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章项目融资文件教学教案.ppt
86页1、项目融资文件体系v合同/协议文件体系v法律文件体系2、项目融资文件的作用3、项目融资的重要协议与合同4、项目融资的重要法律文件第10章:项目融资文件一、合同/协议文件体系(一)基本文件(二)融资文件(三)担保/抵押文件(四)支持文件(五)专家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一)基本文件(1)各项政府特许、批准文件2)关于土地所有权(包括获得必要的地表和浅海的所有权)的文件3)项目发起人之间的合资文件4)股东协议5)项目公司的组织文件6)项目管理文件和技术顾问合同7)项目建设文件和分包合同8)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9)其他保证因素,如销售合同规定的责任二)融资文件(1)基本融资协议(写明贷款条件、保护条款等规定事项)2)担保文件3)项目贷款人和担保权益托管人之间的信托、协调或共同贷款人协议4)担保、安慰信和其他支持文件5)当借款不是筹资的唯一或第一来源时,应包括发行债券、商业票据、股票承销报价等融资文件6)掉期、期权、封顶和利率区间(caps and collars)等可能涉及一个或几个贷款人,或涉及第三方的附加融资文件三)担保/抵押文件(1)按揭或对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设押。
2)对动产、账面债务和产品的固定设押或浮动设押3)项目文件规定的权益转让,如建设合同、承包商和供货商的履约保函、许可证和合资合同4)项目保险和经纪人的保证的转让5)销售合同、或取或付、使用或收费合同、项目生产收益和经营收入的转让三)担保/抵押文件(6)用代管账户(escrow account)来控制现金流量(必要时提留项目的现金流量)7)长期供货合同的转让,包括“或供或付”(put or pay)合同和能源、原材料的供应合同8)项目管理、技术支持和咨询合同的转让9)项目公司股票的质押,包括对股息设押10)各种设押和委托下产生的有关担保的通知、同意、承认、背书、存档、登记四)支持文件(1)项目发起人的支持,包括还款担保、竣工保函、运营资本合同、现金差额补偿协议(cash deficiency agreement)、保证书和安慰信2)项目发起人的间接支持,包括或取或付、使用合同和或供或付合同、无条件运输合同、持续供货合同;由一个或多个项目发起人签订的项目经营管理合同3)所在国政府的支持文件,包括许可证、批准、特许、免于没收保函、外汇供应保证4)保险,包括商业保险单、出口信贷保函、多边机构担保文件。
五)专家的报告和法律意见书(1)关于项目技术可行性的工程师报告2)环境顾问所作的关于项目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和适用法律的报告3)保险专家关于项目保险是否足够的报告4)会计师关于项目发起人财务状况和项目公司股东结构的报告5)所在国的法律顾问和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支持的各方的当地法律顾问针对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等事项的报告二、法律文件体系(一)项目融资的法律关系(二)项目融资的法律特征(三)项目融资法律文件体系的构成(一)项目融资的法律关系1.项目发起人与项目公司2.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3.项目公司与贷款人4.项目所在国政府与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5.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使用方6.项目公司与保险方7.项目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8.项目公司与工程建设公司1.项目发起人与项目公司项目发起人与项目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发起人投入一定的资本金成立项目公司,然后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融资项目发起人通常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债务或者以投入的资本金为限承担责任(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或者以它们各自提供担保的金额或在有关协议中所承担的义务为限(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发起人与项目公司的关系是整个项目融资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2.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为保证贷款安全,贷款人贷款给项目公司时通常要求发起人提供各种担保,即形成项目融资的担保3.项目公司与贷款人两者之间的关系通常体现在下述协议中:先期购买协议(Forward purchase agreement)项目公司与贷款人参股的金融公司订立先期购买协议,规定金融公司向项目公司预付购买项目产品的资金,项目公司利用预付款进行项目建设,但须支付利息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公司向金融公司交付产品,然后由金融公司向第三者转售通常先期购买协议签订后金融公司将协议项下的权利让与贷款人3.项目公司与贷款人两者之间的关系通常体现在下述协议中:产品支付协议(production payment agreement)这是自然资源开发项目中项目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协议,规定项目公司将若干矿藏权益以及出售这部分产品的应收款项让与贷款人,直到项目公司清偿贷款时止经营管理协议有时贷款人要求项目公司与第三人订立长期的项目经营管理协议,其目的是加强项目的经营管理,保证贷款安全4.项目所在国政府与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项目融资,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支持这些支持主要有: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后者在特许期内进行项目建设的权利。
提供投资回报保证提供土地、原材料、电力等设施使用的便利提供税收优惠承诺对项目公司的资产或收益不实行国有化或征用对项目公司偿还贷款本息、红利所需的外汇保证兑换和汇出境外5.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使用方项目公司通常与项目产品买主(使用方)签订无论取得货物与否均须付款合同(take-or-pay contract),规定无论项目公司能否按合同交货,买方都有义务支付一定数量的货款合同中产品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但同时规定最低价格买方支持的最低金额应相当于偿还贷款以及该项目的经营费用所需的金额合同签订后项目公司通常将合同项下的权利让与贷款人即买方无论取得货物与否均须付款,这种合同实际上是买方提供的一种财务担保合同6.项目公司与保险方项目公司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来规避自身经营风险保险公司主要承保建筑风险(主要是意外造成的,如火灾等)、业务中断风险、整体责任风险、政治风险等由于这些风险很难预料,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对保险商的财力、信用要求很高,一般中小保险公司是不能承保此类风险的7.项目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项目公司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原料供应合同,以取得稳定的原材料供应供应商应提供担保人,并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供应还贷期内项目公司所需的原材料。
8.项目公司与工程建设公司项目公司通过与建设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来规定建设公司的权利、义务,并通过各项监督措施来确保建设施工达到预先确定的要求项目能否按质按期完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程建设公司的技术水准及管理水平因此建设公司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工作业绩,并由第三人担保二)项目融资的法律特征1.项目导向性2.法律关系的涉外性3.风险的复杂性及分担性4.法律适用的多样性5.追索权的有限性1.项目导向性项目融资的成功与否主要依赖于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状况,而非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产和信用,这是不同学者在对项目融资下定义时所必须体现出来的法律特征,也是项目融资与传统融资方式的重要区别之一2.法律关系的涉外性在项目融资中,投资者来自境外的某国或多国的银行或银团居多,项目产品的买方或项目设备的供应商等在许多情况下,也具有涉外因素;另外,在项目盈利还贷的过程中,还涉及资金的跨境流通;在项目融资证券化过程中,有时还需要在境外的资本市场上融资因此不能忽略项目融资涉外性这一特点只有这样,才能从国际法角度对项目融资进行研究,并准确把握项目融资的运作过程,顺利实现融资目的3.风险的复杂性及分担性项目融资风险复杂性是指:风险类别较多,包括完工风险、环境资源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外汇兑换限制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诸多类型的风险。
项目融资风险大,因为项目融资对资金量的要求高,而项目受市场变化的影响而波动较大,收回投资的方式直接同项目的经营水平或项目产品的销售有关,同时还受到东道国政策变化的影响等风险的动态性,项目的各种风险随着项目的进展,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其风险的分担可能会有所不同从以往成功的融资项目看,很少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单独承担项目的全部债务风险4.法律适用的多样性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法律关系复杂多样,涉及多国法律:既涉及东道国法,又涉及外国法;既涉及实体法(如一国对融资项目的立项和审批、项目公司的组建、担保和抵押的设定、外汇的汇兑、税收的征管等)又涉及程序法(如案件的管辖权、外国法院判决以及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既涉及国内法,也涉及国际法在特定情况下,国家和政府还作为项目融资中的主体之一,会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在项目融资涉及的众多法律关系中,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性质,使用的法律也不同,呈现出适用法律多样性的特征5.追索权的有限性有限追索权既为贷款人提供了担保,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人的融资负担,有利于项目融资的成功安排另外,有些项目融资是以无追索权的形式完成的,这种情况下,项目的自身预期利益非常稳定且足以作为资金来源支付贷款。
以无追索权形式安排的项目融资难度相当大,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难以协调,贷款人风险巨大,项目一旦出现违约将严重影响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三)项目融资法律文件体系的构成1.国际法律文件 国际法律文件是指项目融资运作过程应符合国际惯例方面的文件,如有关的双边条约和国际公约2.国内法律文件 国内法律文件是指项目融资运作所依据的国内法律法规方面的文件,如有关外商投资、外汇管理、合同、税收、土地管理、担保、保险和环保等诸方面的法律文件和法规一、提供融资决策依据二、明确各方参与者的地位、权力、责任和义务三、界定和分担项目的风险2 项目融资文件的作用一、提供融资决策依据项目融资过程涉及的制度性、法律性文件对项目融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是进行融资决策的依据比如,各种国际公约、外汇管理条例、税收条例、担保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政府部门在项目融资中的作用和职责、项目投资者取得许可证或特许经营权的保证、有关价格的法规和管理、一般企业管理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干预和控制法规、对所有者红利支付的限制、合同的执行和拒绝(如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争端处理的规定、税法的规定等)都是在项目融资决策中需要依据的重要文件。
它们规定了项目融资实施的法律环境,影响着融资模式和融资结构的选择我国项目融资的政策法律环境主要包括与项目融资有关的专项法律,以及经济法中的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性文件限制了对融资方案的优化,提高了风险管理和评估的难度,因而导致了项目融资在国内的运用方式主要是外资以BOT等方式参与,其他融资方式,如基金、信托、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较少,内资参与程度也很低二、明确各方参与者的地位、权力、责任和义务项目融资的参与者要比传统融资方式多,既有核心参与方(如项目发起人、项目公司和贷款银行),又有风险分担参与方的工程承包商、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项目产品的购买者、政府机构,还有工程、财务、法律顾问等这些参与方在融资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拥有的权力、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不相同,通过各种合同协议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并明确它们各自的权力与职责例如,新建电厂采用BOT融资方式时,在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签署的特许权协议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占的权利以设计、建设、调试、运营和维护电厂,按有关规定使用土地,并在特许期内向政府销售电厂净输出的电力三、界定和分担项目的风险 在项目融资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风险,能否在项目融资的各参与方中合理地分担风险是项目融资成败的关键。
项目融资的文件对各种风险定义有明确的规定和解释,并在文件中依据项目融资各参与方的利益,把各种风险合理化分担例如,完工风险是项目融资的主要风险之一,完工风险的分担是项目公司与承包商签订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完工时间、承包总价格、损失赔偿责任等限制条款,把完工风险第一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项目公司承担第二级风险,项目发起人间接承担风险,贷款银行承担第三级风险而贷款银行则通常还要与投。
