权行为 是指在专利有效期内 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 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 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不视为专利侵权行为的其他情形 二 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 专利权侵犯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二 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 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得的利益确定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 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